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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規定,雙方同意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然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 因此,無爭議離婚需要的是時間主要掌握在配偶手中。 雙方同意離婚的核心是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
然而,在實踐中,雙方同意離婚可能會因各種原因陷入僵局。 到時候,就要趕到法庭上了。 如果夫妻雙方通過雙方協議就離婚的所有內容達成一致,那麼雙方同意離婚將需要很短的時間,並且可以在同一天處理。
因此,“能否在雙方同意離婚的同一天離婚”這個問題的答案完全取決於夫妻雙方的談判過程。 當然,在辦理過程中,要注意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離婚協議書等,然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六章 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應當持有離婚協議書,其中應當載有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書,以及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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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手續齊全且沒有爭議,則可以在同一天完成。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當事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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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否。 根據《民法典》最新規定,離婚冷靜期為自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有效期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 自恆嶺婚姻登記地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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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法律,雙方協議離婚有30天的冷靜期,因此至少需要30天才能拿到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垂直尖峰。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小闕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百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自願離婚,並已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一致的,應當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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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可以提前寫好離婚協議書,帶上相關檔案,辦理離婚手續,當天拿到離婚證!
離婚登記應當按照受理、初審、審查、登記(簽發證明)等程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檔案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應當查驗相應的檔案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應當向當事人說明《婚姻法》關於離婚登記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雙方離婚意願及離婚協議內容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的,雙方應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並在宣誓監督員面前簽字;
6)夫妻雙方親自簽署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官是宣誓官。 夫妻雙方各乙份協議書副本,乙份提交婚姻登記處存檔;
(七)婚姻登記員應當審查當事人提交的檔案、離婚登記申請書、離婚協議書,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明;
8)簽發離婚證。離婚證的簽發應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與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收到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以及應履行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中的“當事人簽名或按印”一欄簽字; 當事人不識字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結婚證上加蓋條狀印章,標明“雙方離婚,證明無效”。 婚姻登記處”。 被取消的結婚證將退還給雙方。
5、向離婚雙方簽發離婚證,並向雙方公告: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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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離婚證明,起訴離婚只需要離婚判決書。 離婚判決書一經生效,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審普通程式為六個月,簡易程式為三個月,簡易程式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式為六個月。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為不宜適用簡易程式的,裁定改為普通程式。
第一百四十九條 適用普通程式的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期六個月; 仍需延期的,報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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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帶上結婚證、離婚協議、雙方的身份證,去拍張照片,然後登記,很快。 您可以在同一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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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通過協議離婚,您可以在同一天獲得離婚證。
準備好戶口簿、身份證、**、協議書,最多十分鐘左右就能拿到小綠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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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這樣,兩個人拿著戶口簿的結婚證,只要去民政局,應該能很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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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去民政局辦理手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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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否。 只有在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後30天內,才能取得離婚證,並完成離婚手續。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民法典》第1077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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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協議離婚,我可以在同一天獲得離婚證嗎?
你好,沒有。 根據最新法律,雙方協議離婚有30天的冷靜期,因此至少需要30天才能拿到離婚證。 《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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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完相應手續後,即可在離婚當天取得離婚證。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領取離婚證有一定的規定,婚姻登記機關可以當場領取離婚登記嗎?有關上述問題的更多資訊,請閱讀下文。 夫妻雙方簽發離婚證,應當經過下列法律程式:
1、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雙方提交的申請,核實應提交的法律文書;
(二)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將《民法典》規定的離婚登記條件告知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
3、詢問離婚協議的內容和意圖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通過重新協商達成協議;
4.詢問對子女撫養費、財產和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果有,應達成新的共識
5. 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6. 雙方須在婚姻登記官面前宣讀《離婚登記申請書》,並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完成上述手續後,婚姻登記員應按照以下步驟簽發離婚證:
1. 再次與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和離婚意願
2. 婚姻登記員在收到離婚證後告知雙方的法律關係、與子女的關係以及他們各自的義務
3、在《離婚登記表》上簽名或按手印。 本欄必須由當事人自行處理,不得由他人處理
4、登出雙方結婚證,簽發離婚證;
5.宣布解除夫妻關係。
離婚雙方可以當場領取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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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登記(同意)離婚有冷靜期,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離婚證)需時不到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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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在《民法典》頒布後,協議離婚需要有乙個月的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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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規定,不可能在申請當天直接獲得離婚證。
在登記聯合離婚之前,需要乙個月的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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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您不能在離婚當天獲得離婚證。
從2021年《民法典》實施開始,無爭議離婚必須有乙個月的冷靜期。 冷靜期過後,可以拿到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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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民法典》的規定。
無爭議離婚有乙個月的冷靜期。
因此,您需要乙個月的時間才能獲得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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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民政局會出於謹慎的態度,給雙方乙個冷靜期考慮,如果冷靜期過了,雙方在簽發離婚證之前還是堅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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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雙方同意協議離婚,根據現行法律,他們也必須經過乙個月的冷靜期才能獲得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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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結婚證的離婚協議書和身份證、戶口簿,雙方到民政局離婚登記處申請離婚,30天冷靜期過後再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如果一方不去, 或者雙方都不去,離婚申請將自動撤銷,如果仍想協議離婚,則重新提交申請,然後等待30天,或者去法院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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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不能在同一天獲得,因為現在有個規定,無論離婚怎麼用,都必須有乙個月的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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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按照現行規定,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有30天的冷靜期,30天冷靜期屆滿後,如果夫妻雙方仍然堅持離婚,民政局會按照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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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現在離婚有冷靜期,提交手續後要等乙個月,但這件事情如果一方不去,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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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需要有乙個月的冷靜期,所以不可能在同一天拿到離婚協議,就好像是2021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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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您通過協議離婚,如果您在同一天處理,您將無法獲得離婚證書。 需要拖延乙個月,夫妻雙方都應該冷靜好好考慮一下,再決定是否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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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協議離婚有冷靜期,期限為30天,可以先提交離婚申請,30天後拿到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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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最新的民法典規定離婚必須有冷靜期。 因此,即使你籤了同意離婚的協議,法院也無法當場作出判決,民政部門也未必。 我會馬上處理的,所以我還是會給你回電話,繼續考慮冷靜乙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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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當天可以通過協議拿到離婚證,如果沒有協調和不合理,可以拿到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是雙方同意離婚時必須提交的書面材料,一般需要雙方協商後起草,並由民政局當著工作人員的面簽字確認。 協議需要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雙方自願離婚; 第二部分是孩子的監護權歸誰所有,金額、範圍、支付方式、行使探視權的方式、時間、寒暑假特別協議等; 第三部分是財產分割,根據財產型別確定,例如,第一項是房地產,其次是汽車、存款、保險、債券、債權和債務等財產型別。 離婚協議需要根據當事人爭議的焦點,重點關注特別容易發生糾紛的部分,並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達成協議,以避免未來的法律風險。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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