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後沒有繳納信用報告,沒有記錄,可以買房嗎?

發布 社會 2024-03-07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不。 一、刑滿釋放人員:

    1、無信用調查;

    2、出獄後無工作;

    3、近半年無銀行資金流動;

    4. 無法提供工作證明。

    二、買房,需要滿足買房資訊: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借款人夫妻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3. 婚姻狀況證明;

    4、購買協議原件;

    5. 房費30%以上的預付款收據正本及影印件;

    6. 收入證明;

    7.銀行對賬單、開發商的收款賬號等。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罰款和刑罰之間沒有關係。 不繳納罰款的刑期將不予延長。

    兩者都是懲罰的型別。 拒絕繳納罰款是乙個不明智的選擇,因為這筆錢是交給國家的,法院很容易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 罰款是人民法院判處罪犯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的罰款的一種處罰方法。

    罰金是財產罰的一種,在處罰的性質、適用物件、適用程式、適用主體、適用主體、適用依據等方面,與行政處罰、損失賠償等處罰措施有嚴格區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 繳納罰款 罰款應當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性繳納或者分期繳納。 如果在期限屆滿時未付款,則付款應為強制性付款。

    對於無法足額繳納罰金的,志衝知悉,人民法院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的,應當隨時追繳。

    因災害或者其他原因確有支付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酌情延期、減免或者免除。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不繳納判刑罰款,這些公民的信用記錄就會受到影響。 如果我國有關部門在懲處此類違法者時未按時交納和履行,我國辦案單位應當向我國徵信部門報告,以便作出回應,對此類公民的徵信工作產生一定影響。

    1、未繳納刑期和罰款會影響徵信?

    具體如下:

    個人信用報告有三個版本,分別是:

    1.個人版:供消費者了解其信用狀況,主要展示資訊主體的信用資訊和公開資訊。 這包括個人版本和個人詳細資訊版本。

    2.銀行版:主要供商業銀行查詢,在信貸交易資訊中,報表不顯示查詢機構以外的其他貸款銀行或信貸機構的名稱,目的是保護商業秘密,維護公平競爭。

    3、社交版:供消費者開立股指**賬戶,此版本展示您的信用彙總資訊,主要包括個人執業資格記錄、行政獎懲記錄、法院訴訟及執行記錄、欠稅記錄、社會保險銷售記錄、住房公積金記錄和信用交易記錄。

    2. 信用報告維護

    首先,貸款人或信用卡持卡人在更改重要資訊時需要及時更新銀行資訊。 以信用卡為例,如果持卡人的賬單位址和手機號發生變化,去銀行修改位址和手機號,這樣您就可以按時收到信用卡確認函和對賬單,並能及時收到銀行提醒簡訊,確保賬戶安全。

    如果信用卡持卡人沒有足夠的資金來償還全部賬單金額,並且不想影響自己的信用記錄,那麼他們可以及時聯絡銀行,選擇退還最低還款額或申請分期還款。

    有些人認為,只要他們消除他們的信用卡,他們就可以消除他們的不良個人記錄。 事實上,信用記錄是伴隨著持卡人的個人身份資訊,單純的登出卡並不能消除不良記錄。 這時,你應該繼續保持卡的長期良性使用,以便通過良好的信用交易來償還個人信用記錄,以便日後進行“清理”。

    一旦相關方有不良信用記錄,應積極履行此類案件的債務。 債務償還後,該等不良信用記錄應在5年後予以消除,消除後有關各方應當依法依法積極處理,不得再次違反我國法律法規。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不繳納判刑罰款,這些公民的信用記錄就會受到影響。 如果中國有關部門在懲戒此類違法行為時不按時付款和履行,中國辦案單位應當向中國徵信部門報告,以便作出回應,這將對此類公民的徵信產生一定影響。

    1、不判刑、不罰金的後果是什麼。

    不繳納罰款將直接影響法院的判決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處的罰款一般要求在判決正式宣布前繳納。

    例如,如果乙個人被判處3年徒刑,緩刑5年,他將直接被判處3年徒刑,並將該人送入監獄; 如果刑期是實際的,沒有繳納罰款的,可以直接加刑10元至20元。 例如,原來的5年刑期現在是6年。

    在不繳納罰款的情況下,在執行判決期間也限制減刑和假釋。

    總之,幾年前,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關於罰金判刑的通知》,其精神是,拒不繳納罰金的,必須體現在刑期的長短和執行方式上,必須體現在今後的實際執行中,即 必須對假釋和減刑加以限制。

    2. 罰款的執行方式有哪些?

    人民法院判罰罰款後,接下來要面對的是如何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罰金應當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性繳納或者分期繳納。 不能足額繳納罰款的,人民法院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的,應當隨時追回。

    如因不可抗拒的災害而實在難以支付,可酌情減免。

    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實際上有以下幾種方式可以執行罰款:

    1.限期支付一次。 這是指通常要求罰款金額不大或金額大,但支付不難;

    2.限期分期付款。 這用於金額大且難以支付的情況;

    3.強制付款。 這意味著,如果不支付付款,法院將強制執行;

    4.隨時恢復。 不能按時支付全部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隨時發現臘晟境內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隨時追回;

    5. 減免或免繳款項。 被執行人難以繳納原判罰金的,經申請核實,可以減免罰金。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只要一審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罪犯本人有繳納罰款能力,但拒絕履行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可以將當事人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

    1、被判處刑事罰款不繳納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影響徵信?

    有能力拒絕繳納罰款的,將影響其個人徵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依法給予信用處罰:

    (一)雖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約定的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式阻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仲裁、隱瞞、轉移財產等方式逃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申報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的命令;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協議的。

    2. 不繳納罰款的後果是什麼?

    如果罪犯的財產被查封,強制支付不足以支付全部罰款,只要法院認為被強制支付的罪犯有可以執行的財產,就應當隨時追繳。

    3. 如何確定罰款和保險金額?

    1.無限制處罰制度。 《刑法具體規定》僅規定了單項或者合併處罰的選擇,沒有規定具體的罰款數額,但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刑法總則確定的原則,即根據犯罪情節確定具體數額。

    2.限額處罰制度。 《刑法分規定》規定了罰金數額的上限,只要在規定的幅度內確定罰金,人民法院才需要確定。

    3.比例懲罰制度。 也就是說,罰款金額由犯罪金額的百分比決定。

    4.多重處罰制度。 也就是說,罰款的金額由犯罪金額的倍數決定。

    5.處罰制度。 也就是說,罰款的數額由犯罪金額的比例和倍數同時確定。

    如果確實難以繳納罰款,那麼辯護人也應向人民法院提供相關證據,人民法院可以適當減免或者減免部分罰款,當事人拒不繳納不僅會影響信用調查,法院還可能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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