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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07式著裝暫行條例》要求嚴格的軍容和軍紀,維護軍隊的正常秩序和軍人的良好形象。
《條例》指出,中國人民解放軍07式服裝由禮儀制服(包括軍官制服、儀仗隊禮賓制服、軍樂隊禮賓制服和文藝團表演制服)、正規制服(包括春秋制服、夏季制服、冬季制服)、訓練制服和標誌制服四大系列組成。 並明確了禮儀禮服、常規制服和訓練制服的著裝規則。
《條例》強調,各級要嚴格執行軍容紀律規定。 軍裝應當與便服配戴,不得與便服混用(包括便服與軍褲混用、軍裝混用樂福鞋); 穿著軍裝在室內不要戴軍帽,離開辦公室到戶外必須戴軍帽; 軍人穿著軍裝參加重大儀式,可以將國家和軍隊統一頒發的勳章、勳章佩戴在左胸適當位置,不得在其他場合、場合佩戴勳章、勳章、徽章、紀念勳章、學院徽章、軍營門禁卡和軍裝、標誌; 士兵外出非公務時必須穿著便服,嚴禁脫下制服和標誌作為便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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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換一套衣服了,帶你了解軍營的著裝要求——警察的著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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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內政條例,對軍裝有以下要求:
第八十八條 軍人應當按照規定穿軍裝,穿有標誌的制服,著裝整齊端莊,軍容整齊有序,規範統一(著裝序號見附錄五,軍裝與標誌性服裝的配套穿著見附錄六; 並參見附錄 VII 關於附加象徵性服裝的方法)。
軍人退役後,參加國家和軍隊組織的重大紀念慶典活動,通常穿著便服,也可以按照活動組織單位的要求,穿上退役制服和國家和軍隊頒發的御章。
第八十九條 季節性換裝的時間和著裝要求,通常由保安工作領導機構統一規定; 駐地內沒有駐軍工作領導機構的,由師(旅)級以上單位負責人確定。 。
第九十條 軍裝、標誌服裝不得擅自出售、仿製、拆卸、改裝或者出借(贈送)給非軍事人員。 軍人退役時,應當交出軍徽和衣物。
訓練防護服
第一百零一條 軍事人員在作戰、訓練、戰備、執勤、處理突發事件和體力勞動時,應當穿訓練服。 師級以下單位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可以穿制服。 軍級以上單位在軍營工作時間內,也可以統一穿制服。
第一百零二條 穿夏季訓練服時,通常不扣上外套的第一顆扣子,袖子可以卷起來(穿前先將袖子向外捲到腋縫處,然後袖口外的部分用袖口向外捲到接縫處,然後袖口向下翻蓋捲起的部分), 紐扣、迷彩圖案或袖口前部露出。
穿著訓練外套時,應扣好紐扣; 使用兜帽時,可以取下天鵝絨項圈; 不使用抽油煙機時,取下抽油煙機。
穿著訓練服參加執勤、演習、檢查(校對)或攜帶**和作戰裝備時,應繫上編織外帶,扣上袖口扣子,當訓練鞋或訓練靴穿(褲袖扣緊塞進靴子裡),其他時間也可以統一穿標準皮鞋。
第一百零三條 各類特殊防護服,應當根據防護服的功能和任務的需要,在野外或岩石中穿。
以上內容參考:百科全書-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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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現役軍人和依照法律法規和軍歷有關規定可以穿軍裝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穿軍裝; 影視製作、文藝演出單位演藝人員因履行軍人職責需要穿軍裝的,應當遵守軍官關於穿軍裝的規定,不得損害軍人形象,不拍攝、演出時不得穿軍裝。
法律依據:《軍服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增加困難,加強軍裝管理,制定本條例,保持軍服的特殊性和嚴肅性。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軍服,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裝備的標準服裝及其標誌。
第三條 軍服標準由**軍事委員會批准。
軍裝由軍需部門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