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業的版權公司和唱片公司是什麼關係?

發布 娛樂 2024-03-03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還行。

    藝人與唱片公司之間的合作模式和合作協議一般有7種型別:

    1.唱片公司負責策劃、製作、宣傳、推廣、發行、音樂視訊拍攝和銷售等,通常支付固定工資(工資)或增加部分版稅。

    收入後,收回成本,利潤歸唱片公司所有(獨立公司仍擁有唱片的版權)。

    2.藝人與公司簽訂合同,唱片公司支付製作費和預付款。

    外包給另一家獨立製片人或獨立製作公司負責製作,直到母帶製作完成。 外包製作人獲得製作費和合同唱片銷售額的 1% 至 5% 的版稅(由唱片公司估算)。 唱片公司會設定預算金額,製作公司不能超過預算(除了少數情況,比如唱片公司要求金牌製作人,製作人會有更多的發言權,預算可以協商)。

    3.獨立藝術家和獨立製作人合作製作 edan,然後嘗試將其出售給唱片公司。 如果唱片公司購買了它,它需要預先向製作藝術家支付版稅。

    4.唱片公司與藝術家或獨立製作人組建另一家合資企業。

    這是開設一家獨立公司的合作)。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按出資比例分配。

    5.藝術家成立自己的製作公司,並雇用人員(獨立製作人)製作母帶並將其提供給唱片公司。

    模式,歌手自己錄製、製作、宣傳、搭建,將模型上傳到自己身上出售,觀眾通過網際網絡購買模型,降低了實體的成本,但提高了伺服器和建設的成本。

    維護和優化成本。

    7.藝人自費成立公司負責所有製作環節,製作母帶,然後委託大型唱片公司通過壓制發行協議對唱片進行壓制和發行(一般唱片公司收取%20的費用)。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總結。 客座版權和唱片公司版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在一部作品中,通常有幾個創作者,包括作曲家、作詞家、編曲家等,他們對作品擁有自己的版權。

    嘉賓著作權是指特邀嘉賓(如合唱、伴奏等)在**作品中的著作權。 唱片公司著作權是指唱片公司所擁有的**唱片的著作權,包括錄音、製作、複製等的著作權。 因此,嘉賓版權和唱片公司版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通常,唱片公司需要獲得作品中所有相關人員的版權授權才能出版和銷售唱片。

    夥計,我真的不明白,我可以更具體一點。

    嘉賓啟輝版權和唱片公司版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在一部作品中,通常有幾個創作者,包括作曲家、作詞家、編曲家等,他們對作品擁有自己的版權。 嘉賓著作權是指特邀嘉賓(如合唱、伴奏等)在**作品中為自己的聲音所享有的著作權。

    唱片公司著作權是指本公司所擁有的**唱片的著作權,包括錄音、製作、複製等著作權。 因此,嘉賓版權和唱片公司版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通常,唱片公司需要獲得作品中所有相關人員的版權授權才能出版和銷售唱片。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唱片發行公司是一家視聽出版社,主要出版歌手CD、VCD和***。

    唱片製作公司是一家傳統的唱片公司,包裝藝人、簽約藝人、推廣藝人和製作。

    許多唱片公司都有自己的印刷出版點。

    經紀公司對藝人演出**、推廣、藝人在各地演出收取中介費。

    但現在有很多機構也包裝了自己的藝術家。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唱片公司負責印刷,即視聽出版社。

    製作公司負責藝人和歌手的宣傳、推廣和包裝。

    經紀公司負責藝人的表演、推廣和藝人在各地的表演收取中介費。

    唱片公司可以是同一家公司,也可以是不同的公司。 要成為一名藝人,首先要籤兩份合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的服務性作品,著作權由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合同規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

    未經原作同意,明星、藝人、個人不得在演唱會、電視節目、網路直播、公共場所等場所翻唱歌曲,或惡搞或改編原創歌曲,否則將被原公司起訴,要求支付鉅額侵權費用。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好,沒錯,歌曲的版權首先屬於詞曲作者,歌手只是表演者不享有歌曲的版權,但必須獲得詞曲作者的表演權許可才能演唱,但歌手作為表演者對其表演擁有作者權,表演形象不失真, 直播公開轉播權,其表演的錄音錄影錄製權、複製權和資訊網路傳播權等。

    其次,如果歌手是原創歌手,即歌曲是他自己創作的(詞曲作者是唯一作者),那麼歌曲的版權屬於歌手,但他作為詞曲作者獲得了版權。

    總之,創作歌曲的人就是歌曲的作者,只有作者才享有歌曲的版權。

    但是,歌手一般要與經紀公司簽訂合同,經紀公司可能會買斷歌曲的版權,或者作者將版權出售給唱片公司,這在法律上屬於版權轉讓,此時經紀公司和唱片公司都會繼承歌曲相應的版權產權。 因此,這取決於作者是否將其版權轉讓或許可給經紀公司,如果是這樣,那麼相應的版權可能是經紀公司或唱片公司。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版權屬於作品的創作者。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單曲發行有兩種型別,一種是傳統唱片發行,由歌手經紀公司與唱片公司合作協商。 需要注意的是,真正的唱片公司是獨立的,不是包裝藝人,藝人的經紀公司和製作公司是幕後的主要包裝藝人,較大的傳媒文化公司有自己的製作團隊和唱片部門,但不會發行唱片,只有具有發行資格的公司才能獲得發行版號。

    所以不要被那些不理解記錄這個詞含義的人誤導。 北京很多小文化公司打著唱片公司的旗號,卻不知道自己在有識有文化的人眼裡是丟臉的。 但現在,除了國際大唱片公司還在發行唱片外,國內的小公司一般都不發行唱片,或者發行金額很小,只是一種形式,因為在先進的娛樂科技產品時代,唱片已經賺不了多少錢了。

    二是線上發行,現在是線上歌手和主流歌手的主要方式。 其實網上發行可以通過個人與**.com合作或者經紀公司的授權來發行,但質量必須過關。

    2:不要找唱片公司,大公司不隨便簽人,90%簽人的公司都是打著旗號騙錢。 如果你有能力,你就會和這些所謂的媒體公司、文化公司合作進行或授權推廣,如果你沒有能力,人們就不會和你合作,只會以各種藉口欺騙你簽訂合同。

    或者你的工作很不錯,在完成製作後,找一家**公司作為你的合作公司,走彩鈴路線。

    3:任何你能成功聯絡到的唱片公司都是假唱片公司。 因為有實力的公司不會再在網上丟失資訊去招簽約歌手,甚至很多公司都表示絕不收簽約費,告訴你手段高,逼你,哄你給錢。

    4:風險是100%,想想看,是你選擇唱片公司,唱片公司可以讓你選擇,那能不能叫唱片公司? 它能有什麼力量? 有力量的人不會鳥你。

    5:你有點單純,記住,你這些年沒錢沒權,再厲害,你再厲害,就是在給別人賺錢,或者被別人騙錢。 只要是一件事情,無論大小,你都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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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後在全國中小學舉辦專題學術講座150餘場,參與國家級、省級專案5項,指導學校教育科研專案60餘項。 在省級以上報刊上發表文章45篇,在中國核心期刊上發表2篇,獲國家、省、國家獎42篇。 參與編纂數學實驗教材1部,專著收錄《學校研究導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