關於各類行政處罰的時限。 什麼時候該終止了? 請具體說明。 謝謝

發布 社會 2024-02-28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搜尋:關於各類行政處罰的時限。 什麼時候該終止了? 請具體說明。 謝謝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行政處罰的訴訟時效為二年。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二年內未發現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違法行為持續或者持續的,自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期限為兩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 二年內未發現違法行為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違法行為持續或者持續的,自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行政處罰法》僅規定了兩年的時效期限,即違法行為發生後兩年內未被發現的,不予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訴訟時效為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一)警告、通告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違法財物; (三)暫時扣留許可證、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許可證的;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責令停產、限制就業的;(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二十條 行政處罰屬於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

    採用普通程式辦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內作出決定; 案件情節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決定的,經工商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

    案件情節特別複雜,延期後不能作出決定的,工商行政機關有關會議應當集體討論決定是否延期。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聽證、公告、鑑定等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辦案期限。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您好,如果打架對雙方造成傷害,應根據雙方責任的大小承擔責任。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根據您投訴的內容,有些投訴需要在一定時間內處理。 有些人不要求它。 如果有請求,那麼投訴後,行政機關將進行調查,如果確實構成違規行為,將給予行政處罰。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依照《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文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被吊銷營業執照,一年未被重新考慮行政處罰的,還能繼續經營嗎?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繳納行政處罰和罰款的期限為15日。 主要依據如下:

    除依照《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銀行應接受罰款並直接向國庫繳納。

    行政處罰是指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行政行為,依法對行政相對人實施的法律制裁。 法人或其他組織。行政處罰必須與被處罰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即行政處罰的種類、輕重程度、程度,減刑免除應當與違法行為相適應。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每個行政機關的規則各不相同。 看看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程式就知道了。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行政違法行為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如果在兩年內未發現行政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二)公安機關六個月內未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不予處罰;

    3、從立案到作出處罰決定的時間為三個月。 不同的行政法律法規有不同的規定。 比如。

    《交通行政處罰行為規範》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依法辦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2個月內審結。 因特殊需要,經交通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辦案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3個月內不能結案的,經上一級交通行政執法機構批准,可以延長辦案期限,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

    行政處罰案件的處理也有一些其他的時間規定,這些規定都不一致,取決於適用的具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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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2-28

行政處罰的主要原則包括:法定處罰原則、處罰公平原則、處罰公開原則、處罰教育相結合原則、處罰比例原則、一案不處罰原則、保護處罰相對人權利原則。 >>>More

8個回答2024-02-28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吊銷許可證、執照或者處以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 “2.b 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上一級的機關提出復議。 求。

8個回答2024-02-28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