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管理制度 5、防爆管理制度

發布 職場 2024-02-09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沒聽說過,用的是哪種方式?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煤、瓦斯突出防治規定:第四條 煤礦企業和有突出礦井的突出礦井應當建立防突出機制。

    “一通三防”管理規定:煤礦企業必須設立礦井通風管理機構。

    兩者可以結合起來,也就是你說的通用防衛部,還有乙個單獨的防爆部。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企業的生產需要監督,所以必須投入。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安全應急管理系統。

    1. 目的。 加強和規範公司應急工作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員工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確保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應急響應和突發事件的管理。

    3. 責任。 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公司的應急管理工作。

    安全技術組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相關單位負責各自範圍內的應急管理工作。

    4.工作程式。

    定期組織修訂公司級應急救援預案。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習。

    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應急相關知識。

    應急設施裝置所在的單位應定期維護,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

    職能部門定期對應急設施裝置進行監督檢查。

    緊急事件管理。

    1)突發事件發生後,公司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迅速處理突發事件

    組織協調各應急救援隊,迅速開展應急救援; 制定並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防止次生和衍生事件的發生;

    部署和協調現場安全秩序和公司員工的思想穩定; 按要求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如有必要,請尋求社會援助。

    2)當各類事故發生時,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分別啟動車間二級事故應急預案和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處置。

    3)事故發生後,公司領導和各單位負責人應第一時間按照各級計畫的規定組織事故救援工作,發生重大事故時,應集合到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服從總司令的安排和指示。

    4)事故發生後,人員應先向單位領導報告,並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嚴禁盲目單獨救援,保證救援人員3人以上。如果事故情況嚴重,需要等待專業救援隊進行救援。

    5)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隊負責人應當按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示,立即集結隊伍人員,攜帶應急救援裝置,迅速趕往事故現場進行救援。

    6)事故發生後,公司各重要崗位的人員應採取正確的應急措施,確保各裝置的安全,避免其他事故或事故的發生。

    7)參與事故應急救援人員,不應盲目救援,應先分析事故情況,明確可能的危險因素和風險等級,根據可能上公升的最嚴重後果,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和綜合防護措施,再進行救援。

    8)在事故處置和救援過程中,如果救援人員發現有較嚴重的事故可能導致老年的發生或可能危及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應及時採取措施避險,疏散危險區域,防止發生較大的事故。

    應急響應和報告。

    具體的應急響應和恢復措施,應當按照各專業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深入宣傳貫徹《突發事件防範規定》。 各地區和煤礦企業要把宣傳貫徹《反突發規定》作為一項重點任務,結合本地區和本企業的實際,採取多種形式認真推進; 及時解決執行中的關鍵難點問題,把《反突發條例》的要求落實到每個企業、礦山、崗位、環節; 要堅持區域防爆措施優先、地方防爆措施為輔的方針,在區域和地方層面嚴格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爆措施,切實做到“不挖突出頭、不挖突出面”。

    2.落實優秀防雷機構和責任制。 突發礦必須根據需要設立防爆、採採等專業機構,配備符合防爆工作需要的技術人員,建立專業的防爆隊伍; 進一步落實煤礦企業“一號”、重點煤礦廠長等各級防爆責任制; 建立健全以主要技術負責人為核心的礦山防爆破技術管理體系,不斷加強防爆工作技術管理; 完善礦山防爆工作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崗位責任制。

    3、充分掌握防爆的基本引數。 高瓦斯、煤及瓦斯突出礦井應按規定及時確定煤層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等與突出風險相關的引數,建立礦井瓦斯基礎資料庫; 並在開採過程中採集不突出煤層氣壓、煤害型別、瓦斯出水初速和固度係數等“四項指標”資料,發現有指標超標或突出第一敏感度指標超標,對煤層進行突出煤層管理, 及時識別煤層突出風險。符合條件的煤礦企業應積極開展煤瓦斯突出敏感指標及其臨界值的調查,建立符合礦區(井)實際情況的科學合理的優秀預報指標體系。

    4.加強礦山地質基礎突出工作。 各有關煤礦企業要加強地表物探與井下鑽探相結合的地質構造勘查工作,以控制煤層位置、控制地質構造、防止煤層意外發現為重點,開展防突出地質基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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