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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註冊商標的六個簡單步驟。
第 1 步:首先,您必須確定您的商標適用於什麼產品或服務;
第二步:根據產品或服務確定要註冊的商標類別;
第三步:取商標名稱,對商標進行類似檢索,如果有,則需要重新命名,否則商標將無法申請; 我們可以通過商標局官網的查詢系統進行查詢,也可以傳送給**代理機構幫您查詢。
第五步:商標局進行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形式審查:形式審查時間為3-4個月,如果形式審查通過,您將收到商標的受理通知,如果您沒有通過商標,您將不被受理。
實質審查:實質審查時間為6-7個月,實質審查符合要求的,將進入商標初步審查公告並收到公布通知,不符合要求的將被駁回。
在註冊過程中,所有商標都可能被拒絕、相似和撤回。
3.異議等情況,我認為這也是每個註冊商標的人都想知道和應該注意的問題。 畢竟,乙個商標的註冊過程再順利,至少要花一年多的時間,誰也不願意等到這麼長時間後,才得到商標無法註冊的訊息。
第六步:商標公告:商標審查通過後,進入初審公告(注時3個月),如果初審公告期間沒有人提出異議,則商標註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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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標查詢:無論您在哪裡申請註冊商標,查詢始終是第一步。 在進行商標檢索時,需要對商標進行分析和評估,以確保在卡達註冊商標的可能性,並提高歷史書中空缺商標註冊的成功率。
2、商標申請:提交相應材料,等待正式收據;
3、商標審查:拿到收據後,商標進入審查階段。 根據要求,對商標是否可註冊、是否與原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反商標法禁止條款等進行嚴格審查。
如果考試未獲批准,將發出書面通知,並通知拒絕原因。 如果審核通過,將進入公示期。
4.商標公告:卡達的官方商標公告期為4個月。 任何自然人或者企業都可以提出異議。
5.註冊批准:經過上述程式後,被裁定為可註冊的商標將獲得商標註冊證書。
在正常情況下(沒有修改,沒有異議),獲得商標需要20-25個月。 註冊完成後,卡達商標的正式使用期限為10年。 如果您想再次使用它,則需要更新您的商標。
續期一般在期限前後的6個月內。 未續展或長期未使用的商標將被取消。 這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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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達的商標收購基於事先註冊的原則,接受商標、服務商標、系列商標和集體商標。 使用商品和服務的國際尼斯分類。 卡達不是《馬德里議定書》或《馬德里協定》的成員。
卡達不能在國際註冊中被指定。 卡達商標註冊局是卡達商標局,其官方語言為阿拉伯語。 在卡達使用商標的專有權是通過註冊獲得的。
卡達的商標註冊基於“申請優先”和“使用優先權”的原則。
卡達是《巴黎公約》、《世界智財權組織公約》和其他國際智財權條約的締約國; 卡達尚未加入《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 因此,卡達的商標註冊只能通過“單一國家註冊”獲得。 卡達的商標註冊被歸類為NICE,不接受酒類相關商品和豬肉製品的註冊。
可以在卡達註冊為商標的元素包括文字、圖形、三維標誌、顏色組合等。 卡達的商標註冊流程為:申請 - 審查 - 公告 - 批准 - 許可證頒發。
卡達商標在註冊後有效期為10年,有效期為10年。
審查完成後,審查員將在卡達官方商標公報上發布公告,並進入商標異議期,自公布之日起計算。 公告期為4個月。 沒有異議的,應當申請批准登記。
商標局作出決定後,申請人可以在60天內向民事法院提出上訴。
異議裁定後可以註冊的商標,或者公布後無異議的商標,應當核准註冊,並頒發註冊證書。 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拒絕、異議等)大約需要 12-18 個月。 商標專用權自申請之日起10年有效,每次續展註冊有效期為10年。
續訂應提前 12 個月處理,寬限期為 6 個月。 卡達要求註冊商標在註冊後5年內不能使用,如果不能提供不使用的正當理由,註冊商標將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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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是商標專用權人保護商標權的最重要程式,商標註冊是根據自己的需要申請註冊,保護他人不被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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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註冊,然後你還需要接受國防商人的商標和貨物,你還需要準備所有的材料和檔案,比如委託書、商標類別、營業執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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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有乙個註冊原則,需要授權,會有不同的組織情況,會有相關條約,會有不同的實質性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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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註冊優先標準,大多數商標註冊都是以這種方式定義的,並且都是基於這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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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達的商標權收購基於先註冊原則,接受商標、服務商標、系列商標和集體商標,商品和服務採用國際尼斯分類。 卡達不是《馬德里議定書》或《馬德里協定》的成員,卡達不能在國際線索登記簿中被指定。
卡達是世界智財權組織、世界**組織和海灣合作委員會的成員,並加入了《伯爾尼公約》、《巴黎公約》和《海灣合作委員會專利法條約》等國際或地區條約。
1980 年 11 月 1 日,《卡達旅遊高峰商標和商業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生效,隨後頒布了第 471986 號行政決定,該決定禁止在第 33 類中申請,並將第 32 類中的所有商品限制為無酒精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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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卡達註冊商標所需的檔案:
1.授權書是吉祥的,需要翻譯成阿拉伯語;
2.一塊大於5cmx5cm且小於14cmxl9cm的電熱板;
3.商標複製件15份,如果商標是外文的,需要附有阿拉伯音譯;
4.如果申請人是個人,則應提交申請人經卡達領事館認證的本國商業登記;
如果申請人是公司,申請人需要提交卡達領事館認證的申請人業務註冊證書;
5.申請人根據互惠協議對外國申請要求優先權的,必須在申請書上註明這一要求,並註明原申請國名稱、申請日和申請號,並且必須在提交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提供外國申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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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卡達取得商標權,基於在先註冊原則;
2、商品及服務採用國際尼斯分類,受理商品商標、服務商標、系列商標、集體商標;
3. 卡達是世界智財權組織、世界車輪調查組織和海灣合作委員會的成員,並加入了《伯爾尼公約》、《巴黎公約》、《海灣合作委員會專利法條約》和其他國際或地區條約;
4.《商標和商業標誌標識法》及其實施細則於1980年11月1日起施行,隨後頒布了第471986號行政決定。
註冊馬紹爾公司需要提供的資訊如下:
1. 公司名稱:海外離岸馬歇爾公司名稱可在額外100美元中新增中文名稱。 名稱可以"****"結尾,例如: >>>More
1.《商標註冊申請書》和《商標授權委託書**》(由Rika提供) 2、商標圖紙1張,要求附圖清晰,規格長寬不小於5厘公尺,不超過10厘公尺。 如果指定顏色,則需要提供 1 種顏色圖案和 1 種黑白墨水草稿。 3、證明申請人資格或身份的有效證明影印件兩份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