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丈夫債務的離婚

發布 社會 2024-02-29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要看債務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雙方將約定分債,如果協議無法達成,則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裁決; 如果不用於共同生活,則為一方的債務,並以一方的財產償還,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第三人知悉夫妻對外欠債的,夫妻所欠的債務,應當以夫妻雙方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太多的債務真的會導致家庭的破壞和妻子的分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離婚時,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應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時,雙方應當協議解決;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要求有關組織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認定無效的,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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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個回答2024-02-29

已經結婚了,最好不要離開。 在結婚之前,你應該對他的家庭情況有所了解。 >>>More

9個回答2024-02-29

如果不能直接分割,則支付折扣。

13個回答2024-02-29

是的。 絕對。

他不是急著離婚嗎? >>>More

5個回答2024-02-29

看完你的陳述,首先,我覺得你有問題,為什麼要為你答應他的事情吵架? 還這麼輕易提到離婚,你要他簽字嗎? 你真的要他簽字嗎? >>>More

13個回答2024-02-29

如果你今天不說,明天也會說同樣的話,這只是時間問題。 對於現在該怎麼辦,就看你選擇什麼了,是果斷選擇離婚,還是不想離婚,如果真的沒有感情,不需要考慮太多因素,因為就算你不情願,也還是會走到崩潰的地步,如果你不想離婚, 那麼你應該正確地解決你的分歧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