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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小被送人撫養,未在民政部門登記收養的子女,可以繼承其親生父母的遺產。
2.養子女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享有養父母的繼承權,不享有親生父母的繼承權,但親生父母已立遺囑的,可以按照遺囑繼承。
3.繼子女贍養養父母並長期撫養親生父母的,可以繼承親生父母的適當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第二十三條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關於親子關係的規定,由養父母與養子女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適用; 養子女與養父母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養父母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被收養兒童與其親生父母和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建立而消滅。
關於實施民事政策和法律的幾個問題的意見”。
第三十八條 “被動”子女與“繼繼”父母形成贍養關係的,均為養子女,有權相互繼承; 如果是封建的“繼承”或“繼承人”,沒有依附關係,就不能享有繼承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十九條 被收養人履行了養父母的贍養義務,同時為親生父母籌集了大量贍養費的,除依照繼承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依照《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獲得親生父母的適當遺產份額。《繼承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四條 除繼承人外,無勞動能力、無生計、依賴被繼承人贍養的,或者不是繼承人,較多贍養被繼承人的,可以適當分配遺產。
第十七條 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由兩名或兩名以上證人見證。 危急情況解決後,立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記錄形式立遺囑的,口頭立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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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繼承開始後,一級繼承人繼承,二級繼承人不繼承,一級法定繼承人範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收養子女和繼子女與死者有受撫養關係,所以雖然你得到了阿姨和叔叔的撫養,但你仍然對你的親生父母有撫養關係。因此,繼承權依舊使用,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按同一順序一般相等,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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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被阿姨撫養長大時沒有向民政部門辦理收養手續,那麼你就有繼承權。
如果你的姑姑在撫養你的時候已經在民政局辦理了收養手續,你可以繼承你親生母親的遺產,除非你養育了你的親生父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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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被父母收養,嫁給了表妹,也算是小兒媳婦了,媽媽現在已經八十歲了,陪我二十年了,我有三個哥哥,媽媽的房子拆了,她永久放棄了,是我用錢修的老房子, 但是拆遷的房子還是在我媽的名下,請問這個是不是用來轉讓的,我的戶口不在我媽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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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立遺囑,在死者去世後,死者的子女可以按照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權繼承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配偶、子女、父母;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一級繼承人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級繼承人不得繼承; 沒有一級繼承人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級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撫養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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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11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與子女關係的規定; 被收養子女與其養父母的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兒童與其父母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被收養兒童與其親生父母和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建立而消滅。
首先,根據《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 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撫養的,應當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More
這取決於你給什麼,以及你給什麼樣的人。 如果這個東西很受人歡迎,而送給你的人沒有特別的意義,那很好; 如果送給你的人有特殊的意義,那最好不要再送人了,不僅會傷害送你東西的人,就連收到東西的人也可能因此而嫌棄你。
你好。 步驟如下:
這種方法只適用於距離較短的使用者,一旦距離太遠,熱點就會斷開連線。 而開啟熱點的使用者也會消耗手機的電池。 >>>More
雖然未必不完全正確,但也有一定的道理,乙個人的性格在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形成,為了讓孩子有良好的品格,父母應該如何從小就培養呢? 以下是一些巧湖好性格故事的圖書館,可以供家長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