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0年的刑期怎麼可能太多,這有點太少了。 畢竟把人從4樓扔下來簡直就是**,應該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否則萬一出來繼續害人怎麼辦。
-
如果中學生故意撿起同學扔下四樓,5-1o年的刑期不多,因為中學生也應該知道一些規律,另一方面,如果兩個同學一起玩,不小心讓對方從四樓摔下來,那麼5-10年可能多一點, 但這些也是我們的猜測,法律對刑期多少還是有最終決定權的。
-
我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校園霸凌的現象時有發生,有的同學就是沒什麼好怕的,覺得法律懲罰不了,所以無法無天,這是一種敗壞學生作風的事情,應該制止。
-
近日,廣西都安一中發生了驚人一幕,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級學生從四樓扔下。 結果,對方的多個器官嚴重受損,目前仍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 那麼,校園暴力涉及哪些刑法問題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些人應該受到法律的監管嗎?
為什麼現在的學生如此暴力? 是因為老師的口頭教育不起作用嗎? 難道孩子不應該知道錯誤應該受到懲罰,而不是那麼暴力嗎?
現在老師太死了,老師為了保護自己,只能說出來。 你不聽也沒關係,反正不是我的孩子。
為了照顧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點,我國的刑事責任階段是按年齡劃分的,刑法第十七條規定:
年滿十六周歲的,應當承擔犯罪的刑事責任。 十四周歲以上十六周歲的人,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我覺得這個人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如果這樣的人被輕罰,下次他會衝上街頭嗎?
法律控制不了他? 我認為我們應該用法律來管理它。
校園暴力現在很猖獗在那之後? 相關部門將被處以一張紙的懲罰,之後會發生什麼? 不,那些熊孩子沒有受到相應的懲罰,那麼,他會肆無忌憚,之後會發生什麼?
以上結果會出現,你覺得不應該用法律來管理嗎? 為什麼以前沒有那麼多?
您認為如何制止校園暴力?
-
現在看來,校園暴力還沒有明確的定義,但我希望能盡快填補這個空白。
-
我認為刑法應該修改未成年人的年齡,這樣如果你以未成年人的身份犯罪,你就不必承擔後果。
-
校園暴力涉及人身傷害。 人身攻擊。 誹謗。
-
到目前為止,我似乎不必被判刑,這太令人失望了。
-
報紙上應該還是有少量的校園暴力,類似的情況應該還有很多。 希望大家注意!
-
刑法應該看不起年齡,現在少年的事情太多了。
-
為什麼現在學校裡有這麼多暴力? 難道是法律沒有到位嗎?
-
今年,《長江晚報》記者子牛從涉案學生家長處獲悉,該案近日已在當地法院開庭審理,檢察院已提起故意殺人罪訴訟,建議判處5至10年有期徒刑,但該案尚未開庭判決。
記者了解到,受害人魏某已經可以走路了,但不能長時間坐著。 另乙個家庭也在積極為受害者的家人籌集資金,希望得到理解。 魏父說,由於家裡很窮,**兒子的費用很高,所以他不太在乎自己被判了多少年,最讓他擔心的是兒子的醫療費。
事件回顧:乙個矮個子的同學被乙個高個子的同學從四樓扔了下來。
不久後,當地都安縣教育局發布通知,確認此事。 “去年,都安瑤族自治縣安陽中學九年級學生黃黃將八年級學生魏某從教學樓四樓扔到一樓體育場旁邊的塑料跑道上,”通知說。
事發後,學校立即組織將受傷的魏某送往縣人民醫院搶救,並於同日左右轉送至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醫院進一步治療,同時支付部分醫療費用。 **後,魏某意識清醒,黃某被公安機關拘留。
-
受害人目前在醫院被救出,生命體徵正常,沒有大問題,也沒有受重傷。
-
受害者從危及生命的情況下獲救,但現在他因脊柱損傷而永久癱瘓,無法再坐起來。
-
受害人已脫離危險並出院。 但是,手術後,他可能會留下後遺症,即他不能長時間坐著。
-
受害人目前已脫離危險,意識清醒,但餘生不能久坐不住,以後還需要花很多錢才能****。
-
2020年6月28日,記者從涉事兩名學生家長處獲悉,該案已於6月17日在當地法院開庭審理,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訴訟,建議判處5至10年有期徒刑,但該案並未開庭審理。
為什麼高三的黃某把矮個子扔下樓? 那天發生了什麼導致了這樣的悲劇? 受害人家屬向記者提供的都安縣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重現了當天事件的經過。
記者了解到,受害人能夠走路,但不能長時間坐著。 另乙個家庭也在積極籌集資金支付受害者家屬的費用,希望得到理解。 受害人的父親說,由於家裡的貧困,**兒子的成本高所以他也不太在乎對方被判了多少年,最讓他擔心的就是兒子的醫療費
事發後,學校立即將受傷的魏某送往縣人民醫院搶救,並於當日13時許將他轉送到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醫院,學校支付了部分醫療費用。 **後,魏某清醒,黃某被公安機關拘留。
受害方的律師告訴記者,該案已於6月17日在當地法院開庭審理,但法院並未當庭宣判。 “檢察官辦公室起訴了故意殺人罪,並建議判處5至10年徒刑。 被告律師在案發當天沒有質疑事實,主要是為了為量刑辯護,並提出黃某有兩個較輕的情況。
乙個是投降,另乙個是未滿 18 歲。
現在,他們都在等待法庭最終裁決
-
把乙個同學從四樓扔下來是乙個非常糟糕的情況。 我認為這是故意殺人,應該為此付出代價。 但是中學生都未成年,估計不會受到懲罰!
