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不再有懲罰》中的那個。

發布 娛樂 2024-03-04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乙個案件中的不報復原則是法理學中的乙個概念,這意味著犯罪者不得因同一事實和同一依據對同一違法行為受到兩次以上的懲罰。

    我國《行政處罰法》第24條規定,“當事人同一違法行為,不得處二次以上罰金的行政處罰”。 根據該規定,不能再處罰為:行政單位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同型別(罰款)兩次以上的行政處罰。

    也就是說,行為人的行為是否違反一項規範或多項規範,屬於乙個行政主體或多個行政主體的管轄範圍,可以給予兩次以上行政處罰,但如果是罰款,則只能處以一次罰款,其他處罰可能是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許可證, 責令停產停業,或者沒收等,但不能再處以罰款。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處罰法》規定不再限制處罰的範圍,僅限制處罰二次以上的行政處罰,不限制其他型別行政處罰的二次或者多次適用。 可以說,這一規定反映了不訴諸司法原則在理論上的不成熟與現實的迫切需要之間的矛盾與和諧。

    但是,我們不能否認既判力原則的存在,它反映了不再次有罪不罰原則的立法意圖和精神,但在理論上還不成熟。

    對不予再處罰原則的理解,首先是對“一件事”的理解和承認,即“同一違法行為”。 所謂“違法行為”,是指當事人違反行政法規範或者行政管理命令的行為,而不是其他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 “同一違法行為”是指當事人實施了違反行政法規範的行為或者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客觀上當事人只有乙個獨立、完整的違法事實。

    要理解這個概念,有必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同一罪行是指單獨的罪行,而不是一類罪行。 第二,就犯罪主體而言,同一違法行為是同一犯罪者。

    第三,同一違法行為是指違法行為的事實,而不是單一的違法行為。 四、同一違法行為是指違法行為的全貌,如果違法行為人對行政處罰主體作出重大欺騙行為,且該欺騙行為導致處罰主體對違法行為的定性和處罰產生重大影響的,處罰主體可以在第一次處罰後, 根據新查明的事實,對違法方加以處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一件事是違反法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任何進一步的懲罰都不應具有以下三個含義:

    1.同一行政機關不得對同一違法行為的犯罪人處以二次以上處罰;

    2.不同機關不得以不同理由和法律規範為由,對同一違法行為人處以兩次以上同型別行政處罰;

    3.違法行為已經受到懲處後,除法律規定或者特殊情況外,不得對行為人給予行政處罰。

    不予再處罰原則作為行政處罰的目的,是為了防止重複處罰,體現處罰相稱的法律原則,以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一方當事人對同一違法行為,不得處二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這是“一案不處罰原則”的法定含義,並不意味著不同行政機關不能對同一違法行為處以兩次以上的行政處罰。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也就是說,對於一件事或乙個行政違法的事實,只會受到一次處罰,不會進行第二次處罰。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不能再處罰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處罰再次發生,體現處罰相稱的法律原則,從而保護當事人或判決的合法權益。

    所謂“一事不再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不得對同一違法行為,同一事實、同一依據對一方當事人處以兩次罰款的行政處罰。 “不再處罰”原則是行政處罰的一項基本原則,《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就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具體體現。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同一人的同一犯罪行為受到審判機關的處罰,並且處罰沒有改變或撤銷,則任何機關都不能對同一人進行同一行為的處罰。 抵抗性糞便和。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乙個案件的不予賠償原則是法理學中的乙個概念,這意味著犯罪者不得基於相同的事實和相同的依據受到兩次或兩次以上的懲罰。 不懲戒原則作為行政處罰的目的,是為了防止重複懲戒,體現懲戒相稱的法律原則,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以保護鏈條。

    我國在執行不再處罰原則方面仍存在問題:

    1.《行政處罰法》對處罰主體的表述缺乏對處罰主體的唯一明確定性。 違反對多個機關有管轄權的行政法;

    2.《行政處罰法》中“一案不處罰”的原則,沒有對法律法規適用中的衝突適用規定適當的規則。 相信隨著行政法治的發展和完善,這些問題必將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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