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 緊急! 緊急! 如果你懂法律,請進來!

發布 社會 2024-02-28
2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你不想和解,所以你不能和解。 如果他按照正常程式受到刑事訴訟,您可以在檢察官辦公室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提出附帶的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如果他沒有犯罪,您可以自行提起民事訴訟。

    附帶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需要你提交你的傷勢證明,比如醫院證明此事已經被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有你受傷的證據,在民事訴訟中,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到派出所調查證據。

    在你說的,案情應該很清楚,因為對方是在要求和解,說明沒有必要提交任何證據。

    如果傷害嚴重或他犯了其他犯罪行為,例如搶劫等,那麼他就犯了罪,這是刑事訴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去律師辦公室花 30 美元。

    問題解決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是的,你不能白打,如果是你,我寧願被拘留也不願打他。

    讓110或者交警先處理,如果對方對你給你的籌碼滿意的時候就和解,我覺得還是和解比較好,一切都比和平重要,其實就告上他吧。 如果你真的要起訴他,可以被控故意傷害罪,然後訴訟費用由他承擔,你朋友的醫療費、誤工費都由他承擔,前期你不用準備任何材料,公安局和交警大隊的筆錄和調查都可以作為材料, 你不用擔心這個,你最好請專業的律師來打這種刑事訴訟,因為我不搞法律事故,只是知道一點點給你一些建議,你要靠律師打官司。但我認為你可以打贏官司,而且你沒有先這樣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警察會希望你和解。

    這種事情是治安案件。

    處拘留7日或者200元以上罰款。

    補充句:怎麼給200,算了

    有熟人不允許向他索要2000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這是一項民事訴訟,需要投訴和有關醫院醫療的資訊。

    法律途徑慢,建議讓警察拘留他,不支付賠償金,如果想要賠償,你不能拘留,拘留他,他會失去工作,這比賠償更合適。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其實,這樣的要求對你來說是不合理和違法的,但對於這種情況,即使你申請勞動仲裁,你也可能沒有優勢。

    2.你也知道,這種給人穿小鞋的事情,在公司裡是很常見的。 而你上法庭說你的工作太多了,但用人單位肯定能找到有人能做到的例子,法官一般不會判定金額是否過大,但嚴重違背常識,也沒什麼大問題。

    3.至於你說,如果你沒有完成任務,你的工資會被扣除一半,你可以對這種行為單獨提起仲裁。 這些規定通常是非法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您可以向當地勞工部門提出投訴。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這些要求是不合理的。 如果當月工作量超過正常工作量(需要證據),且您尚未完成工作並扣除工資,則可以在扣除後向勞動監察部門報告或提起勞動仲裁。 要求全額支付工資和加班費。

    引用: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當然,這沒有意義,您可以在提交書面辭職之日起乙個月後離開。

    否則,你可以和當地勞動部門仲裁,你必須向公司表達你的觀點,公司會自動拋棄你。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顯然不合理。 先收集證據,證明老闆故意給你分配了很多工作去做,說完之後,你不能扣除一半的工資。

    如果是的話,我會直接去找老闆說:確實,你下達的任務月底都做不到,你一定比我更清楚這一點。 這對每個人來說都不容易,對任何人來說都不應該為難。 以後會有機會見面,我不能說會發生什麼。

    如果老闆不鳥你,那就不要談論它。 做什麼,怎麼做。 在月底,您可以盡可能多地完成。

    注意證據,所有能證明老闆對你難的證據。 在和老闆說話之前,一定要悄悄地開始收集證據,生怕老闆在談話後就收不到了。 如果你被從工資中扣除,告訴你的老闆

    讓我們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證據是有用的。

    井。。 我在課堂上聽得不好。我的這個只是乙個建議,只是乙個建議。。。發生了一些事情,不負責任。

    自己弄清楚。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當月工作量超過正常工作量(需要證據),且您尚未完成工作並扣除工資,則可以在扣除後向勞動監察部門報告或提起勞動仲裁。 要求全額支付工資和加班費。

    建議和他好好談談,在這種情況下主動出擊!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確實被對方拖走,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不會被認定為盜竊,因為其主觀意圖不是將卡車據為己有,而只是將其作為索賠的抵押品。 雖然不構成盜竊罪,但你仍然可以報警,因為他們的行為仍然違法,警察可以要求他們把車還給你。 如果公安機關介入後,發現對方在拖車躲藏時拒不承認事實,其主觀意圖就會發生變化,可能涉嫌盜竊,公安機關在批評教育無效的情況下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

    既然已經報警了,你要做的就是配合**做記錄,提供線索,找出拖車人。 雖然賠償已經協商好了,但不管你是提前支付賠償金還是提供擔保,如果沒有,對方的拖曳很有可能被當作抵押品。 這種基於民事糾紛而發生的情況,一般不會簡單地被視為盜竊。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可以報警,如果對方開車走,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涉嫌盜竊。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我不認為這是違法行為,對方只是把你的車作為“擔保”,當然,如果你承擔了全部責任,他仍然拒絕把車還給你,那是違法行為,你可以選擇報警。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建議直接在法庭上起訴。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房屋的轉租應當經出租人批准,否則無效。

    1. 確定您的租賃合同的性質。 起初,你說你已經從第乙個運營商那裡轉租了商店的使用權,但後來你說你已經與房東簽訂了租約。 感覺有點亂。

    是轉租合同還是一般租賃合同,需要進一步確定。 如果租賃合同的實際當事人是您和房東,則該合同應為一般租賃合同。 如果對方是第一經營者,則應為轉租合同。

    2、轉租合同效力的確定。 根據《城鎮住房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轉租合同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 如果合同是轉租合同,那麼只有房東的同意不是書面的,那麼合同的效力就需要進一步確定!

