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會秘書(以下簡稱“董事會秘書”)
是上市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命,對董事會負責。
指定聯絡人。
負責公司資訊披露及投資者關係管理; 在內部,他負責股權事務和公司治理的管理。
股權投資、董事會籌備、股東大會。
確保公司的規範運作。
-
薪水較高,相當於公司裡的高管,一般被當作副總裁對待。
董事會秘書(以下簡稱“董事會秘書”)是上市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命,對董事會負責,是上市公司與**交易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 負責公司資訊披露及投資者關係管理; 對內負責股權事務管理、公司治理、股權投資、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籌備工作,保障公司規範運作。
-
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必須是公司的高管,如果是非上市公司自己設立的職位,則不一定是這樣。 我只知道,在H股上市公司中,公司章程第96條規定“董事會秘書是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
A股不明確。
-
《上市公司上市規則》明確規定,董事會秘書必須由公司高管擔任,如果董事會秘書不是由高階管理人員任命的,則必須以補充方式任命。
-
董事會秘書屬於高管。 高管一般包括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總經理等,但我在相關法律中沒有看到任何提及,但在經濟法書中卻看到過。
-
這個規定我沒聽說過,一般都比中層高。 法律說這很重要,法律沒有規定這一點。
-
法律分析是純粹的:官職非常大,負責公司內部治理(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協調)、併購、資產管理等,最重要的是公司的外部發言人。 薪水較高,相當於公司裡的高管,一般被當作副總裁對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上市公司應當設董事會秘書一人,負責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的籌備工作,公司股東檔案和資訊的管理,資訊披露事務的處理。
-
董事會秘書(以下簡稱“董事會秘書”)是上市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命,對董事會負責,是上市公司與證券交易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
負責公司資訊披露及投資者關係管理; 負責股權事務管理、公司治理、股權投資、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籌備工作,保障公司規範運作。
-
董事會秘書可以是董事。
董事的職責如下:
1、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2. 董事的權力是在受託管理下管理公司。 “值得信賴”意味著他們有誠信的義務。 他們必須為公司的利益行事,並將他們的權力用於他們預期的目的。
例如,董事不應在其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情況下行事。 此外,未經公司同意,董事不得利用職務謀取私利;
3、董事在處理公司業務時因疏忽,必須對因疏忽造成的損害負責;
4、對董事職責有嚴格規定。 董事在履行職責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獨立董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資格的;
(二)具有指導意見要求的獨立性;
3、具備上市公司經營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需的法律、經濟或其他工作經驗;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23條。
上市公司設有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的籌備工作、檔案的保管、公司股東資訊的管理、資訊披露事務的處理。
-
法律分析:董事會秘書不是董事會成員,而只屬於高階管理人員,董事長由股東選出,董事會秘書只是董事長自己選出的高階管理人員。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決策機構,董事對內負責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 公司設有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董事可連選連任。 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罷免董事職務。
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對外的資訊披露,對內負責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的籌備工作,以及會議記錄、會議檔案、記錄的保管等事項,董事會秘書對董事會負責。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組成:有限責任公司應當設董事會,其成員應當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除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外。
由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其他國有投資單位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應當包括公司職工代表;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可能在董事會中有員工代表。
董事會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應設董事長一人,並可設副董事長一人。 董事會主席、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
總結。 親愛的,您好,很高興有您的問題,董事長秘書可以參加董事會答:您好親愛的<>
你好! 根據法律,董事長的秘書一般不得參加董事會。 董事會是本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制定本公司的戰略方向和重大決策。
董事長秘書的職責主要是協助董事長處理日常工作、安排會議、管理檔案,不具備直接參與決策的職責。 <>
希望我的對您有所幫助<>
董事長的秘書可以擔任董事會成員嗎?
