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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要謹慎,不要馬上決定,畢竟人很難在憤怒中做出正確的判斷。 最好觀察是否有其他不真實的條件。 例如,戶籍、婚姻史等。
根據具體情況逐案分析,如果年齡差沒有到無法接受的地步,又沒有其他欺騙,就和他談談,給他乙個解釋的機會。 如果它影響了你對他的信任感,不要再進一步了,信任危機會影響你的婚姻生活。
簡而言之,由您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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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帶著同樣的問題來了,卻發現我們遇到了同樣的問題。
我也是89歲了,去相親的時候問他多大了,他在**中說自己81歲了,比我大8歲,然後見面那天遲到了乙個多小時,一點都不誠懇,但那天剛好和幾個相親物件有約, 所以我也沒特別在意,一見到他就對我比較滿意,我也覺得還可以,於是我繼續,大概乙個星期,我提議去我家讓家人看看,他也同意了,去了我家,我爸媽要了他身份證,他一臉恍惚,說沒帶, 然後那天晚上我又給了我**,響了就掛了,第二天我問他,他跟我坦白說他比我大13歲,我讓他拿著身份證和房產證來我家道歉,他也來了, 然後我父親生氣了,把他趕走了,他選擇留下來。之後,我們商量著繼續相處,雖然相處時間不長,但戶籍本和房產證都看了,如果發現他在原則問題上欺騙了我,我絕不會原諒。
你為什麼要嫁給他,但你只知道他比你大那麼多,也許我應該和你一樣有點迷茫,有時候太清楚太累了,重要的是他怎麼對待你,如果你覺得自己還幸福,就不理會這些,過好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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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丈夫的病在醫學上被認為不適合結婚,婚後不能結婚。 在這種情況下,你的婚姻是無效的。 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婚姻無效,並要求男方家屬賠償。
婚姻法:第十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1)重婚罪;
2)存在禁止婚姻的家庭關係;
(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合婚前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結婚的;
4)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人。
第十二條 婚姻無效或者宣告無效的,自始無效。雙方沒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經雙方同意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作出判決。
因重婚罪導致婚姻無效的財產處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當事人所生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和子女的規定。
2. 男方的病在醫學上不被認為不適合結婚。 在這種情況下,由於男人的不誠實和他自己的疾病,它給你帶來了巨大的痛苦。 您可以以此為由與丈夫協商離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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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提出索賠,你沒有註冊,你根本不是合法的夫妻,法律在這方面不保護你的權益。 如果你還沒有拿到證書,就不要拿到它,免得你以後有離婚的頭銜,就散了。 至於婚禮費用,可以要求法院調解,讓男方承擔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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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記結婚不是合法的夫妻,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男方在婚前已告知女方不存在欺詐,沒有賠償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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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是站不住腳的,其實婚姻法裡沒有欺騙這回事,你說隱瞞不孕不育是欺騙,那結盟不也是謊言。 因此,不能以欺詐為由要求賠償,但如果雙方現在不登記並決定分居,女方可以要求丈夫合理承擔之前的費用,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裁定雙方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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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行為是個人行為,只有婚後才受法律保護。 個人建議。 沒什麼大不了的,就得放手,誰沒有秘密呢? 夫妻並非沒有秘密,給彼此留出一些空間,有利於夫妻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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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做就再相處1年,25歲結婚。 同居1年,把他理解為未婚少女,嫁給乙個有婚生子史的男人,真的不好,人際關係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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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約會多久了? 既然要結婚了,感情應該還不錯,他主動告訴你也沒關係,情有可原,隱瞞年齡很難想通,當初隱瞞結婚史也想不通,害怕失去你,也許你沒有遇到合適的機會告訴你! 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
我總覺得他有事要瞞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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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不可信的。 他是乙個真正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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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說什麼呢。 沒有必要,你必須離婚。 要是沒有那麼多人欺騙就好了,他們就會被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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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溫柔的欺騙,是分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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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會成功,因為隱瞞年齡不是解除婚姻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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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視情況而定,法院判定離婚的標準是夫妻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後才准予離婚。 現在的關鍵問題是,現在的男方是否已經達到22歲的法定年齡,如果是,法院通常不會宣布婚姻無效,而只是根據上述離婚標準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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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會成功,而且年齡欺騙不是婚姻法下可以解除婚姻的條件,但你可以以關係破裂為由堅持離婚,法院可以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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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原諒我,你可以問這個問題,表明你內心是相當矛盾的,你仍然關心他,珍惜這段友誼。 拓寬天空,給他乙個機會,給自己乙個機會,你會覺得世界還是那麼美好!
謝謝你不厭其煩地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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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善意的欺騙,為什麼不把它當成對自己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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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必須放鬆你的胸部,呼吸更容易一點,你當然會更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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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取決於它是什麼,有時謊言也是仁慈的,它們也是一種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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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經結婚了,仍然接受你的感情,那麼這個男人是不可靠的。
他有乙個家,你不可能讓他重整旗鼓。
他愛你,給你任何你需要的東西。 然而,他不能回家。
這個人怎麼能讓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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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能被原諒的,對男人來說,欺騙永遠不會被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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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須給男人乙個機會。 不要原諒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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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確定,不可能說你不愛,但它不會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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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他過得很艱難,也許......但是被你愛的人欺騙是一種痛苦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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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相愛了。 至少,這一切都是為了彼此誠實。 互相信任! 自從欺騙了你一次。 還會有第二次! 而不是繼續安定下來。 不如早點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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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女人在這麼重要的事情上出軌。 只是沒有感情。 至少不被愛。
不一定,我就是你說的那個人。 我是乙個男生,我有乙個非常友好的女同學。 放學後,我經常和他坐在河邊,什麼都聊,從國事到同學之間的矛盾,甚至是我們兩個人比較私密的話題。 >>>More
人有自己的長處,也有短處?你只看到正面,卻看不到消極的一面,呵呵! 沒有教育並不意味著沒有實力,沒有能力並不意味著沒有毅力,..有什麼好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