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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可由多種疾病、劇烈運動、某些藥物等引起,其中大部分是心源性猝死。 意外保險是否涵蓋猝死? 一般來說,很難找到,一些意外保險往往不承保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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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系列部分產品承保猝死險,彌補了多家保險公司拒付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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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是意外嗎? 猝死意外保險可以承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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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猝死,不同型別的保險有不同的標準:1意外保險:
90%的意外險不賠付,少數意外險會單獨註明猝死承保。 2.醫療保險:
住院部、門診大病、手術等合理必要的費用可報銷,其餘不予補償。 3.重大疾病保險:
如果重大疾病保險包括死亡責任,則將支付。 4.人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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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險不承保猝死責任。
世界衛生組織對猝死的術語是指通常身體健康或看似健康,但在短時間內因自然突發疾病而意外死亡的患者。 最後,因病死亡的性質還是有定論的,所以如果你想得到賠償,更好的選擇是人壽保險。 因此,猝死是因自身疾病而死亡,並非偶然。
一些意外保險單現在將包括猝死賠償條款,而純粹的意外保險則不包括猝死。 保險中的意外和我們平時說的意外是有區別的,保險中的意外必須同時滿足四個條件,非疾病、突發、無意、外在,這四個條件是缺不開的。 猝死一般是由於自身疾病突然發作,不能滿足兩個條件,外病和非病。
因此,保險中的猝死顯然不能視為意外事故。 如果車禍突然導致疾病或死亡,則被視為事故。 猝死能否得到賠償,取決於具體意外保險的保障內容是否包含猝死保障,一些保險公司的意外產品延長了猝死責任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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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看華夏保險的黃褲子丹金佳綜合意外產品計畫,這是一款一年期的意外保險產品,可以一次性還清,從18歲到70歲都可以投保。 涵蓋8項主要責任,包括一般意外死亡及傷殘、猝死、客運車輛意外死亡、客船意外死亡、旅客列車意外死亡、旅客航空意外死亡及傷殘、意外醫療及意外津貼。
令人眼前一亮的是,華夏保險的意外險除了保障猝死外,還包括意外醫療和意外賠償,但是,這樣的全包保險產品,保費卻很低,分為經濟版、專屬版、精英版、**128元年、228元年、328元年。
**雖然低,但華信防險**意外險的保障金額不能低,客車、輪船、火車等交通工具最高保險額為60萬元,客運航空事故最高保險額為1000萬元,意外醫療保險最高保額為1萬元。
整體而言,華夏保險**綜合意外產品計畫是一款保費低、全保障、高保障的意外保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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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猝死只是死亡的一種形式,並不能證明死亡的直接原因,如果投保了意外傷害保險,如果不能承擔意外傷害導致的死亡舉證責任以及死亡與意外傷害之間的因果關係,則提交的證據將不足以證明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而死亡。
猝死是因病死亡,屬於人壽保險,一般保險的年金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都包含人壽保險的死亡責任,所以會賠付; 此外,如果突然死亡的客戶有定期人壽保險並因病去世,他或她也可以獲得福利。
1.猝死只是死亡的表現,而不是死亡的原因。
1970 年,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心臟病學會和美國心臟協會將猝死定義為“急性症狀出現後立即或在症狀發生後 24 小時內發生的意外死亡”。 有三個特點:
猝死、意外死亡、自然死亡或非暴力死亡。 ”
同時,公安部《死者猝死檢查》(GA T170-1997)規定,“猝死是指看似健康的人因基礎疾病或功能障礙而突然意外死亡”。 猝死雖然主觀上是意外的,但也是意外死亡,但客觀上的死因是由於基礎疾病或功能障礙導致的死亡。
2、意外傷害保險中的意外傷害是指身體受到外部的、突發的、無意的或者非疾病傷害的客觀事實。
因此,只有被保險人的死因符合保險條款規定的外在、突發、非故意和非疾病四個要素,才構成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缺少這些要素的,不構成意外傷害事故。
“意外傷害”的構成包括“意外”和“傷害”兩個必要條件,同時還必須滿足外在、突發、無意和非疾病四大要素。 凱新拉。
“外部性”強調某種危險或事故是人體外部的,用於區分以內源性疾病為保險物件的健康保險; “突如其來”強調傷害是由瞬間發生巨大變化的事故造成的; “無意”強調被保險人不希望或追究損害性後果; “非疾病”強調傷害不是由疾病引起的。 而且,以上四個要素必須同時滿足,而且都是必不可少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當事人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當事人主張所依據的事實。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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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關於猝死的一般理論是,猝死只是死亡的一種表現,而不是死亡的原因。 而死因是確定保險責任的關鍵問題。 總之,如果死因是自身疾病所致,那麼在健康保險類中提出索賠是沒有爭議的,在意外險類中一般不予理賠; 如果死因是外來的,非疾病,則屬於意外保險的範圍。
延伸資訊:猝死分為病理性死亡和非病理性死亡。 病理性死亡一般是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可以稱為純粹的猝死。 非病理性死亡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多因一果型,即有外因和內因,一般表現為先外因,誘發內因,這種多因一果的複雜死因,應根據外因的大小進行適當補償。
另一種是死因不明的型別,那麼這種情況也符合意外險的特點,即外在的、突發的、無意的、非疾病的。 也可以說是意外保險的承保範圍。
在猝死保險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中,法院對猝死的認定沒有統一的標準,有的判給賠償,有的沒有。 賠償的觀點是,猝死只是死亡的一種表現,而不是死亡的原因,猝死的原因包括非疾病導致的意外死亡,猝死不能簡單地等同於疾病死亡。 不給予賠償的觀點是,猝死是疾病死亡,猝死雖然具有“突發性”和“非故意性”的特徵,但並不具有“外來性”和“非疾病性”的成分。
猝死病例要抓的要點。
猝死爭議的焦點仍是死因,確定死因是關鍵。 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家屬,在猝死發生後應立即向保險公司報告,保險公司一般會查明死因,如果不同意保險公司的檢查結論,也可以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死因檢查。 此外,原告應注意收集外因致死亡的證據。
防控保險法律風險。
保險人:如果猝死不屬於意外保險責任範圍,應明確約定在免賠責任範圍內,並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猝死不屬於意外保險責任範圍。 投保人可能會被建議購買其他型別的人壽保險,這些保險可以因猝死而獲得賠償。
投保人:投保時應注意意外險的保險責任和免賠條款,從風險防控的角度出發,可以同時購買意外險和重大疾病保險。 此外,在香港猝死的外資保險公司可以理賠,如果條件允許,可以適當購買一些外資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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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旅遊意外保險與旅遊保險的保障內容不同。 旅遊保險主要是針對旅行社因疏忽或過失而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遊客本人發生事故,則不在承保範圍內。 個人旅遊意外保險主要是在旅行途中發生意外後對被保險人進行賠償,與旅行社無關,無論旅行社是否賠償,被保險人都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