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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必須由犯罪人承擔,我覺得她丈夫對共同財產的索賠實在是無理取鬧,我為什麼不保護我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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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物業應該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物業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未能保護社群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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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犯罪是罪魁禍首,社群對財產監管不力也是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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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物業需要被追究責任,因為物業負責登記和保護社群居民的人身安全,但他卻讓那些無關緊要的人進入社群,這會給社群業主帶來人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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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不應該看到社群的監控,無論是保安人員的推諉,還是真正的人手不足。 我們知道,一般業主需要看到小區監控的時候,他們總會被小區監控打破,沒有警察會讓你看到,保護業主的私隱等原因阻止業主觀看監控。 這也是酒店避免麻煩的方式。
但店主不只是要求檢視監控。 所以這是物業要求員工不要隨便看監控,還是保安不能離開是真的。 如果保安不能離開,說明小區的治安不夠,監控室裡沒有人值班。
那麼這些監視可能只能用作追蹤嫌疑人的工具,而不是在犯罪時提供及時的幫助。 所以不管是哪一方面,物業都有一定的責任。
當這樣的事情發生時,財產不是罪魁禍首。 等待審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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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物業負責,電梯被監控,物業的保安室可以看到,保安有責任保護住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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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的財產必須負責,因為是第一次發生在小區,任何人進出小區,都需要對財產進行登記和記錄,電梯和小區都應該受到監控,而物業安全沒有及時檢查監控,所以要負責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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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社群的財產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老闆娘在社群裡被搶劫和殺害,而社群的財產主要負責社群的安全,攔截那些不明身份的人的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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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負責任,支付社群的物業費有什麼用? 如果保護無效,則必須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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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員不負責維持社群的治安嗎? 沒有人在乎支付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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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只會收錢亂七八糟的保安,監控就是監控小區的異常情況,監控室裡肯定有人盯著,要等到出現問題再調整監控放屁,能找到罪犯,可是能保住性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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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保安負責登記入境人員的一些簡單基本資訊,物業也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來保護居住環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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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象,該物業的保安不叫保安,而是秩序維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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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進屋,小偷就要求物業調整監控,說只有警察才有資格看,不管怎麼樣,直接推卸責任! 我只知道,到時候,我會收取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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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戮是一瞬間的事情,誰知道電梯裡的乙個人會殺死另乙個人? 物業的責任不大,同樣,街上的警察也不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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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凶手沒有罪。 社群的財產不僅要對公安局負責,因為公安對整個社會的監督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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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裡的物業應該被追究責任,因為他們沒有做好安保工作,導致業主被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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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追究社群財產責任,追究值班保安人員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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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被殺了! 物業和保安吃什麼? 你要錢幹什麼? 主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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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與物業無關,物業公司為什麼要這樣做,只負責僱幾個阿姨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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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是物業的責任,否則為什麼要支付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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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收錢嗎,收了什麼樣的錢,他知道自己是否應該被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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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全權負責,據說養狗保護家庭成了一種裝飾,全額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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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福建泉州,一名經營大排檔的31歲老闆娘凌晨被一名男子殺害。
5月27日,31歲的老闆娘是劉先生的妻子。 凌晨3點,劉先生的妻子從朋友那裡打來電話,讓他下班回家後去吃晚飯。 於是劉先生在3點04分給妻子打了個電話,說他在樓下等她,等她把東西放回樓上,他就出發去吃晚飯了。
但是當我妻子穿過電梯上樓時,過了一會兒,她仍然沒有下來。 劉先生著急了,於是給妻子發了資訊,打了**,但沒人回覆。
劉先生察覺到不對勁,立即前往保安室要求立即調整監控。 但保安居然開始推卸責任,說他不能離開,也看不到監控。 說幫不了劉先生,讓劉先生自己去找。
劉先生別無選擇,只能自己去找妻子。 劉先生直到凌晨4點才被發現,也沒有被找到。 只好轉身回到保安室,但此時保安依舊無動於衷,說不能離開,並要求劉先生繼續玩**。
這一次,劉先生終於撥通了妻子的**,但**接通了,卻沒人說話。 然後關機。
這時,保安意識到事情很嚴重,立即叫來另一名保安和劉先生一起監視監控。
但為時已晚。 凌晨3點06分,也就是劉先生的妻子上樓2分鐘後,一名身穿黑色背心的男子拿著乙個白色的袋子,跟著劉先生的妻子進了電梯,然後,該男子突然拿出工具劫持了劉先生的妻子,劉先生的妻子嚇得蹲了下來,然後六樓的電梯到了, 她被按住並被拖出電梯。
然後他在樓梯頂端被殺。
事後,**試圖將老闆娘的屍體帶走並埋葬,將其拖到地下室,用電動車帶走。 早上7點,**在準備埋葬屍體時被帶走了。
劉先生對**說,妻子身上有項鍊、戒指等貴重物品和2000元現金,**被初步判定為搶劫!
