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人死亡,借款人無需償還貸款

發布 社會 2024-03-26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即使借款人去世,那麼他也會有父母、配偶、子女等,而你作為借款人,仍然需要還錢,需要把錢還給對方的父母、配偶、子女等。

    欠款不予償還。 1.如果您欠錢並且不還款,則在起訴法院的過程中有幾個步驟。

    對於不支付欠款的法院起訴程式有 5 個步驟。 普通程式將在 6 個月內完成。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支付貨款和有價物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付款令可以送達債務人。

    檢控程式大致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將證據和起訴書帶到法院立案並繳納訴訟費用;

    3、經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判決的執行。

    2. 欠錢怎麼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支付貨款和貴重物品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無其他債務糾紛; 付款令可以送達債務人。

    債務人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償付令後十五日內未清償債務,或者未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如果我欠錢,我不能報警嗎?

    不償還欠款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不能由警方處理。 但是,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債務糾紛,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人民法院解決糾紛。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公民之間基於財產和個人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具有管轄權; 被告人住所地與被告人慣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該慣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對針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具有管轄權。

    同一訴訟中若干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屬於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當貸款人去世時,借款人是否必須償還借款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債權人死亡時,債務人的償債義務不會因債權人的死亡而消滅,債務人還需要清償債務。 在債貸合同關係中,一方因各種原因向另一方借錢是很常見的,雙方已經形成了債權關係,源頭集團的債權關係不會因借款方死亡而消滅。

    1、債務人保留遺產的,繼承人的遺產應當依法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2、“父子還債”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有條件的,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債務人的繼承人沒有繼承權,則不承擔還款責任;

    3、如果債權人要追討債務,首先要看的是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債務人與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提出還款請求;

    4、如果是債務人的個人債務,則取決於債務人是否有繼承權,如果沒有繼承權,則無權要求債務人的繼承人償還;

    5、有繼承的,可以要求債務人的法定繼承人還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61條。

    繼承人應當在遺產實際價值範圍內依法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不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出借人去世後,借款人仍需償還貸款,出借人去世後,被繼承人應依法清清被繼承人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稅款和債務的繳納應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或者遺贈的,法定繼承人應當依法清償李世臣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超過法定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按繼承比例償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貸款人去世後,借款人仍需償還貸款,貸款人去世後,借款人應當依法還清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稅款和債務的繳納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63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或者遺贈的,法定繼承人應當依法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超過法定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按繼承比例償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是的。 借款人死亡,仍需要償還。

    貸方可以要求其繼承人還款。 借款人的繼承人必須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償還死者的債務,除非繼承人自願償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遺產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放高利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中未約定利息支付的,視為無利息。 貸款合同對利息支付不明確的,當事人無法達成補充協議的,應當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自然人相互借款的,視為無利息。

    第十八條 成年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計**的,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相關回答
10個回答2024-03-26

如果借款人沒有授權擔保人以書面形式簽字,則擔保人簽字的借款合同應無效,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借款人明知並指示,當然,更重要的一點是借款人實際已經收到貸款,借款人不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說出來。 當然,這也要看具體貸款合同和擔保合同中的條件,同期超過銀行貸款利率4倍以上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32個回答2024-03-26

什麼是死亡? 死亡是指乙個人的意識開始消散,心臟停止跳動,大腦開始停止運作。 然而,隨著科學技術越來越先進,也許是時候重新定義死亡的意義了。 >>>More

4個回答2024-03-26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合法死亡權的哪個方面。 >>>More

9個回答2024-03-26

你說的太籠統了,是不是法律責任的認定? >>>More

16個回答2024-03-26

房屋是不動產,不動產沒有登記抵押權就不生效,這意味著您不必承擔擔保責任。 根據《民法》第四十二條、《合同法》的規定,一方當事人有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這被稱為“合同疏忽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