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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關店後如何補償員工,視具體情況而定
1、公司撤櫃後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公司應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提前乙個月通知員工的,應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2、如雙方約定公司在不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下安排其他工作,公司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法》第47條規定,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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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勞動法規定沒有免費試用期,工資必須一入職就計算,最低工資不能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
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補償你;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48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49條.
在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應考慮以下因素:(1)勞動者本人和平均受撫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2)平均社會工資水平; (3)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5)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50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不配合協商解決問題,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第十章 勞動爭議
第77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仲裁、依法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既適用於仲裁程式,也適用於訴訟程式。
第78條.
在解決勞動爭議中,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及時處理的原則,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79條.
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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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舉報,也可以撥打全國統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12333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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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遣散費應根據在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區人民**公布的勞動者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最長遣散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月工資是指雇員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區人民公布的勞動者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的三倍,則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為勞動者平均月工資的三倍, 支付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雇員在終止或終止僱傭合同前 12 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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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經營範圍是確定公司可以經營的專案,這是註冊新公司的必要條件之一。 同時,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 公司註冊完成後,經營專案必須與登記一致,如果有新的經營專案,需要向工商局申請變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