親愛的,您好,很高興有您的問題,董事長秘書可以參加董事會答:您好親愛的<>
你好! 根據法律規定,董事長的秘書一般不允許參加董事會。 董事會是本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制定本公司的戰略方向和重大決策。
董事長秘書的職責主要是協助董事長處理日常工作,安排會議管理檔案等事務性工作,不直接參與決策。 <>
希望我的對您有所幫助<>
延伸補充:董事會成員的資格和參與通常由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決定。 在某些情況下,董事長的秘書通常被授權作為觀察員參加董事會,但他們通常沒有投票權,不能直接影響決策。
這是為了確保董事會的獨立性和有效性,並避免潛在的利益衝突和濫用權力。 作為董事會的參與者之一,董事長秘書通常會提出一些問題,例如資訊洩露、利益衝突等。 因此,一般來說,董事長和秘書不應直接參與董事會的決策過程。
一般而言,為了保持董事會的獨立性和有效性,避免潛在的利益衝突,通常不允許董事長的秘書參加董事會。 <>
-
總結。 你好! 董事長的秘書一般不允許在董事會任職。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公司戰略方向,監督管理層的運作。 董事長秘書作為董事長助理,主要負責協助董事長處理日常事務、提供行政支援和準備檔案,不具備董事會的決策權。 <>
你好! 董事長的秘書一般不允許在董事會任職。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公司的戰略方向,監督管理管理層的運作。
董事長秘書作為董事長助理,主要負責協助董事長處理日常事務、提供行政支援和準備檔案,無權對董事會作出決定。 <>
1.《公司法》規定了董事會成員和職責。 董事會由李萌股東選舉產生,成員需要有一定的經驗和背景,能夠對公司利益負責,能夠獨立判斷。
董事長秘書的職責是向董事長提供支援和協助,屬於行政職能,與董事會的決策權沒有直接關係。 2.董事會的決策應遵循程式和原則,並應充分了解情況並進行討論。
董事會成員在參與決策政策時,應以公司最佳利益為導向,代表股東的利益。 董事長秘書作為董事長的助手,雖然在日常工作中與董事會有一定的接觸,但並不具備代表股東利益參與決策的資格。 <>
董事長秘書一般可以參加公司什麼樣的會議?
2.高階管理層會議:將邀請董事長秘書出席公司高階管理層會議,以了解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進展,並為董事長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協助。
3.重要決策會議:當公司做出重要決策時,會邀請董事長秘書參加基本判斷會議,以便向董事長提供必要的資訊和意見,並協助整理和總結會議結果。
4.公司活動和慶祝活動:董事長秘書通常參加公司的活動和慶祝活動,協助董事長安排日常工作、接待來訪客戶或代表公司進行外在倒閉活動。
董事長秘書可以出席董事會會議嗎?
通常不可以。
董事不得兼任董事會秘書。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有公司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因此法定代表人應擔任公司董事會主席或執行董事或經理,但不得擔任董事。 >>>More
執行董事不一定是股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章 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 第二節 組織結構 第五十一條 股東人數少或者規模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有執行董事,可以不設董事會。 執行董事也可以擔任公司經理。 >>>More
首先,有必要澄清飛機速度的趨勢。
二戰後,出現了成熟的第一代噴氣式飛機(如公尺格-15和F-86),由於設計限制,當時的飛機只能在接近音速的範圍內飛行。 成熟的超音速技術被人類正式掌握,從第二代飛機開始,如公尺格-21和F-4,當時飛機的特點是高空和高速。 後來,在越南戰爭中,先進的F-4居然被老式的公尺格-17擊落,美國開始反思並認為空戰的主要速度範圍是高亞音速(即亞音速,但接近音速,大約900-1000公里/小時),所以在第三代機(如蘇-27和F-15)開始關注高亞音速機動性, 當然,此時的飛機也是很隨意的,要超越音速。 >>>More
隨著時間的流逝,很多事情都會改變,比如我們的外表,比如生活經歷......但還有很多東西是永恆的,比如人們對真善美的渴望,對自由和平等權利的追求....... 因此,處理生命是否多變、無常的問題,關鍵在於人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