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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的意思是兒子重要,但妻子更重要,你可以麻木地教別人打孩子,但別人不分人事,不給任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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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這就意味著,在有某些底線問題的時候,教別人打別人的兒子(比如別人的兒子佔便宜),比教別人和隔壁的老王爺分媳婦,或者在自己負債累累的時候抵押自己的兒媳婦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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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吧,你暗戀誰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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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分解是非常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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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教人打男,教人劈妻,寧拆千廟不毀婚姻“也有同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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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當你這麼說並理解它時,你一定是錯的。 好吧,既然不得不說,你沒有算錯,只是你只知道一件事,想一件事,並沒有真正理解這句話的意思。 這句話的真正含義:
即使你看到和聽到他們在為某事爭吵,甚至吵架然後離婚,你也不能確定他們離婚的原因可能與他們為某事吵架和爭吵的事實無關。 只有他們兩個人知道是什麼導致了他們的離婚,才是最終導致他們離婚的原因。 又或許,兩人雖然大吵了一架,但兩人根本就不想離婚,只是一時的怒火,兩人心裡知道,還能活在一起。
所以當你不知道,不知道真相的時候,你看到他們吵架就勸他們離婚,你說你做壞事是用心良苦,你是拆散別人的家庭? 最重要的一點是,讓我問你,如果你的感情或婚姻有問題,或者如果你想讓別人參與進來,你希望別人進來為你得出結論嗎? 因為感情只有兩個人知道,所以任何第三者都不可能知道。
這就是“不要教人分妻”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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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想過,有一天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當他們睡在一起的時候,低聲說,當你勸他們分手時,你是不是不討好兩邊? 如果一家人不和兩戶人家說話,關係再鐵,也比不上親情。 你必須有一顆寬廣的心來承受這種情況的發生,這意味著你很有可能失去這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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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告誡別人,不要把別人的夫妻感情分開,也不要想出分居的念頭。 他沒有召喚任何人成為和事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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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婚姻就像腳上的鞋子,舒服與否,只有你自己知道。
生命是短暫的,但幸福很重要。
為了幸福的生活和家庭的真正舒適,還是要把婚姻管好,實在不合適,應該盡快解決。
當判斷不斷被推翻時,就亂七八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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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沒看過書,不知道背景,誰會教人打兒子無緣無故離婚,這句話的條件是"兒子與兒子的母親發生衝突"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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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有句諺語,教人打男不如教人分妻。 意思是朋友的兒子不好,可以建議朋友好好教訓。 但是,如果你朋友的妻子不好,你千萬不要教你的朋友離婚。
這類似於我們所說的寧願拆毀十座寺廟也不願毀掉婚姻。 打兒子是家裡的內事,或者叫“不打就做不到武器”,所以教人打是好的動機; 那些“分裂妻子”,即拆散家庭的人,是“有罪”的。 俗話說“勸不勸”,如果我們貿然說出來,影響別人的婚姻,改變因果關係,那麼我們自己也會受到“因果”的影響。
婚姻在古代地位很高,《禮經》中有這樣一段話:“昏昏欲睡者,將兩個姓氏合併,上廟,再跟隨後世,所以君子很重要。 婚姻不僅是夫妻之事,更是肩負著祭祀廟祟、祖先傳承的責任。
在以儒家思想為主的古代,婚姻成為當時社會制度的基石。 因此,破壞別人的婚姻,也是一種對和諧社會的破壞,道家勸說經典《太上感應章》認為,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是惡行,不應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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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別人教不聽話的孩子,總比教唆別人離婚、與妻子分居要好。 這類似於我們所說的寧願拆毀十座寺廟也不願毀掉婚姻。
打兒子是家裡的內事,或者叫“不打就做不到武器”,所以教人打是好的動機; “劈妻”的人,也就是家庭破裂的人,就是愚蠢的“罪過”。 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人的一種傳統心態,或許是普通民眾慢航的一種表現。
無論是為了當事人自己,還是為了我們自己,在婚姻這類事情上,我們還是不應該隨便發表意見,甚至“勸離婚”。
俗話說“勸不勸”,如果我們貿然說出來,影響別人的婚姻,改變因果關係,那麼我們自己也會受到“因果”的影響。 我身邊的很多朋友,都因為“發聲”,遭受了莫名其妙的牽連和大大小小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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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夫妻倆在別人家裡有什麼問題,也不要給別人求離婚的主意,如果兒子做錯了什麼,寧願教他們打孩子,也不願教別人離婚。
解釋是,即使他勸別人打自己的孩子,也不要勸別人和妻子分手,這類似於“寧拆千廟,也不願毀掉一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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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慫恿離婚了,現在我很痛苦! 上帝啊,你能救我嗎?
不會有問題,會有專賣活動,打折一般是老破碼季等等,如果鞋子有問題,一般都會解釋,比如發黃要處理,但一般這些商品不會有三包。 他們從事活動,主要是因為資金需要轉換。 他們還可以通過 5% 的折扣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