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殘疾人可以在電力第一線工作嗎?

發布 社會 2024-02-26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手指殘疾不會干擾影響護理位置的工作,只要不延遲。

    法律上沒有禁止。

    《勞動法》沒有對《里奇條款》做出這方面的規定。

    只要雇主雇用你。

    你就可以去上班了,讓李。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的,應視為工傷。 有權享受工傷福利。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工會部門,會給你一些幫助,工人在工作中得到勞動保護,你說應該有乙個專門的殘疾鑑定中心,會根據我國勞動法或者相關法律法規給你乙個合適的鑑定,而不是晉城地方勞動法來評定! 如有需要,您可以諮詢上述部門,社保局工會會給您提供幫助或維護您的權利!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 受傷後有沒有殘疾,如果有,會影響原來的工作嗎?

    2、根據勞動法的要求,如果你在受傷後沒有工作能力,可以調職,但你必須證明你不稱職才能被調職,當然,即使調動的性質不能太遠,工資也不能落後太遠。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可以解雇殘疾人。

    《勞動法》明確規定了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種情形,即:試用期證明勞動者不符合勞動條件;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用人單位利益重大損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這四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遭受“勞動者因非因工作原因生病、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 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職; 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無法達成勞動合同變更約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勞動既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 在求職和創業方面,我們的法律中確實有一項有利於殘疾人的政策。 但是,在職場上,殘疾人和正常人一樣,也要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和約束,千萬不能有拿著殘疾證就不被解雇的想法。

    殘疾證明不是避免工作場所死亡的金牌。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根據《勞動法》,殘疾人在就業上不能受到歧視,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你有資格在超市工作,你可以去超市工作。 超市無權因為你的殘疾而歧視你並解雇你。

    但話又說回來,如果你的右手有殘疾,你可能無法做收銀員或搬東西的工作。 如果超市因為你做不了超市的工作而不要你,你真的沒辦法。 因此,能不能去超市上班不是法律問題,這要和超市商量一下。

    如果你們倆都同意,你們當然可以去上班了。

    首先,祝你一切順利!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當然,我見過雙手殘疾的人在超市工作。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你曾經在電廠、變電站從事過高壓作業,電工國家規定高壓作業電工屬於特殊工種,所以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是可行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只要你從事這份工作超過八年,你就可以在 55 歲退休。

    但很快國家就會出台推遲退休年齡的政策,如果這幾年不能退休,恐怕也能趕上。

    趕上也沒關係,這是乙個漸進的一點點延遲,據說從幾個月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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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回答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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