在這件事情上,不得不說保安是有責任的,事發後,劉先生進入保安投訴,並聘請了律師為自己維權。 劉先生認為,如果保安及時調整監控,那麼悲劇可能不會發生。
另外,這裡還得插一句,作為保安,我沒有這樣的警惕意識,男人也可以殺了老闆娘,包起來,然後把屍體順利拖走。 這說明這處房產的安全性也太差了。
小區的保安沒有第一時間調整監控,錯過了最佳救援時間,認為悲劇與保安有一定的關係。
也有人說,這名保安曾因搶劫罪被判入獄半年,獲釋後就成了社群保安。 我不得不為這個社群感到憤慨。
對此,老闆娘被殺,劉先生起訴保安,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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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覺得保安沒有保護好妻子,這是保安的職責之一。 在這種情況下,他要找乙個保安理論,罵保安不作為,他實在是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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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如果保安早點介入此事,老闆娘可能就不會死了。 正是保安的迴避行為阻礙了老闆獲救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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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因為保安沒有做好保護責任,所以老公覺得保安也有責任,在這件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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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有賠償能力,歹徒可能身無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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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員不人道嗎? 難道你不知道時間就是生命嗎? 我無法判斷利弊,你和傻瓜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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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部門應負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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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檔老闆娘凌晨在電梯裡被截走身亡,老公要告保安,內情是什麼? 我們來看看案件的流程:
1.丈夫凌晨3點接到妻子**,約好在小區地下停車場等她3:04 打**老婆,老婆說馬上就到了讓我們拭目以待。
但過了3分鐘,妻子還是沒來,丈夫又叫了**,**打通了,卻沒人接。
5.妻子遇害後,他用白布包住妻子的屍體,用電動車後座運出社群。
丈夫起訴保安的理由是:
如果保安負責,在丈夫第一次被拒絕後,保安也能及時發現異常,至少妻子不會被勒死,因為**沒有帶來其他犯罪證據。
2.保安的職責應該是檢查保安室的監控情況,不要以為清晨沒有人出門進入,從而放鬆對電梯的監控,這是保安的職責。
所以,不管這件事發生在誰身上,都會被告上社會保安,不然為什麼每個月都要交那麼多的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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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丈夫平時脾氣不好,經常和保安發生衝突,所以她認為保安在兩人發生衝突後殺死了她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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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保安的不作為間接導致了大排檔老闆的死亡,丈夫覺得自己必須為事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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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主要爭論點是,丈夫認為社群的保安沒有履行其應有的責任,應對妻子的死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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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正是因為保安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才發生了這場悲劇,他有自己無法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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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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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有道理,保安是物業雇來保護業主的,業主在小區被搶劫身亡,就因為保安第一次沒能阻止,罵保安才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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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排檔的老闆娘在電梯裡被搶劫身亡,保安肯定是有一定的責任的,保安的職責就是守護當事人的安全,如果保安忠於職守,就不會給犯罪分子佔便宜的機會, 而這樣的悲劇不會發生,所以大家罵保安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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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有道理的,安全檢查。 還有監控,但都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導致問題如此嚴重,這是相當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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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罵保安是有道理的,因為保安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是他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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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理由,保安不能對每部電梯實施24小時監控,這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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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有道理的,保安必須對此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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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麼多的財產不作為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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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罵兩句,再罵,保安就撤職,老闆自己輪流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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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確實玩忽職守,但罵得最多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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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就是保護安全,不是盡職盡責,更是要口才好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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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保安不負責任,那為什麼要安裝攝像頭,光想想震懾小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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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付了錢,小區老闆請保安當大叔! 這是全國絕大多數的物業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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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不責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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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嫌疑人如何進入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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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沒有人罵人殺人,這有點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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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對陌生人如何進入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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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是做什麼的? 為什麼叫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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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有責任,安全這個詞是什麼意思?
比如,如果你的男朋友喜歡文學,我建議你給他買幾本書,因為書可以幫助他解決問題,如果他是乙個很喜歡唱歌的人,我建議你給他買一架手指鋼琴,雖然很小,但很可愛,很有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