    因違反《城鎮住房租賃管理辦法》強制性規定,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城鎮住房租賃管理辦法》由建設部發布,是行政法規。 因此,轉租可能被視為無效!

    3.關於轉讓費問題。 在轉租合同中,法律並不禁止第一承租人從轉租合同中收取一定的合理費用。

    4、期滿是否續租。 一般而言,租賃期滿後,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但是,出租人在租約期滿後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是沒有問題的。

    5、關於5萬元租金的性質,你說。 這 50,000 美元是商定的一年租金還是 3 年或 5 年或其他租金? 這與確定合同的租賃期限有關。

    1、如上所述,可以要求轉租合同無效。 如果發現無效,可以向第一運營商要求退還所謂的“轉讓費”;

    2、店鋪經營過程中,如經出租人同意進行裝修,不能拆卸或分離的,可要求對方給予一定賠償!

    i] 這篇文章最後發表於 2008-4-1805:52pm[i]]。

    非常嚴肅,學者風範。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1.醫療費用由對方承擔,您可以提供醫院報告和收費證明。

    2.精神損害賠償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國相關法律非常不完善,目前,法院只有在死亡(死亡撫慰)、殘疾(撫慰)和毀容造成明顯和重大損害而無法通過其他方式賠償的情況下,法院才可能支援精神損害賠償。 當然,你也可以問對方,但不要太當真,對方同意給一點點就是一點點。

    起訴法院,要求數萬,最多幾百。

    3.如果你的母親真的有病的根源,她可以根據醫院的診斷報告要求賠償,但如果她不能證明,她就不能要求賠償。

    4.情節不嚴重且未造成輕傷以上的,對方不承擔刑事責任,但仍可能承擔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處罰,並可在**的支援下要求對方賠償更多。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這取決於你母親在醫院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如果傷勢較輕,你可以起訴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用和精神損害。

    如果你的馬吃了別人的幼苗,你應該得到賠償,你應該承擔動物給他人造成的損失。

    但是,你們家的這種情況,就是互相補償,最後,誰也不給錢給誰,抵消了。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1、醫療費和必要的檢查費由A家庭支付。

    2、至於精神損害賠償,難度比較大,可以要求對方道歉。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1. 您可以要求甲賠償醫療費用、護理費用、營養費用及後續費用。 如果您成為殘疾人,您可以申請殘疾賠償。 如果您沒有殘疾,您可以要求適當數量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2. 甲因家中馬匹毀壞甲的莊稼而給甲造成的損失,可以得到適當的賠償。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我不是律師,以下只是個人意見:

    1.精神損害賠償是否合理? 非理性。

    2.醫療費用結算:甲負責。

    3.關於馬吃苗:你的家人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1、根據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權責任法》第22條規定,侵犯他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由此可見,只有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時,才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而上述情節不構成嚴重情節,因此無需支付精神損害賠償。

    嚴重情節一般是指受害人因侵權行為而死亡、致殘或受傷,而受害人遭受醫學上可證明的身體或精神傷害。

    2.為了減少以後的麻煩,請同學寫乙份書面協議,說明你不會對此事負責。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侵權行為中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因侵權行為造成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精神損害賠償請求一般不予支援,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況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恢復名譽,消除影響,並正式道歉。

    你的情況有嚴重的後果嗎? 對流動學校的恐懼可能成為他不斷勒索的原因。 私下協議也最好籤,沒有憑證就不要給錢,一般小事就達成協議,只要不是明顯不公平,就結束了。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如果精神損害的賠償得不到支援,哪怕和學校鬧事是很正常的事情,也不會受到太大的懲罰。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1、不清楚頭痛是否是你打耳光所致,即使造成,也不確定是否構成法律規定的輕傷,所以你沒有對同學造成侵犯,你們的衝突只是普通同學之間的小衝突,所以沒有必要驚慌失措。 2、既然沒有侵權,也沒有侵權行為發生,就不承擔賠償責任,之前的500元也是你基於自己的過錯願意承擔的一點責任和賠償,但不能因此而要求你承擔賠償責任,更不能說法律意義上的精神損害賠償了, 由法院決定。3.300塊錢之後,你就不想再繼續了,目前看來你太擔心了,不要做太多,對方還得寸步入微,你最好讓學校老師來處理,一巴掌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嚴重,學校也不會處理到多嚴重, 頂多是口頭訓斥,否則你可能會被對方糾纏很久。

    4、法律依據: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侵犯他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和你和你的同學處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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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會向你發出通知,如果不是自查案件,公安機關是偵查機關,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後會向你出具起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