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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范冰冰,我也不會死心塌地的娛樂圈,我終於得到了範燁這個名字,終於在娛樂圈有了乙個C位,我怎麼可能這麼輕易放棄。
范冰冰曾經扮演過丫鬟這個角色,她是怎麼努力才在娛樂圈站穩腳跟,成為範燁的,說自己是豪門,吃過不紅的苦,也嚐過紅後的滋味,她不會放棄,回到這條路上。
如果她不回娛樂圈不回來,那她的生活是怎樣的,也許就像乙個普通的有錢人,不再被追捧,不再稀有,變成了乙個普通的女人,而她的錢又是怎麼來的 那時候,她曾經在一家商店裡站了不到乙個小時, 可能是幾十萬,但現在的她可能難得一見**,曾經拍過乙個廣告是幾千萬,但後來不管她用什麼,都沒人讓她拍廣告。她必須為她使用的所有東西付費。
沒有華麗的衣服,沒有不停的閃光燈,沒有大批的粉絲,沒有機會再次站在大家面前,她怎麼可能願意這樣做,乙個真正還清人氣的女藝人不可能願意放手,所以她肯定想回到娛樂圈,回去做她的粉絲。 所以她一直在奮鬥,為重返娛樂圈做準備,她一直在製造噪音,只是為了吸引人們的目光,為自己重返娛樂圈鋪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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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范冰冰作為公眾人物,作為當紅明星,真的不應該做這種違反道德法制的事情,也許她還保留著一顆熱愛拍戲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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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范冰冰知道你的錢來得很快,首先我們都知道,在娛樂圈,范冰冰被罰了8億多,那麼你覺得他這些年賺了多少錢呢? 娛樂圈是他賺得最快的地方,他絕對不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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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娛樂圈,好處是賺了很多錢,工作輕鬆,並且有那種至高無上的感覺,道德可能會在利益面前迷失,誰會不喜歡自己有更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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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入行這麼多年,絕對不想就這樣放棄,轉行做別的自己能做什麼,沒有什麼比當演員賺錢更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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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娛樂圈賺錢快,她捨不得放棄這塊大肥肉,如果能捲土重來,她會賺到很多錢,而且她很快就會回到娛樂圈的中間,所以她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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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范冰冰在娛樂圈也有一定的地位,但是因為自身的原因,他還是不想放棄,畢竟自己在娛樂圈的地位對他來說還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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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偷稅漏稅、偷稅漏稅,公眾人物,對社會產生了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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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因偷稅被踢出娛樂圈。 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中。
劇組在拍攝過程中實際領取工資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通過拆分合同、少交營業稅和附加費112萬元,共計730萬元,共計618萬元。 此外,還發現范冰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1億元,其中逃稅1億元。
2018年10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范冰冰偷稅逃稅案的調查結果。 經查處,范冰冰逃稅鉅額,少繳稅款高達上億元,被勒令按時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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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2018年10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范冰冰偷稅案的調查結果,稱藝人范冰冰漏稅鉅額,少繳稅款高達上億元,被勒令按時繳納稅款和滯納金。
被罰款1億元,但范冰冰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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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只是乙個網路謠言,不是真的。
26日晚,范冰冰還在個人社交平台上分享了自己拍攝的一組馬來西亞照片。
雜誌大片。 **鐘范冰冰一頭紅發,十分搶眼。
3、從范冰冰能夠登上雜誌封面的事實來看,或許從側面證明范冰冰沒有退出娛樂圈的打算,相反,他可能正在積極思考如何再次成為話題女王。 事實上,兩天前,她還和那個網紅在一起。
這次合作也從另一面反映出范冰冰正在嘗試其他行業賺錢,據說效果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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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因偷稅被踢出娛樂圈。
1.在某部電影拍攝期間,她以分合同的隱蔽方式逃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費112萬元,共計730萬元。 此外,稅務機關還發現范冰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1億元,其中逃稅1億元。
2.因此,國家稅務和原油燃燒總局責令范冰冰按時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1億元。
3.這也是范冰冰被踢出娛樂圈的主要原因。 作為公眾人物,藝人應該起到帶頭作用,如果藝人帶頭違反規則,那麼影響會非常大,所以那些逃稅的人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
我認為每個行業都有一定的行業規則,或者說要看個人的機會,雖然有很多潛規則或者這是別的什麼,但這仍然是個人選擇的問題。 只不過娛樂圈很大程度上是吃青春的地方,所以裡面大部分人會比較浮躁,用一些其他手段早點獲得人氣和人氣,但這也是人的一部分,不能用來概括整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