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籤上的位址是否必須與營業執照上的位址一致,並且必須完全相同

發布 社會 2024-02-26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技術監督局的要求是合理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食品流通許可證的位址必須與營業執照的位址一致。 如果原食品流通許可證因公司位址變更而失效,應到當地工商部門重新核對註冊名稱和新位址,然後吳宇通才能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1.如何劃分食品安全事故的等級。

    根據《計畫》的定義,食品安全事故是指源自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害或可能有害的事故,如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等。

    《規劃》將食品安全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四個級別。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實事故等級。

    其中,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公室向衛生部提出啟動I級響應方案,經批准,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 此外,對於重大、大型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所在地的省、市、縣級人民組織應當建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

    2、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有哪些?

    1.《食品安全法》:第五條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食品安全委員會規定。

    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本法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3、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本法規定的職責和法律規定,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4.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法和本法規定的職責承擔食品安全和拆解工作。

    五、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員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全過程工作機制和資訊共享機制。

    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應當按照本法和法律的規定確定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職責。 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7.縣級人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鄉鎮或者特定區域設立派遣機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一定生產經營活動的證書。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必須取得的證書。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驗收、審查、決定和監督檢查,適用本檔案鄭法。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食品營業執照和營業執照位址不同怎麼辦。

    食品營業執照的位址必須與營業執照的位址一致。 如果原食品營業執照因公司位址變更而失效,應到當地工商部門重新核對註冊名稱和新位址,方可申請食品營業執照。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證審查通則(試行)》第十二條規定:沒有實體店的網際網絡食品經營者應當悔改,並應當有與其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固定食品經營場所,並將存放場所視為食品經營場所; 並應當向發證機關提供可當場登入申請人**、網頁或**的設施和裝置,供發證機關審閱。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流程如下:

    1、食品經營許可證所需的營業場所或食品貯存場所必須按要求安排;

    2、提交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提交辦理材料;

    3、初審場地平面圖、內部布局圖等位址資訊;

    4、安全管理人員提供輔助材料,不安排人員參加考試;

    5、上門調查現場,如無整改需要,經所有材料審核合格後,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 如有整改需要的,當場提出整改意向,符合條件的後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確認公司法人資格,規範公司註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設立、變更和終止,依照本條例登記。 申請公司註冊,申請人應對申請檔案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條 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方可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設立的公司,未經公司登記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食品安全許可證沒有關閉,則無法開啟。 如果您有營業執照但沒有食品營業執照,則不能創業。 國家對蝗蟲產品的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

    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證。 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許可證。

    《無證無證經營問題查處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從事無證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法律、行政法規對無證經營未明確規定的處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無證無證經營問題查處辦法》第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決定的規定,從事無證、無證經營活動。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是的,食品標籤委託方的位址不能是營業執照的位址。 法律依據: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應當在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場所設立食品標籤家庭粉絲委託方,由委託方負責食品標籤的製作、審核、審批和簽發。

    根據本條規定,食品標識委託方的位址可以不是營業執照的位址,但食品標識委託方應當設定在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的招致海雹辦公室或者其他地方,以便保證食品標籤的製作、審核、審批和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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