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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按折舊**進行賠償。 公民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損害他人權益的,應當給予賠償。
法律分析
丟失別人的東西,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 財產權是指權利人依法直接控制和排他性支配某一特定物的權利,或者說,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直接處分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 不動產是指建築物等土地和土地附著物; 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物品。
法律對於明確物主歸、充分發揮物的效用、維護經濟秩序、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更大的意義。 財產權是民事主體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直接控制某一特定事物並享有其利益,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 國家、集體、個人和其他權利人的財產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財產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不動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 動產權的設定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財產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符合法律規定,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侵占財產權,包括非法占有他人財產,非法占有他人合法占有或者占有的財產,或者據為己有,改變財產占有狀態,致使權利人喪失權利或者占有。 這種不法律依據非法占有他人的財產可能是為了非法占有或為了非法取得所有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條 財產權受到侵害,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賠償損失,也可以依法請求其他民事責任承擔。
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其無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不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或者其他合理方法計算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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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價格補償。 物權法。
第三十七條 財產權受到侵害,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二百四十四條 占有的不動產、動產損壞、滅失,不動產、動產所有人要求賠償的,占有人應當將因損害、滅失而獲得的保險金、賠償或者補償返還權利人; 權利人損害未得到充分賠償的,惡意占有人也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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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丟了別人的東西,要追究責任; 2、賠償責任應以實際價值為準; 3.所有權人應證明以下事項: a.財產的價值; b. 使用時間; c 你失去了它; 4. 您可以證明以下事項以避免您的責任: a.你沒有失去它;b貨物不值那麼多錢; c您當時不在場; 5、不同型別的財產適用不同的折舊演算法,但可以參考產品責任三擔保中的折舊計算來計算專案的殘值; 6.報警是沒有用的,但是如果你有2個證明證明你當時在他旁邊,並且你告訴他,那麼你就不能被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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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應該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但是這個東西應該按照折舊**來賠償,而不是按照新的**來賠償,否則對你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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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請與當事人協商,作出相應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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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被別人弄丟了。 另一方可能被要求按照物價給予時的價值對另一方進行等額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被別人弄丟了。 另一方可能被要求按照物價給予時的價值對另一方進行等額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我好心地把它借給了對方。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並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推定行為人有過錯的,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還錢是預設的。
然後預設是協商還款期限。
我沒有說最後期限,但當對方要求時,他們刪除了我。
我不想給你。
右。 這將需要法院訴訟和法律程式。
金額小400可以嗎
是的。 只怕不是對方逼我送給他,而是好心借給他,如果他丟了,能走法律程式嗎?
是的,沒問題。
他接受了,但他不得不忍受。
只是金額太少,可以協商或協商。
你能對他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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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要看具體情況是還款還是免費保管。 根據實際情況,如果保管人是免費保管的,並且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保管人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保管人有償羈押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條 保管期間,保管人因保管人保管不當導致保管財物損壞或滅失的,保管人應承擔行李缺失的賠償責任。 但是,如果無償保管人證明他或她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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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個人借給我的東西,我失去了它”,最終的責任在於你。
2、三方關係是:物的所有人與借給你的人之間存在關係,借給你的人與你之間存在借用關係。
某物的所有者可以根據義務法起訴借給你東西的人,但他不能以此為由起訴你,因為債務是相對的。 借給你東西的人可以根據義務法起訴你。 此外,物品的所有者可以根據財產法起訴您或借給您物品的人,並要求您賠償。
借給你東西的人也可以根據《特別財產法》起訴你。 但無論如何,你是承擔責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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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關係如下:借用主人物品的人之間存在借用關係; 借給你東西的人,你們之間有借用關係。 根據法律推定,業主本人只對借用他人的財產損失負責,而將他人借給您的人必須對您的財產損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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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給你,你當然有義務保留,如果丟了,當然要負責,還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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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朋友直接承擔賠償責任,你作為第三方對你的朋友承擔間接責任,被小偷偷走與你的賠償責任無關,將作為公安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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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負有最終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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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違法,但侵犯了你的財產權,你可以要求你的朋友支付賠償,如果你的朋友不是成年人,你可以要求他的父母承擔責任,如果你的朋友是成年人,你只能要求他賠償。 如果不進行賠償,可以採取法律手段。 但最好好好談判和溝通,如果你的朋友不傻的話,應該可以解決。
有多種方法可以獲得賠償,分期付款,或者你給他留著一件物品,賠償完成後再退貨。 或者兩個人可以寫乙份協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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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朋友借給你東西並送給你時,你有義務好好照顧好該物品,並且由於你的過錯而造成的物品丟失,你要承擔責任。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行為人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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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法,如果對方不賠償,可以起訴對方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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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壞、遺失他人財物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未成年人的,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協議,他們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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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構成非法占有。
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指排除權利人的占有,並將他人的財產歸還給自己的答案。
我們處置財產,並根據財產的目的使用和處置它。
遺失物品不是你主動追求的,你不能處理遺失的物品,更不用說使用或處置它們了。 因此,根據刑法,它不算作非法占有。
但是,在民事案件中,您有義務賠償貸方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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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是什麼,如果他給你戴上,對方有這樣的指示,你只是想不小心丟掉,賠償肯定會得到補償。 如果你不指示它,那麼你就處於土地借用關係中,法律取決於你如何交出它。 是你主動借錢輸了,不說就要賠。
以後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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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人丟失了錯誤的東西,他應承擔賠償責任。 買乙個以折扣價退貨或補償。
如果物品還在,而你故意不歸還,就構成非法占有他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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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損失不屬於違法侵占,按價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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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報告損失並與業主協商賠償。 諮詢相關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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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這是對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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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不清楚,但這是負責任的。
當然,不是你小氣,是你男朋友的問題,首先要考慮的是你們在一起多久了。 你知道他是誰嗎,他心裡真的愛你嗎? 還是更多的是只關注物質上的幫助,然後你可以和他談談你的真實想法。 >>>More
呵呵,那人不是經常和你老公玩嗎?
這很容易做到:問他是幹什麼的,我想他一定是要**玩的,然後請你和他一起去! 畢竟這一次,你已經答應了別人,很難拒絕別人,因為這是乙個人的信譽問題。 >>>More
如果乙個好朋友向我借東西,我基本上不會拒絕。 如果我不熟悉的人借用了個人物品,我會說我的朋友拿走了它們並使用了它們。 說話時要自然,讓它看起來像是讓人們看起來像那樣。
有兩種方法:一是直接**給快遞員小哥讓他過來 把東西給他位址和相應的** 看什麼快遞員會給你乙個號碼,好。 第二,直接去快遞點,給他收取順豐快遞的面積和重量,他會給你乙個單 自己填寫對應的位址和手機號碼 OK,還有乙個號碼給你保管,方便查詢!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