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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期後續簽,為時已晚,如果出現問題,如果到期後30天內沒有續簽,則必須重新申請。 申請人還應根據自身情況和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來滬就業者,應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的勞動(就業)合同影印件(原檢),參加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
至少 6 個月的證明;
2.來滬投資創業或者從事自營職業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
營業執照影印件(原件)、參加市內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3.在上海戶籍的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來滬的,應當分別提供結婚證。
影印件(原件驗證),公安部門。
父母與子女之間關係的證明;
4.來滬市學習、進修的,需提供市高校、中專院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影印件(原件)和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影印件(原件)。
更新您的居留許可。
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先更新居留許可,帶著第一次申請居留許可的材料到社群事務中心申請居住許可簽注。
2、再次申請積分,居留證續簽後再申請積分,否則多份有效期不予續簽。 如果積分與上一年相同,則沒有變化,只要您確認申請表,然後列印申請表和身份證即可。
如果有額外的材料,需要把多餘的材料放在一起,申請表上的加分也要加分,比如你的職稱變成了中級,中級變成了高階,你申請了專利,你被表彰了,你僱傭了很多上海人,你交了很多稅。
3. 10天後,您將收到簡訊通知,要求您列印積分申請表。
4.持身份證到人才中心列印成績單。
續訂過程到此結束。 積分表沒什麼急需的,比如買房、孩子上學等地方用,那以後再去吧。 但是,居留許可的續簽必須盡快續簽。 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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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般是你自己注意或者單位提醒,人才中心從來不提醒你,這樣做要花很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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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證人應當在上海市居住證簽注期限屆滿前30日內和簽注期滿後60日內辦理簽注手續; 簽注有效期滿60日後成功補發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居住期限自簽注手續之日起重新計算; 如果您更改了居住位址,則需要提交新的居住證明。 有關詳細資訊,您可以開啟申請應用程式並在主頁上搜尋“居留許可”以獲取更多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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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居留許可到期並重新簽發後,這些要點仍然存在。 補簽辦手續的,恢復居住證的功能,自補籤辦手續之日起,居留許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連續計算。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居住證件的受理、準備、簽發、簽注等,由公安機關負責管理。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辦理、受理和發放居住證。
第九條 申請居住證,申請人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身份證、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位址、就業地、就讀地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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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許可是持有人作為永久居民在居住地的居住地的居住地。
續簽居留許可的具體步驟如下:1、居留許可期滿前1個月內,應到尋找原材料的地方申請續簽。
2、原居留許可有效期屆滿後,自動失效。
3.所有申請材料均需與原件核對。
4、申請材料必須由本單位人員或本單位人事部門提交,其他人員不得代為辦理。
續簽居留許可所需檔案: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2、提供居留證原件,填寫《流動人員居住證資訊登記表》;
3. 必須提供您在居住地連續受僱和經營超過6個月。 證明材料一般是指就業登記證和勞動合同。
營業執照、完稅證明及居(村)委會、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擴張:
獲得上海戶口的條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證
7年; 2)持證期間,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持證期間在市內依法繳納所得稅。
(四)在本市從事本市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
或具有技術員(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以上專業資格,以及相應的專業和工作型別;
(五)沒有違反國家、市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和治安行政處罰規定。
伊什納關閉了非法和犯罪行為的記錄以及不良行為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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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居留許可積分的申請週期為2-3個月,如果個人申請材料出現問題,可能要推遲到幾個月,甚至更長,如果居留許可有效期超過3個月,在申請居留許可積分的途中,居留許可到期, 且居留許可積分申請系統不能繼續申請申請人的積分資訊。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居住證申請受理、出示、簽發、簽注等,由公安機關負責管理。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辦理和發放居住證。
第九條 申請居住證,申請人應當向淮小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居民身份證、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教育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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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許可積分過期,續簽方式喊如下:
1、到居住地的城鎮或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2、居留許可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材料並列印受理回執;
3、證件製作部門出具居留證件;
4、辦理人員應持受理回執到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居留許可的作用如下:
1、您可以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
2.免費獲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3、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4、享受第一部門按規定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
5、按規定享受一流的保障性住房。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一次。 居留證件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年前乙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第12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工作就業權、參加社會保險權、住房公積金存取、使用權。 縣級以上人員**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留許可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2)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畫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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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證件已過期的,應當在簽發的派出所換領。 首先,需要準備居住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影印件、租賃合同等材料; 然後到當地派出所或流動人口登記中心申請,工作人員會核實資訊的完整性和真實性,確認接受後,15個工作日內審核; 最後,在規定時間內,前往申請地點領取新的居留許可。
什麼是居留許可續簽流程:
1、到居住地的城鎮或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2、居留許可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材料並列印受理回執;
3、證件製作部門出具居留證件;
4、辦理人員應持受理回執到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法律以法律為基礎〕。《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公安機關簽發,簽注局每年遲交一次。
居留證件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地每年前乙個月內,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暫停辦理居留證件; 補簽辦手續的,恢復居住證的功能,自補籤辦手續之日起,居留許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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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居住證即將到期,申請人申請續簽時,通常持舊證件和身份證到戶籍派出所辦理。只要您準備好居住證(11個月以上不超過13個月)和身份證,就可以到市內任何乙個戶籍所申請。
《流動出入口服務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需要延長居住證有效期的,持證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憑相關證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住地鄉鎮、街道流動出入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延期手續。
駕照有效期分為六年、十年和長期三種。 年滿六年的駕照可以換成有效期為十年的駕照。 駕照有效期為10年,年滿10年可以換成長期駕照。
滅火器證書有兩種,一種是證書,一種是維護和檢測證書,它們有很大的不同。 即合格證是滅火器生產廠家的出廠合格證; 維修檢驗合格證是經過一次填寫的檢測合格證,證明是合格的滅火器。 前者的有效期為五年,後者的有效期為兩年。
1)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公民,則作者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作者生前加上死後50年。作者死亡後,保護期限從作者死亡次年的1月1日起計算,至50年12月31日屆滿。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