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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最早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李的一位皇后很巧妙,用絲綢將腳纏成月牙形,在金蓮花上跳舞,以取悅天子。 後來,這種習俗逐漸傳播到老百姓中,婦女們把纏足看作是美。 當時的封建文人、書生有一種病態的審美,把女人當成玩物,玩弄女人的小腳丫成了一種習慣。
此外,在古代,在父權制社會中,有一種“男尊女卑”的傳統習俗,女性纏足後動彈不得時,就會少出門,因此纏足也成為約束女性的重要方式。
在古代,婦女的腳被綁起來後,人們稱她們為“三寸金蓮”。 這只用布條覆蓋的小腳成為身體最私密的部位,是留給自己男人的。 那時,小腳永遠不會被其他男人看到或觸控。
如果她不小心被碰到,這個女人將被視為她一生中最大的恥辱。
綁小腳最早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統治時期,也有人認為,早在西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就出現了綁小腳,甚至更早可以追溯到商朝。 總之,封建社會的習俗由來已久,幾千年來殺害了無數中國婦女。 可以說,束縛小腳丫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優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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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現代學者研究,纏足起源於北宋,結束於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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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是封建禮儀的錯。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們仍然尊重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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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婦女的自由。
古代父權制,奉行女性不出門,第二扇門不出門的原則。 而且,婚後男方要求女方為丈夫守節,女方纏腳後,自己的行動受到限制,與其他男人的接觸也減少了。
2.當時的審美需求。
有了“三寸金蓮”的美貌,腳大也嫁不了。
3.滿足男性的性需求。
纏足是為了取悅男人,小腳對男人更有吸引力,就像現代很多人都有戀足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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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人的腳之所以被束縛,就是為了美麗,而女人的腳只有三寸長,才是完美和美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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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人之所以纏腳,是因為她們認為女孩的腳越小越好,此外,男人不如女人,認為女孩應該呆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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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朝時期,南唐皇太后非常喜歡音樂和舞蹈,所以在宮中培養了不少音樂和舞蹈人才,其中有一位宮妃,她美麗細膩,會跳舞,於是李煜命人為她做了一朵金蓮花, 讓宮妃用絲綢裹腳,以為穿襪子和金蓮共舞,就有凌雲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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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到的乙個解釋是,在古代,女人不能隨意出門綁腳,所以她們變小了,一是女人的長腳醜陋,另乙個原因是裹著他很疼,走路不方便,不會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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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比較低下,男人不僅把妻子和妾當作私有財產,還把她們當成玩物和生育工具。 男人要求女人端莊、賢惠、溫柔,“腳下踩著絲鞋走路”,讓女人舒緩細膩。 在六代月夫的詩詞中,有一段“新羅繡纏,腳如春”的描寫,說明當時的古人認為女人的小腳丫很漂亮。
“纏足”是男性優女卑的概念,是不斷擴大的惡性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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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中國人對細膩孝道和美貌的崇拜有關。
唐代女人還是胖的,也可能與中國男人的特宴強調第一人稱的妻子是“內人”,不宜走得太遠,纏足容易控制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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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人纏足的原因起源於三寸金蓮,我覺得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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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把三寸金蓮看作美人,綁腳的女人是每個人美的象徵,只有勞動人民不綁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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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美,還能有什麼,現在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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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人纏足是南唐王朝的領主李煜提出的,因為他喜歡看歌舞,又喜歡小腳舞女,覺得輕盈靈巧,於是命女人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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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古代誰最先提出纏足這件事的理論很多,其中我更願意被宋代物理學家所欽佩,因為它在宋代已經開始被“認可”和流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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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古代婦女纏足是皇帝提出的,因為當時她們覺得自己不夠漂亮,所以提出了這個意見,女人開始了這段痛苦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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