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資產存貨損失 可以理解為:改變資產用途;
正如企業採購的原材料用於員工福利一樣,不允許扣除進項稅額。
您可能仍然想知道為什麼用於員工福利的原材料不能抵扣進項稅?
我國增值稅制度的原則是,未進入個人消費環節的貨物的進項稅原則上是可以抵扣的,但一旦進入個人消費環節,貨物的進項稅就不能抵扣。
因為個人消費是商品流通的最後一站,如果在這個環節扣除進項稅,那麼國家就不能徵收增值稅了。
下面是乙個示例:
煤礦生產煤炭,電廠從煤礦購買煤炭,電廠購買的煤炭可以從進項稅中扣除,因為電廠也發電。 當電廠向外界供電,向居民供電時,就意味著用電已經進入了個人消費環節,這一步是無法扣除的。
所以我們通常說增值稅的承擔者是最終消費者。
但是,如果電廠向其他工廠或公司供電,工廠和公司仍然可以扣除增值稅進項稅。
現在回到你的問題,固定資產的存貨損失,就像個人消費一樣,資產不能再從其進項稅額中扣除。
增值稅的目的是讓消費者能夠承受。 如果消費者不忍心,那麼國庫裡會裝滿什麼呢? 設定增值稅不是毫無意義嗎?
-
管理不善需要出於人力和管理原因轉移投入和流出,而投入和自然災害的轉移通常不需要進行。
-
如果固定資產不從進項稅額中轉出,那麼就會有企業自導自演,扣稅,但實際並沒有參與生產增加值的良好表現。
-
固定資產存貨損失進項稅額轉出。
1月1日前,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在購置時不計入扣除,不存在轉出的問題;
1月1日以後,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在購入時不計入成本,已抵扣的,與存貨同辦理。
如果進項稅額已經抵扣,存貨丟失的,進項稅額需要轉出; 否則,無需轉出進項稅額,轉出時,分錄是;
借款:要處置的財產的損失和超額 - 累計折舊;
貸方:固定資產,應納稅額-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固定資產盈利,不再扣除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存貨虧損轉出已抵扣的進項稅額。
輸入增值稅:
進項稅額是指當期購買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所繳納的增值稅額。 企業計算時,扣除進項稅額後的銷項稅額為應納增值稅。 因此,進項稅額的大小與繳納的稅額直接相關。
一般而言,在財務報表的計算過程中採用以下公式:
進項增值稅=(採購的原材料、燃料、電力)*稅率。
進項增值稅是已支付的款項,在準備會計分錄時借記。
-
1.本來,如果固定資產的購置已經從進項稅額中扣除,則進項稅額需要轉出。
借款:處置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 信用:固定資產。
借方:其他應收賬款(如果個人有責任)。
貸方:固定資產處置。
借款:處置固定資產。
抵扣:應納稅額 – 應繳納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款:營業外費用。
借款:處置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 信用:固定資產。
借方:其他應收賬款(如果個人有責任)。
貸方:固定資產處置。
借款:營業外費用。
貸方:處置固定資產(餘額轉入營業外費用賬戶)。
-
處置固定資產**時,其進項稅額無需轉出。
根據增值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2009年1月1日(**)之後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按實際評估所得乘以17%的增值稅率計算銷項稅額,不得轉出進項稅額。
例如,2013年12月,某小規模納稅人出售一台二手裝置,獲得20600元的價格。 小規模納稅人應當繳納20600(1、3%)和2%400(元)的增值稅。
-
原購入固定資產已抵扣進項稅額的,進項稅額需轉出;
如果原購入的固定資產未從進項稅額中扣除,則無需轉入進項稅額。
其核算如下:
借款:處置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 信用:固定資產。
借方:其他應收賬款(如果個人有責任)。
貸方:固定資產處置。
借款:處置固定資產。
抵扣:應納稅額 – 應繳納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款:營業外費用。
貸方:處置固定資產(餘額轉入營業外費用賬戶)。
-
根據規定,固定資產存貨損失進項稅額按淨值轉賬。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轉出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淨值 適用稅率 【注意事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淨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或攤銷後的餘額。
友情鏈結]不可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專案,可在用途變更後的下乙個月計算抵扣:可抵扣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淨值(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
總結。 您好,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不需要轉出之前已經扣除的進項稅額,但增值稅必須按適用的稅率計算和繳納。
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是否需要轉出之前已經扣除的進項稅額?
您好,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不需要轉出之前已經扣除的進項稅額,但增值稅必須按適用的稅率計算和繳納。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我們按照3%計算銷項稅。
您好,小企業,稅率固定為3%; 如果被確定為一般納稅人,則銷項稅將按17%的稅率計算。
**已用固定資產,不是3%嗎?
**已使用固定資產,為3%。
-
(一)固定資產存貨損失增值稅處理: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異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導致的盜竊、丟失、發霉、變質造成的損失。
因此,根據本條的規定,固定資產存貨損失造成的損失限於“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盜竊、丟失、霉變、變質等損失”,如果不是這些原因造成的,則無需轉出增值稅進項稅額。
2)企業所得稅對固定資產損失和損失的處理:
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虧損稅前扣除的主要依據是《企業資產虧損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
第二十九條 賬面淨值扣除責任人報酬後的餘額,應當根據下列證據材料確認:
1.有關企業內部責任的識別和驗證的資訊;
2.固定資產庫存表;
3.與固定資產計稅基礎有關的資訊;
4.存貨損失、固定資產損失說明;
5.如果損失金額比較大,應有專業的技術鑑定報告或具有法律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
第三十條 賬面淨值扣除殘值後的餘額,應當根據下列證據材料予以確認:
1.與固定資產計稅基礎有關的資訊;
2.有關企業內部責任的識別和驗證的資訊;
3.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出具的鑑定材料;
4.涉及責任賠償的,應當說明賠償情況;
5.損失數額大或者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資產損壞、報廢的,應當有具有法律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專業技術鑑定意見或專項報告。
-
如果要將異常損失轉移出去,則不會旋轉正常的清潔。 無銷項稅。
如果進項稅額已經扣除,但企業已經扣除,則需要轉出進項稅額。
處理,包括:
1.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理服務、服務、無形資產用於簡易計稅方法、增值稅免徵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和房地產。 涉及的固定資產。
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僅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無形資產)和專用於上述專案的不動產。
2.異常損失對應的進項稅額,包括:
1)採購的有異常損失的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理和修理服務及運輸服務。
2)外購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理服務、運輸服務所消耗的產品和成品中出現異常損失的。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培訓所消耗的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的購買。
4)因在建不動產建設中因異常損失而消耗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施工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修的不動產均為在建不動產專案。
3.特殊政策下的進項稅不可抵扣。
1)購買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娛樂服務。
(二)納稅人為接受貸款服務而向貸款人支付的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諮詢費、手續費、諮詢費等費用,進項稅額不計入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