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蘭(Netherlands)的官方英文名稱是Netherlands(Nederland),是荷蘭王國(Het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荷蘭是位於該國中部和西部的乙個地區(分為北荷蘭省和南荷蘭省)。 由於尼德蘭曾經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乙個郡,由荷蘭伯爵統治,並於1581年成為荷蘭聯合共和國最強大的省份,因此後世經常通過提及荷蘭來指代整個荷蘭。
如果從字面上翻譯,官方名稱應該是“荷蘭”而不是“荷蘭”,但在中文中習慣上用荷蘭來指代國家,就像英國一樣,國家的正式名稱應該是英國,但很多人直接將國家稱為英國。
-
這是荷蘭王國,因為荷蘭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國王,就像日本、英國和泰國一樣!
-
荷蘭的全稱是“荷蘭王國”,“荷蘭”在日耳曼語中被稱為荷蘭,意思是“低地國家的國家”,而荷蘭只是荷蘭王國最大的省份之一,所以古代中國稱其為“荷蘭”,一直沿用至今。
-
荷蘭本身就是乙個國家。
荷蘭是荷蘭王國的縮寫,位於歐洲西北部,與比利時和德國接壤,是乙個君主立憲制國家,由四個組成國家組成:阿魯巴、荷蘭聖馬丁、荷蘭和卡拉索。 荷蘭的權利** 僅限於國籍、國防、外交和引渡,除這四項權利外,各組成國享有充分的自治和自治。
17世紀,荷蘭達到了國力的巔峰,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海上強國,被譽為海上馬車夫。 荷蘭不僅是乙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而且是歐盟和北約的創始成員國之一,也是聯合國、申根公約、世界組織等國際組織的成員。
-
1.真正的荷蘭:指很多牛。
2.真正的荷蘭:馬匹的自由。
3.真正的荷蘭:更多的牲畜。
4. 真正的荷蘭:安靜。
-
馬、牛、羊和美麗的風景。
-
這裡有牛、馬、羊和美麗的風景。
-
悠久的歷史,風車和鬱金香。
-
動物們安然無恙,度過乙個寧靜和諧的夜晚。
-
荷蘭人在日耳曼語中被稱為荷蘭,意思是“低地之地”,之所以被稱為水之國,是因為該國一半以上的土地低於或幾乎低於海平面。
荷蘭在1648年之前由哈布斯堡王朝、神聖羅馬帝國和西班牙統治,1581年荷蘭聯合共和國(荷蘭共和國)成立,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認獨立,並在17世紀達到頂峰,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海上霸主,一度被譽為海上馬車夫。 王國成立於 1815 年,並於 1848 年建立君主立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