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樓下早上幾點開始噪音施工

發布 社會 2024-03-16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夜間施工22; 00 6:00 經環境保護局批准後,將在社群張貼公告。 投訴 **12369

    關於防止施工打擾群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07-04-04.

    胡健健關(2007)022號。

    為進一步加強文明建設,減少施工干擾,適應和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現通知如下:

    1、現場圍欄必須持續封閉,如果施工現場圍欄距離房屋不到5公尺,應採取增高牆體、設定屏障等降噪措施; 施工現場腳手架的外部必須用綠色緻密網完全封閉。

    2、施工現場應進行硬化,及時灑水,減少粉塵; 清潔道路、地板、腳手架、圍網等作業應提前灑水; 地板上的垃圾應裝入桶中集中提公升或通過管道封閉運輸,嚴禁高空拋擲。

    3、施工現場不得有積水; 泥漿不得隨意排放; 建築廢水在排入外部管網之前需要經過二次沉澱。

    四是建築垃圾要及時運輸,對臨時未運輸超過48小時的淤泥要採取措施進行覆蓋。

    五是禁止進入工地的車輛鳴喇叭,淤泥運輸車的蓋子應關閉,清洗清洗後方可離開施工現場。

    6、機械作業應採取澆水、減塵措施; 如預報風速達到5級或以上,應停止室外拆除作業。

    7、推廣預拌砂漿和預拌混凝土的使用,限制中心城區現場攪拌。

    8、施工現場大型機械裝置應盡量遠離居民區,並應加強維護保養,防止劇烈的機械噪音; 旗幟、無線電通訊等應採用吊裝等施工接觸方式,不得使用汽笛、鋼管等高雜訊接觸方式。

    9、施工現場應設定加壓幫浦、電鋸、無齒鋸、砂輪等小型、噪音較大的固定裝置機房; 避難所應盡可能設定在鎬等移動強雜訊源周圍。

    10、現場裝卸物應輕裝慢,裝卸點應鋪設稻草包等降噪物; 大型物體的裝卸應使用起重裝置,嚴禁轎廂卸貨。

    十。 1、夜間22:00、06:00施工須經批准; 經批准的夜間施工應當按照規定減少雜訊排放,強光不得直接照亮居民的窗戶; 施工單位應提前將夜間施工情況和降噪措施通知周邊社群。

    十。 二、深基坑工程、地下工程要採取措施保護地下管線及周邊建築物,施工方案應經專家審查。

    十。 3、工程施工確需占用道路的,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十。 4、施工期間,施工現場負責人應輪流值班,及時妥善處理公眾投訴。

    十。 5、為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市建築業管理部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受理各類施工干擾投訴。

    現通知上海市建築業管理辦公室。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我不這麼認為,但現在是晚上10點。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晚上10點到早上6點之間,可以算是擾亂了人民,可以報警處理,然後警察會發現是否真的有擾亂人民群眾的事情,如果有,就允許他們改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造成環境雜訊汙染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省級以上人民部門依法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的,依照其決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關於裝修施工中群眾騷亂時間的規定一般是早上8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禁止在法定節假日、節假日、工作日12時至14時、次日下午6時至次日8時竣工投入使用的住宅樓宇內進行噪音改造等干擾作業。 如在其他時段進行作業,應採取噪音控制措施,以減少對周圍居民的干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持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依照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以及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傍晚22點以後,早上6點前,算是鬧事,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選擇報警處理。 如果需要夜間作業,需要到環保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夜間施工的噪音只有55分貝。

    在一些特殊時期,如高考、高考、南京青奧會等大型活動和活動,對相關區域的建設也有特殊要求。 夜間不允許施工,有些甚至需要完全停止。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施工單位向周圍居住環境排放的雜訊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施工現場邊界排放標準。

    第二十三條 建築雜訊排放超過國家環境雜訊建築工地排放標準,危害周圍人居環境的,地方人民環保部門報縣級以上人民**批准後,可以限制其執行時間。 第24條:

    除應急維修和應急行動外,禁止在居民區、文化教育區、休養區進行產生噪音汙染、影響居民夜間休息的建築施工。 生產過程必須連續經營或者因特殊需要而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環保部門批准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業主居住小區的噪音施工時間:在物業管理中,業主居住小區的噪音施工時間控制非常嚴格,一般來說,周一至周五的噪音施工時間為上午8:00

    30-9:00 至 11:30-12:

    00, 下午 2:00 至 下午 5:30-6:00

    00、中午不能有噪音,週六、週日全天沒有噪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第三十條 在雜訊敏感建築集中於市區的區域,禁止在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作業,除緊急維修外,搶亮和讚美危險作業除外, 並因生產工藝要求或特殊需要而連續執行。

    因特殊需要需要連續經營的,須經縣級以上人員或其有關主管部門核證。

    對於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通知附近的居民。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騷亂發生在晚上 22 點至早上 6 點之間。 在雜訊敏感建築集中於市區的區域,禁止在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作業,但因生產工藝要求或特殊需要而必須進行的緊急維修、應急作業和連續作業除外。

    因特殊需要繼續經營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員或者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通知附近的居民。

    法律依據:《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條 本法下列術語具有下列含義:

    1)“雜訊排放”是指雜訊源對周圍生活環境的雜訊輻射。

    2)“雜訊敏感建築”是指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如醫院、學校、事業單位、科研院所、住宅等。

    (三)“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區”是指醫療區、文化教育科研區、機構、住宅等場所。

    4) “夜間”是指晚上 22 點至早上 6 點之間的時間段。

    5) “機動車輛”是指汽車和電單車。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國家規定春季通知的裝修時間在早上6點至晚上22點之間,裝修噪音打擾公眾可撥打12369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第30條? 在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在城市地區的地區,禁止在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作業,但因生產工藝要求或特殊需要而必須進行的緊急維修、應急作業和連續作業除外。

    因特殊需要需要連續經營的,須經縣級以上人員或其有關主管部門核證。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通知附近的居民。

    第六十三條? 就本法而言,下列術語的含義是“夜間”是指下午22時至早上6時之間的時間段。

    《環境保護報告管理辦法》第2條? 環保舉報**應使用“12369”專項服務**號,各地名統一為“12369”環保舉報**。 依法承擔“12369”環保報告工作的機構受理的報告事項稱為報告。

    第四條 有舉報的,必須接到環境保護舉報,違法行為必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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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3-16

1.有效。 2.是的。

3.要; 是的。 沒有打結。 >>>More

10個回答2024-03-16

其他地方不能申請居民醫療保險,只能在戶籍地申請,其他地方可以申請社會保險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