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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收到結婚證,你沒有合法結婚,也沒有離婚問題,你們的關係只能算是同居。
同居期間,財產處置的原則如下:雙方共同購買的財產為共同所有,一方購買的財產僅屬於他,但如果另一方有經濟支援或勞力幫助,則可根據角色大小確定一方的財產份額。
處理子女的原則是,同居期間所生子女的親屬關係和監護關係不得因同居關係的解除而改變。
根據法律和你所說的,原則上,財產屬於男人,但如果女人為購買房屋做出了貢獻,或者她在購買和裝修房屋的過程中投入了大量的勞動,她可以獲得一定的財產份額。 如果婦女在解除同居關係後無處可住,她可以要求在現有住所居住的權利。 因為孩子還處於幼兒期,所以由母親照顧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女方可以要求孩子的監護權,但男方也必須承擔撫養孩子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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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有過錯,女方可以得到更多的賠償。 當然,孩子也是乙個問題,誰來估計孩子的意願,如果孩子給女人,男人還要另外支付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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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有沒有證,4年以上就是事實婚姻。 這種婚姻法會偏袒受害者,而你作為受害者,應該得到乙個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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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關於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如果沒有協議,離婚後的財產分割理論上是平均分配的。 如果另一方以非法手段侵害另一方的財產,包括隱瞞、轉讓、出售、毀壞或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夫妻共同財產的少量份額或不份額。
2.關於子女監護權。
原則上,與母親年齡在兩歲以下,兩歲至八歲,應根據雙方的各種情況作出綜合判斷。 8歲以上的兒童將受到尊重。 根據以往的訴訟經驗,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時考慮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的經濟能力、教育背景、子女原有的生活環境、祖父母的教育背景和撫養子女的意願等。
一般來說,有利於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長是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一般原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以雙方協議的方式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百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工作等義務較多的,有權在離婚時向另一方請求賠償,另一方應當支付賠償金。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1090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有經濟困難,另一方應當提供適當的幫助。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百零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一)重婚;
2)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還有其他重大故障。
第1092條:夫妻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夫妻另一方財產的,離婚時,夫妻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配偶共同財產。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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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最終無法達成協議,則需要通過訴訟解決子女監護權和財產分割問題。
1、按照你說的,你在武漢買的房子是婚後的事情,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房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不管房產證上是哪一方的名字。 如果離婚,原則上將平分。
如果房款沒有全額支付,那麼根據付款和相應的公升值(例如,30萬+2400平方公尺*80公升值的首付)確定房產的總價值,如果他想要一套房子,他必須補償你房產現值的一半(根據前面的例子, 10,000元),未來的抵押貸款將由他獨自承擔。
2、如果法院來判,因為孩子年紀小,就判給你; 丈夫必須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每月支付贍養費。
3、在提起訴訟前,準備訴狀,說明離婚請求、具體要求(如監護權、財產分割的具體要求)、事實依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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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首先,我告訴你,你還是不太了解你老婆。
估計你是個新人好,婚前對老婆聽話,婚後也習慣了,寵溺了。 然後,家庭的重擔再次拋在父母身上。
你們倆都不夠成熟,不會低估孩子、家務、家務、婚後開支等問題,所以大部分的衝突都是在生活中這些不可避免的問題出現的時候,而你們不知道該如何面對,也不是任何一方性格的錯。
建議大家好好談談,溝通一下你未來的家庭計畫,什麼時候自己買房,什麼時候自己養孩子,這樣會花錢的。 也許,乙個共同的目標會讓你們相互理解。
如果真的離婚了,撫養孩子主要取決於誰對孩子有利。
您在財務資源方面具有優勢; 但是到了孩子這個年紀,他還很年輕,為了孩子的成長,也可能是判給女方的。
如果真的想離婚,建議諮詢當地律師,不同地方的判決標準有些差異,請律師給出想法。
不如和解,畢竟不是原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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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是你父母的,與你無關。
2、你們沒有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所以理論上說,夫妻雙方在世期間,你們還有共同財產,包括你們雙方的工資,如果離婚,你們各有一半。 如果珠寶屬於你的妻子,它就屬於你的妻子。
3.孩子還在母乳餵養,兩歲以下的法官一般會判給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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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關於孩子的監護權,孩子主要由父母照顧,而你自己的經濟條件也比較好,從這個角度來看,孩子的監護權屬於你,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第二,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取得的收入(包括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入等),如果夫妻之間沒有特別約定的,屬於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配。
關於房地產,“婚房是我父親的”不是你的婚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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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2歲以下的孩子應由婦女撫養。
宗衡法律網張仁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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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緊搜取證據 調查清楚,爭奪他的每一分錢財產,孩子強行搶奪 法院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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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財產問題。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為第三者所知的,應當用夫妻雙方擁有的財產清償債務。
2.育兒問題。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異而消滅。 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無論他們是由父母直接撫養還是由父母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母乳餵養的孩子應由哺乳母親撫養。 雙方因母乳餵養後子女撫養權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另一方應當承擔一方撫養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的撫養和教育的協議或判決,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先商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希望能有所幫助。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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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解釋如下:
1 如果孩子還在哺乳期,如果女方不主動放棄,一般會把判決交給女方監護,所以如果想起訴離婚,建議等到孩子滿兩歲再起訴。
2 房子是你父親的財產,與你無關,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3 如果能證明您的積蓄是婚前的,則不作為您的個人財產參與分配,否則將被認定為共同財產。
每個人離婚時,都想分割更多的財產,而另一方分享較少或部分的財產,但依法分割是公平的。 分割財產時,應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父母雙方出資的部分。 父母的貢獻往往是最具爭議的部分。
法律分析:《民法典》新增了一方故意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法院可以判令一方少分割或者不分割財產,同時增加一方患重病,另一方不願支付醫療費用的情形, 法院可以少分割或不分割共同財產。 >>>More
首先,根據《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 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撫養的,應當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More
1、孩子這麼小,原則上應該由媽媽撫養。
2.可以就監護權問題進行談判,如果是判決,可以在情況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以變更監護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