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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來說,兩者是可以互換的,但應該的音調略重一些。 如:
you ought to [should] go and see mary.你應該去看看瑪麗。
2.當表示由於法律規則、行為準則和道德責任等客觀情況而應該做某事時,通常使用應該,如果使用應該,則包含個人意見,強調主要法律。 如:
we ought to go and see mary tomorrow,but i don’t think we will.明天我們應該去看瑪麗,但我認為我們不會去
3.在公告、通知或條例中,應該。 通常用作禮貌如:
you should not run alongside the swimming-pool.不允許在游泳池邊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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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不同的東西:1.應該:應該。 2. 應該:是的。
重點不同:
1.應該:關注對方的一種建議,希望對方會這樣做。
2.應該:重點糾正他人,表明預期結果是可以確定的。 用法不同。
1.應該:應該通常與不定式符號to相連,不定式符號to用作情態動詞,表示責任或義務,如“應該”,在表達建議或建議時,如“懷神應該”,在表達推論時為“可能”,但它們沒有必須那麼強。 否定形式是 ought not to,也可以縮寫為 oughtn't to。
2.應該:應該專注於自己的主要**方法,他的語氣比應該的略弱。 Hould比較親切,表現出說話者的關心,為了避免讓對方感到不舒服,經常可以用Should代替Shou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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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較重的語氣,是情態動詞,shou一般用來談生意和職責,主要是為主觀事物做準備。 Ought to 和 Should 都有應該的意思,但相比之下,Ought to 的語氣更重,它是乙個情態動詞,指的是在特定情況下道德上正確的事物,主要反映客觀事物,而 Should 通常用於談論業務和職責,主要反映主觀事物。
應該只有一種形式:肯定應該; 否定不應縮寫為否定應't to,形式義務,用於各種句子形式,應該用於指代將來,現在時用於間接引語中的進行時。 >>>More
should 一般是虛擬語氣,翻譯為 should,虛擬語氣時,也表示出乎意料,shall 用於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疑問句表示徵求意見,用於第二人稱或第三人稱,陳述句表示警告、命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