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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個例子:如果員工離開公司,不願意再談雇主了,甚至不願意去商業企業的商店購物,這不是失敗嗎? 他會告訴他的朋友和家人這家公司是怎麼回事,最好不要去那裡花錢嗎?
他能影響的250個人都很難成為你的忠實客戶嗎? 這對你的品牌來說不是不好的宣傳嗎? 你的廣告再好,也經不起老員工口碑負面宣傳帶來的損害。
因為離職員工對公司沒有興趣,對公司有很深的了解,所以這個論點很有說服力。 我很感動唐駿會找機會在很多公開場合對他服務過的公司進行表揚,包括他大量的文章、採訪、培訓,這無形上讓人們對這些公司有了好感,增加了公司的魅力。 如果前員工能做到這一點,那豈不是公司的免費廣告推廣者?
員工心存感激,企業品牌盈利,是雙贏的局面。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公司在員工離職時給予充分的理解、支援和應有的尊重,如果公司在員工離職時這樣做,對離職的員工就會那麼好,對員工吸引優秀人才,為吸引重要合作夥伴,為吸引重要商機, 甚至企業文化的推廣,其影響力也很大,比公司自己做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廣告都更有效。胡八一博士分享了自己的乙個案例,布盧明頓的一位老員工決定在公司做人力資源,公司給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援,隨後該員工對公司的培養表示感謝,並大力推動該員工所在公司與布盧明頓的合作,這有多好?
我想沒有人會預料到這一點。 這種因為員工辭職而給企業帶來客戶合作的事情,不就是在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銷售力嗎? 關鍵是,這是乙個免費的銷售員,乙個免費的品牌布道者,甚至是最忠實的客戶,他會推薦多少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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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時,應提前乙個月或半個月進行離職報告,並在員工離職時進行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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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簽訂相關合同,讓員工遵守一定的規則,並提前向員工說明,這樣才能規避這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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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對員工離職時,要做好交接的準備,同時也要提前乙個月打個招呼,這樣我們才能提前找人接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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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就是離職。 公共或私人機構的雇員因退休、辭職、停職、解雇、死亡等而被解除職務。 在兩種情況下,員工在離開公司時不會獲得公司薪酬
1、員工自願辭職或未簽訂勞動合同,企業無過錯。 如果員工因為自己的職業規劃或新的工作機會而自願離開原來的工作單位,或者員工根本不想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企業無法維護自身利益的,則員工辭職不予補償。 公司過錯是指:
未按時支付工資; 企業未按要求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公司不支付加班費; 企業工作時間超過法定規定的; 企業法定節假日不放假,不發工資3倍; 企業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企業扣押員工身份證等證件; 公司從員工那裡收取了押金,依此類推。
2、企業單方面解除與員工的勞動關係,同時企業有員工簽署並批准的規章制度,以及員工在幹碼工作中疏忽的相關證據。 法律賦予企業一定的內部立法權,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工作需要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對違反這些規章制度的員工進行處罰,包括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事先通知,不予任何補償。
但是,公司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取決於制定制度的程式以及員工是否了解。 為了建立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需要與員工代表或全體員工召開會議,在平等的基礎上進行溝通和談判,最後需要由員工代表或全體員工簽字批准。 目前,國家和各省市對選舉、組織建設、權力行使等方面,基本上沒有很可操作的明確規定,因此,企業的規章制度,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的規章制度,需要全體員工簽字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有了這個簽名,就意味著第乙個員工認識了公司的系統,第二個員工知道了公司的系統。 只有在此基礎上,才能建立公司的規章制度。
具體來說,可以參考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如何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公司不要求員工簽字,員工可能不承認或不承認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仲裁機構不會認定這些制度有效。 相反,有了法律制度,企業也有員工違反制度的證據,與違反制度的雇員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沒有必要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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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空缺的危險如果組織沒有預料到員工的離職,就沒有儲備來替換離職者,這很可能在工作中造成被動的局面。 同時,在辭職調動過程中,可能因交接流程不完善、交接時間不足、交接內容不完整等原因產生其他風險。 早期預防。
要做好人才復員建設,評估各崗位辭職風險,建立核心崗位後備人才庫,保證和加強相關崗位後備人才能力的早期培養。
制定應急計畫,以應對關鍵或非相關角色的大規模人才流失。 對於必要的核心崗位,由於工作的特殊性,核心人才在入職時簽署辭職承諾書,從辭職時到正式離職時,可以承諾是否行使特殊處理手續、詳細業務交接內容等相關辭職事宜,如違反本條款, 他可以承諾承擔違約責任。
規範程式,建立和維持正常的離職程式,規定其他崗位和需要人員的崗位的確認、審批、監督、責任等方式。 確保離職流程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時考慮效率。 當相關人員有辭職意向時,會迅速反應並立即採取行動,人事部和部門負責人會與離職人員進行辭職面談,如果離職意向明確,將立即進入接管流程。
爭取足夠的交接時間,確保業務交接的完整性。 離職面談應該基於安慰,而不是責備,不應該加劇衝突,讓離職者有牴觸情緒。
公司的核心資訊包括技術資料、商業秘密等有關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資訊。 如果你身居要職,掌握這些核心秘密的人的離開,無論是競爭對手還是個體經營者,都會對公司產生很大的影響,嚴重,甚至危及公司的生存。 把某人拋在後面很重要。
留住別人總比離職後補充要好。 有很多方法可以讓人們留在關鍵職位上。 原則是“從長計”。
中國人對“家”情有獨鍾,企業可以買房,長期居上核心崗位,把房產轉讓給個人名下,承諾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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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員工待遇,給員工安全感,讓員工對自己的工作越來越有熱情,不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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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建立人才儲備機制,其次,每個部門要有可以接手工作的員工,這樣才能防止辭職帶來的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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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旅行規定,以及旅行細節和罰款系統,因此可以避免此類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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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與員工簽訂合同,嘗試站在員工的角度思考,提高公司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