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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種的定義要求它不能交配產生可育的後代,所以自然不會有基因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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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同物種之間存在生殖隔離。
生殖隔離:不同種群的個體無法交配或不育或無法產生生殖後代,導致種群之間沒有基因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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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自然選擇是建立在過度繁殖的基礎上,積累了足夠的選擇資本,遺傳變異具有多個方向,為選擇性進化提供了生存的可能性。
過度繁殖必然會造成一些危害,首先,由於**繁殖,環境會在短時間內受到嚴重破壞,甚至導致其他種群滅絕。 例如,水葫蘆,正式名稱為鳳眼藍,也被稱為水浮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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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衍過程中,生物體會不斷產生變異,其中許多變異是可以遺傳的,是適應環境的有利變異,而這些不斷變異是生物進化的基礎,進而生產過剩,為自然選擇提供了動力,生存鬥爭被用作實現優勝劣汰的手段(有利變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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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副本是不是錯了,我覺得應該選擇D。 例如,我們經常談論馬和驢,它們是不同的物種。 但它可以繁殖騾子。
種群是在一定時間內佔據一定空間的同一物種的所有個體。 種群中的個體不是機械地組合在一起的,而是可以相互交配並通過繁殖將其基因傳遞給後代。 種群是進化的基本單位,同一種群中的所有生物都共享乙個基因庫。
種群研究主要集中在種群的數量變化和種內關係上,種間關係的內容屬於生物群落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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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當兩種生物被選中交配以產生可育的後代時,這兩種生物才能屬於同一物種。
例如,馬和驢交配可以產生後代——騾子,但騾子不育,所以馬和驢不屬於同一物種。
ABC 選項都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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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生物成功交配並產生後代的事實並不意味著這兩種生物屬於同一物種。
例如,馬和驢雜交生下騾子,但馬和驢是兩個生殖隔離的物種,雖然交配成功,但後代騾子是推斷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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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與基因、基因與基因產物、基因與環境之間存在著複雜的相互關係,這種相互關係形成了乙個錯綜複雜的調控網路,精確地調控著生物體的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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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法進行基因交換有兩種可能,一是同一物種應該能夠進行基因交換,但存在地理隔離,導致生殖隔離,基因交換無法進行; 另乙個不是同乙個物種,它本質上是生殖隔離的,無法交流基因。
2.不能基因交流的生物之間必須存在生殖隔離,不能基因交流的生物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同一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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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一下,如果生物不存在生殖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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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交換是基因的重組,同一物種,不同物種都可以(後代一般都是不育的,因為後代已經從父母雙方的物種中分離出來(生殖隔離))。
物種之間的基因交換是根據乙個物種的基因是否可以在另乙個物種中正常表達(即轉錄並翻譯成相應的蛋白質)來判斷的。 cDNA文庫是基於mRNA序列的逆轉錄構建的,其中儲存的基因連續編碼任何物種中的相應氨基酸,從而合成正常蛋白質。
絕大多數生物體共享一組遺傳密碼)。因此,不同物種之間的基因交換可以通過cDNA文庫進行。 但基因組文庫是通過直接從生物體中提取DNA來構建的。
然而,原核生物的遺傳結構與真核生物不同。 原核生物的基因是連續的,它們都可以編碼蛋白質。 但真核生物的基因是不連續的,分為外顯子和內含子。
只有內含子可以編碼蛋白質,而內含子與外顯子交錯排列。 因此,在真核生物的基因中,編碼蛋白質的區域不是連續的。 因此,原核生物的基因可以在原核生物和真核生物之間正常表達,從而可以進行物種之間的基因交換。
然而,真核生物的基因只能通過真核生物特有的真核機制在真核生物中正常表達,而不能在原核生物中正常表達。 因此,基因組文庫只能進行一些物種之間的基因交換。 也就是說,原核-原核、真核-真核、原核-真核可以相互交流,但真核-原核生物不能相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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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楚這兩個概念會很好。 基因組是乙個物種的一整套遺傳資訊,一般是指乙個物種的細胞核中從一定時間段內轉錄而來的總RNA,它只是該物種在特定時間和空間內遺傳資訊的總和。 因此,基因組文庫和cDNA文庫是全部和部分關係。
注意:基因表達是時空的。 例如,青蛙在蝌蚪階段表達的基因可能與成年階段不同的基因。
基因組沒有變化,但表達的功能基因不同,即提取的總RNA不同。 換句話說,構建的基因組文庫沒有差異,但cDNA文庫在不同時間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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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類文庫的構建方法和用途不同,決定了基因分離和提取的難度。
基因組文庫中的一些基因(特別是不能表達形成mRNA的未消化部分)很難通過某種方法從基因組文庫中分離出來,從而影響了它們的種間交流潛力。
cDNA的基因中沒有內含子、啟動子和終止子。 在基因工程中,如果使用原核生物作為受體細胞,則目標基因是真核生物基因組庫中的基因,而真核生物基因組庫的基因中含有內含子,而原核生物中沒有內含子剪下酶,則不會起作用,如果目標基因來自真核生物cDNA文庫的基因, 它的基因沒有內含子,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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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自然選擇作用於基因“或”自然選擇作用於個體“或”種群分支的自然選擇“等等是不正確的,至少它們沒有確切的含義。 因為所謂“行動”就是“行動......影響“,從各種有機分子到整個生物圈的多個層次是相互密切相關的,對其中任何乙個層次的影響都必然會影響到鏈式反應中的其他層次,因此自然選擇的物件應該是與有機體相關的各個層次。 只有“自然選擇直接作用於個體”或“自然選擇作用於自然界中的基因”之類的陳述才是值得注意的。
我對 Butt Ga 415 所說的話的看法如下:
乙個個體不會因自然選擇而發生基因改變“——乙個種群可以通過自然選擇進行基因改變嗎? 該基因是屬於個體還是群體?!說“乙個基因會因自然選擇而發生基因改變”,難道不比說“乙個人不會因自然選擇而發生基因改變”更合理嗎?
正如我已經說過的,“採取行動”意味著“採取行動......基因、個體和種群彼此密切相關,影響其中乙個必然會同時影響另外兩個,因此“自然選擇作用於基因或個體或種群”的說法沒有確切的含義。 這難道不是乙個簡單明瞭的邏輯嗎? 這個邏輯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如果我們不直接反駁這個邏輯,所有其他論點都是沒有針對性的。
退一步說,即使“演戲”被狹義地定義為“......”。直接影響“,那麼自然選擇也應該作用於個體,而不是種群。 因為自然選擇,至少在達爾文的原意中,是“適者生存”,自然選擇的主體顯然是個體,大多數時候種群的生死並不重要,它通常只是逐漸進化成乙個或多個新的種群(當然,有些種群也會消亡); 只有個人有明確的贏家或淘汰。 簡而言之,個體的生存和死亡,種群的進化。
印度工業分布與自然條件的關係:工業分布接近原材料的產地。 鋼鐵工業位於印度東北部,鐵礦石資源豐富; 棉紡織業位於孟買附近,靠近德干高原棉花生產基地; 大麻紡織業位於東北部加爾各答附近,靠近恆河三角洲的黃麻產區。
當油漆表面嚴重老化,無法通過拋光和還原工藝解決時; 當油漆表面受到透鏡效應的侵蝕,光線嚴重丟失時; 當油漆表面氧化層較厚時,發生區域性腐蝕,無法拋光還原; 當油漆表面被深劃傷,無法通過拋光去除時; 當油漆表面部分或部分損壞時。 >>>More
1、財產保全中,財產範圍的確定:訴訟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確定財產範圍; 法院根據其許可權作出的,由法院作出決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