-
他雖然是少年,卻犯了這樣的錯誤,需要依法處理! 未成年人不是有罪不罰的理由。
-
首先,他應該退學,這樣他就不應該危及學校其他學生的生命,其次,他的父母應該因為沒有做好監督而被起訴。
-
我認為我們應該首先調查發生了什麼,並區分對與錯。 但孩子的行為是錯的,可以通過思想教育對孩子進行管教。
-
廣西中學生抱起同學,把他們扔到4樓6月17日,該案在當地法院開庭審理但是,法院沒有在法庭上宣布判決。 檢察官辦公室以故意殺人罪起訴此案,並建議判處5至10年徒刑被告律師在案發當天沒有質疑事實,主要在量刑方面進行辯護,認為黃某軒有兩個減輕情節,乙個是自願投案自首,另乙個是未滿18周歲,還是未成年人。
至於網路上流傳的魏某霸凌行為,受害人魏某**的律師金律師表示,庭審中並未提及,一切都以公安機關調查結果為準,對方沒有提出異議。
金律師告訴記者,庭審過程中,受害方還提起了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訴訟,賠償金額約為30萬元,但他們也在等待終審判決的結果。
-
2019年9月16日,廣西都安縣某中學,一名學生被同學扔下樓事件詳情如下
在學校四樓的走廊裡,學生們來來往往。 突然乙個身穿白襯衫的高個子男學生一手掐住乙個矮個子黑衣男生的脖子,乙隻手伸到他的褲襠上,雙手用力一握,將他舉了起來,扔出了四樓的欄杆。 黑衣男同學倒在一樓地上,場面一片混亂。
學生摔下樓後,肇事學生往樓下看了一眼,轉身離開。
不久後,都安縣教育局發布通知,確認此事。 通知稱:“2019年9月16日8時40分左右,都安瑤族自治縣安陽中學九年級學生黃某軒與八年級學生魏某某發生爭吵和爭執,導致魏某從學校教學樓四樓墜落到一樓法院旁邊的塑料跑道上。
事發後,學校立即將受傷的魏某送往縣人民醫院搶救,並於當日13時許將他轉送到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醫院進一步治療,同時提前支付了部分醫療費用。 **之後,魏是有意識的。 黃某軒後來被拘留。
-
近日,廣西都安自治縣安陽中學發生一起學生被同學抱起扔出教學樓的事件,引起人們的關注。 最近,該案已在當地法院審理。 那天發生了什麼?
公安局出具的檢方意見書恢復了該事件。
1.回首往事。
3.黃的學生的父親說他有智力問題。
對此,黃的父親黃先生說:“事發前,我聽說兒子和魏家發生了很多衝突,事發後,確實有很多人打我兒子。 黃先生說,她的兒子在四五歲時遭遇車禍,昏迷了10多天,然後變得智力遲鈍。
不知道是否與被毆打後做出的令人髮指的行為有關。
-
據說,當天,安瑤自治縣安陽中學九年級學生黃某軒與八年級學生魏某軒發生爭吵和爭執,導致魏某從學校教學樓四樓墜落到一樓法院旁邊的塑料跑道上。
-
肇事者與受害人發生言語和肢體爭吵,被受害人毆打,然後在走廊上追上受害人並將他扔下樓。
-
在安陽中學,九年級學生黃某軒和八年級學生魏某軒發生爭吵和爭執,最後魏某某從學校教學樓四樓跌落到一樓球場旁的塑料跑道上。
-
因為兩個同學之間的衝突公升級,乙個男生抱起另乙個男生,把他從四樓扔到下一樓。
-
犯了故意傷害罪。 這是在法律的控制之下,這不應該發生。 造成他人受傷。
英語中最基本的事情是記住單詞,在單詞的基礎上。 你也要注意語法的積累,可以拿乙個小筆記本,每天回去,花20分鐘左右複習課文,背誦單詞。 >>>More
對16歲以上學生的“社會實踐”規定仍存在空白,這意味著暑期工學生的勞動權益沒有法律保障。 例如,對如何支付、工作時間、勞動強度等沒有明確規定,暑期工不是企業員工,因此不能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 如果暑期工在工作期間遭受工傷,只能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More
幸福不會發生,或者說是罕見的。 因為你們學校裡畢竟人才不多,換了環境,就有一些比你強的,你能保證她永遠這麼專一嗎?現在玩也無妨,這樣你就可以為未來積累經驗。 但要小心不要傷害自己。
教育領域,尤其是農村地區,最大的問題是教育資源分配不均。 碰巧的是,隨著網際網絡的普及,這方面的問題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這是學生使用線上教育資源進行整合和自學的好方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