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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地說,托收和信用證付款方式的主要區別是:
托收屬於商業信用,即付款人(進口商)是否付款取決於付款人的信譽,如果付款人的信譽良好,則付款人在托收銀行提示匯票或單據後支付贖回單據,如果付款人的信譽不好,則在托收銀行提示匯票或單據後,付款人不會支付贖回單據——因此, 不保證收款付款方式的收款。
信用證屬於銀行信用,即只要信用證的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證要求的單據,開證行就保證向受益人付款——因此,信用證的付款方式為受益人提供擔保——只要滿足信用證的條件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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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款責任不同:收單時由銀行負責寄送單據,委託代收行收(或驗收)單據,對單據是否還款不負責。 在信用下,只要出口商按照協議提交單據,開證行(或議付行)負責付款。
2、開戶方向不同:托收由出口商銀行郵寄至進口地銀行代收。 信用證由進口商的銀行簽發給出口銀行,然後出口銀行通知出口商提交單證。
3、費用不同:托收千分之一的手續費一般比信用證低得多。
4、申請條件不同:信用證一般需要定金或抵押品等,而收款只要企業在目錄下就可以辦理,A類和B類是可以接受的,不需要准貸證。
5.無風險:對於出口,就進口商拒絕而言,托收的風險比信用證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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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和托收之間的區別在於,托收是基於商業信用的,而信用證是基於銀行信用的。
信用證的業務流程如下:
1、進出口被告應當在買賣協議中明確約定以信用證支付;
2、進口商應向所在城市銀行明確申請開票,填寫開證申請書,並要求開證行按一定的開證保證金或其他擔保給出口商開具信用證;
3、開證行應當根據申請內容設定以出口商為受益人的信用證,並通過出口商所在城市的申報銀行向出口商通報信用證;
4、出口商到達貨物裝運地點,取得信用證載明的運輸單後,應按照信用證的要求,與所在地的城市銀行(可以是公告銀行或其他銀行)協商付款;
5、議付行議付後,議付金額應在信用證的背面註明。
信用證付款的一般程式如下:
1、進出口雙方應當在銷售合同中明確約定以信用證付款;
2、進口商向所在銀行提交開證申請書,填寫開證申請書,支付一定的開證保證金或者提供其他擔保,並要求銀行(開證行)向出口商開具信用證;
3、開證行應當根據申請內容開具以出口商為受益人的信用證,並通過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或者代理行(統稱通知行)通知出口商信用證;
4、出口商裝運貨物並取得信用證要求的裝運單據後,應當按照信用證的規定與其所在銀行(可以是通知行或其他銀行)協商付款;
5. 議付行議付後,應在信用證背面註明議付金額。
托收是一種商業信用,銀行在辦理托收業務時,沒有義務檢查發貨單據是否正確或完整,也不承擔付款人必須支付的責任。 雖然托收是通過銀行辦理的,但銀行只是作為出口商的受託人,不承擔付款責任,進口商的不付款與銀行無關。 出口商仍然依靠進口商的商業信用向進口商收取貨款。
如果進口商拒絕付款,銀行沒有義務保管貨物,除非另有規定,出口商仍應關注貨物的安全,直到另一方支付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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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字面上看,匯款的重點是支付,這是一種支付方式。 收集的點是收集,這是一種收集的方法。 信用證是保證付款的承諾。
匯款和收款都是銀行的中介,委託銀行進行支付或接收付款。 涉及四個基本方面。 除了付款人和收款人外,還有匯款銀行和匯款銀行,以及托收銀行和托收銀行。
信用證是銀行簽發的書面檔案,買賣雙方有條件地承諾付款以避免風險。
擴充套件材料: 1. 匯款
國際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種,即匯款、托收和信用證。 匯款是付款人按照約定的條件和時間,通過銀行或其他渠道將款項匯給收款人的一種支付方式。 匯款有三種型別,即郵件轉賬、電匯和票據轉賬。
2. 煤礦
托收方式是出口商在開具匯票和裝運單據的同時,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進口地的代收行向進口商收取款項的一種方式。
1.在收款方面,付款單據(DP)可分為即期單據(DP Sight)和即期單據(DP After Sight); 反對接受的檔案(d a)。
2.托收各方和一般程式包括:發貨人、代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
3.托收的一般程式:填寫托收單,提交銀行托收,從托收行向進口商收款,向進口商付款,從托收行轉款到托收行,並收取特徵;
4.國際催收慣例;
5.使用托收付款方式時應注意的問題。 一旦進口商拒絕付款,出口商將不得不承擔很大的風險。 因此,在採用收款方式時,應嚴格注意進口商的經營作風和信用狀況。
3.信用證。
信用證是銀行用來保證買方或進口商的付款能力的檔案。 在國際**活動中,買賣雙方可能互不信任,買方擔心賣方在預付款後不會按照合同要求交付貨物; 賣方還擔心買方在裝運貨物或提交裝運單據後不會付款。 因此,有必要由兩家銀行同時充當買賣雙方的擔保人,代收和提交單據,以銀行信用代替商業信用。
銀行在這項活動中使用的工具是信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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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分為兩種:付款單據(dp)和驗收單據(d a),前者是即期付款,即出口商按照合同規定按時發貨,並按照合同中單據的約定,通過當地銀行(托收銀行)將單據寄給進口商所在銀行(代收銀行), 委託代收行提醒進口商單證並要求進口商付款,進口商將貨款交付代收行,代收行將單據交給代收行後,進口商將單據交給代收行;後者與前者程式相同,只是進口商只需在匯票上做承兌,只要代收行提醒其使用匯票,代收行就會立即放行匯票。
如果進口商不付款,出口商就沒有提貨保證,單據被驗收的風險(d a)更大,也就是說,如果進口商不付款,出口商就有損失金錢和貨物的風險。
信用證(l c)是銀行的信用證,是開證行根據開證申請人(進口商)的申請向受益人(出口商)出具的有條件付款承諾書的書面檔案,即只要受益人按照信用證的規定行事,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 開證行將保證向受益人付款。
因此,托收和信用證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是商業信用,後者是銀行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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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的根本區別在於,一是雙方的商業信用,而信用證涉及的是銀行的信用。
1.申請人根據截至2007年2月21日的記錄投保。 詳細說明所有裝載證明的副本應通過航空郵件或傳真傳送至申請人和 EFU Company Efu House, Jinah Road, 5005, Karachi-74000, Pakistan (這是位址,在巴基斯坦喀拉蚩),並參考上述保險記錄編號和信用證編號。 >>>More
進口信用證是指我行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為開具信用證和履行規定的單據到期的付款義務而向受益人開具的擔保檔案。 1、具有進出口經營權,並列入《進口外匯支付清單》或持有《進口外匯支付記錄表》。 2、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財產處置權,財務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履約能力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