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有精神疾病嗎?

發布 健康 2024-02-08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我推斷這很可疑! 你不會錯的! 百科全書中有介紹。

    說實話,我和老婆真的很想揍她,她也不想想,你要是和前妻有感情,為什麼要離婚再拿,故意和她生活10年! 何必呢,世界上有這麼傻的人嗎?

    你要傷害她嗎? 這是陰謀嗎? 為了錢還是為了別的什麼? 反對她? 你妻子的想象力太豐富了。 我真的不知道我是不是被什麼電視劇集傷害了。

    還和你的前妻有關係嗎? 她認識你的前妻嗎? 有一兒一女,說吧! 循證? 她從哪裡看到的? 還是給誰? 在這個社群租房?! 這是不對的,該省正在大海撈針,檢查位址並面對它。

    對於嚴重懷疑的人,只有從她的話中真正向他證實,才能真正證明自己的清白。

    疑病症可以**。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從你提到的症狀來看,我覺得她明顯是妄想症,她已經無法意識到自己的病情,所以說明她對自己的處境沒有自我意識!

    這些條件是確定是否存在精神問題的標準。

    建議盡快諮詢精神科醫生,拖得越久越困難!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抑鬱,無事可做,無所事事,無煩惱。 張國榮為何跳樓。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建議盡快為關係採取必要的措施

    1)在常規書籍中檢視人格和障礙的“偏執”方面,看看是否有任何與之相匹配的症狀。

    2)你的愛可以化解這場危機,我能感受到你對我妻子的愛。

    3)祝你好運。謝謝。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也許她抓住了一些跡象,然後推理得出這樣的結論,你可以問她有什麼證據,她怎麼能開出正確的藥?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其次,長者需要考慮對方的**和**情況,是否有可能緩解或**條件,需要了解**的可能性和計畫。 最後,你需要考慮你的情感和家庭生活是否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如果你不能繼續婚姻,你需要考慮如何公正地結束婚姻。 如果您覺得自己無法承受這種情況的壓力和影響,那麼離婚是乙個可行的選擇。

    但是,在做出決定之前,我建議您尋求專業的諮詢和醫療支援,以幫助您更好地處理自己的情緒和思維問題,並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如果有人在結婚前隱瞞了自己嚴重的精神疾病,而這種疾病會嚴重影響婚姻關係和生活質量,那麼這就可以算是出軌了。 但是,如果這種精神疾病是在婚姻關係建立後才發現的,那麼很難說它是一種欺騙形式。

    對於這種情況,我無法就您的決定給出具體建議,因為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例如疾病的嚴重程度、您與配偶關係的基礎、您配偶的**情況以及影響您決定的其他因素。 如果你配偶的嚴重精神疾病是有效的**,他們的病情可以得到控制,並且你能夠接受和處理這種病情,那麼你可以選擇繼續婚姻。

    祝你身體健康。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撤銷婚姻。 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婚姻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對方不實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解除婚姻的請求應當在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宣告婚姻無效?

    可以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包括強迫結婚、隱瞞病情,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婚姻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解除婚姻的請求,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經雙方同意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作出判決。

    2. 請求撤銷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因脅迫而締結婚姻的,被脅迫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提出解除婚姻要求的,應當自強制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請求解除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婚姻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對方不實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解除婚姻的請求應當在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 如果我患有抑鬱症,我可以結婚嗎?

    患有抑鬱症是可以結婚的,法律沒有關於禁止結婚的疾病的規定,只是規定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登記結婚前應如實告知另一方; 如果對方不說實話,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即患有醫學上不適合結婚的疾病,經雙方知情同意,可以結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民法典》第1053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登記結婚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對方不實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提出解除婚姻要求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你可以離婚。 具體情況如下:1、間歇性精神病患者精神正常,雙方自願離婚的,如就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費達成協議,可以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2、如不符合上述情形,欲離婚的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法院確認夫妻關係破裂且調解無效,法院將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願,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如何認定離婚案件中夫妻關係真正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以夫妻關係是否真正破裂作為區分界限。 確定夫妻關係是否真正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現狀、是否有和解的可能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夫妻關係真正破裂;

    一方堅持要求離婚,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判決離婚。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身體缺陷或其他原因導致不通,難以**。 2、婚前缺乏了解,倉促結婚,婚後缺乏婚內關係,難以同居。

    3.婚前隱瞞精神疾病,婚後未痊癒,或婚前明知對方患有精神疾病而結婚,或夫妻一方在同居期間患有精神疾病,長期未痊癒。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離婚是可以的,但由於一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只能通過訴訟離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願,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意見。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石衝.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並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的要求,以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的金額。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首先,如果夫妻離婚,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他們不能通過協議離婚,而只能通過訴訟離婚。 其次,在離婚案件中,離婚訴訟的原嫌疑人未起訴精神病人的,從程式上講,應當確認該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並通過特別程式更換監護人。 離婚訴訟中的被告人是精神病人的,其近親屬一般是第一人,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從其近親屬中指定一人參加訴訟。

    最後,一方在婚前隱瞞了自己的精神疾病,婚後震顫久治不癒,或者婚前明知對方有精神疾病而嫁給他; 夫妻一方在同居期間患有精神疾病,長期無法治癒的,經安排好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權等事宜,可以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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