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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七人的老容志被起訴,拒絕了家人為他聘請的律師,一方面是因為知道自己的罪行是不可饒恕的,另一方面是他為家人感到愧疚,不想再給家人添麻煩。
2019年12月12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12月11日,老榮志向公安機關口頭、書面提出,拒絕親屬聯絡南昌**,希望家人擺脫陰影,拒絕家人為他聘請律師, 同時向**申請法律援助。
2019年底,北京知名法學教授吳丹紅律師被老榮志二哥委託,免費擔任老榮志的辯護律師,但當吳律師從北京趕到南昌看守所持委託書與老榮志會面時,會面被阻撓, 看守所沒有發現這樣的人。辦案機關給出的理由是,老容志已經有兩名法律援助律師,不需要律師,老容志的二哥在與警方溝通處理案件無果後,只好與吳律師解除合同。
老容志的二哥並沒有放棄為妹妹尋找辯護律師,後來還聘請了周兆成律師,但和吳律師一樣,周律師知道老榮志正在被檢察院起訴,並沒有親自見到他,更沒有在法庭上為他辯護。 <>
老榮芷為何拒絕聘請律師 1、老榮芷和法子英一共殺了7人,法子英多年前就管了罪。 而老容志的哥哥一直認為,老容志是因為法子英的脅迫才參與此案,不相信老容誌會殺人。 但老容之是否殺人,是否會面臨死刑,其實她自己最清楚,公安機關肯定會查清楚。
老容志的態度也表明,他知道自己有罪,不管是不是直接幹的,這些人的死都是自己造成的,所犯的罪行是不可饒恕的。 <>
2、老容芝被捕後,雖然全國很多人都認為她罪有應得,但她的家人卻從未放棄過她。 他不僅給她買衣服,還到處聘請律師為她辯護,他不相信這是謀殺。 然而,在她逃亡的20多年裡,她從未與家人有任何聯絡,甚至在父親去世後,她也沒有回去,無法孝敬父母,但她仍然不得不讓家人為她奔波,給她的家人和受害者的家人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對於她所犯下的罪行,從她被抓到的那一天起,她就已經知道結局意味著什麼。 聘請律師無非是浪費家人的精神、精力和金錢。 她希望家人能夠徹底擺脫自己帶來的壓力和陰影,過上正常的生活。
對於她的家人,她真的很內疚和懊悔。
羅榮芝拒絕聘請律師,因為她知道,再好的律師,也無法洗清自己的大罪,會給家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壓力。 就她而言,從被捕的那天起,她就知道她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審判。 為了配得上那些白白死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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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不想再活下去了。 她傷害了那麼多人,給很多家庭帶來了災難,她知道自己再也逃不出法律的懲罰了,她不想讓家人為她浪費錢財,所以她拒絕聘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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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被拒絕與南昌**聯絡,其家人被拒絕為他們聘請律師,他們申請了法律援助。 2019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批准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老榮志。 也許是因為我不想讓我的家人再跑了,也許是因為我覺得我應該為活了這麼多年而道歉,也許是別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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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一種懺悔。 既然警方能夠逮捕她,說明她其實很清楚自己的罪行,認罪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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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在本案中,罪犯已經認罪,證據確鑿,因此她放棄了為律師辯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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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她是認罪的,畢竟事情清楚了,證據確鑿,無論如何都不可能逍遙法外,所以我乾脆沒有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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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有可能。 不過,殺了這麼多人,請律師也沒有多大意義,一般的律師也不會接這種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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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榮誌會被判處死刑,因為這個人太惡毒無情,還幫男友做了很多傷人的事情,這是不可饒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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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的,即使她已經申請了第二次辯護,但她的罪行是肯定的,所以無法逃脫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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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判處死刑,因為老容志的罪行太大了,被殺的人更多,他肯定會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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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告人有權聘請辯護律師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即使沒有或者不願意聘請律師,法院也會指定辯護律師為其辯護,這是現代法律制度賦予的神聖權利,也是體現法治精神、建設法制社會的重要環節。
程式正義比結果正義更重要,結果是現代法律制度的基石,是公平正義的保障。 所以這個案子審理的時候,為老榮志辯護的律師,無非是這三種情況:
作為律師,作為職業,只要生意上門,很多人都不會拒絕。 其實律師自己心裡也知道,從老容志所犯的罪行來看,最終是不可能死裡逃生的,但不管是老容志本人還是她的家人,總有一絲運氣,所以他們一定會花錢找律師,想盡一切辦法為自己開脫, 並爭取相對更好的結果。在這樣的情況下,只有律師是清醒的,只要有錢可賺,法律允許,何樂而不為呢?
再說了,像老容志這樣備受矚目的案件,辯護成本有沒有可能低? 最重要的是,一旦他打贏了這個官司,那麼就會有很多有錢人找他告他,就算他輸了,他還是有錢可收的,誰會拒絕這種名利之物呢?
在事實的基礎上,我們應該承擔責任,承擔責任,而不是我們自己的責任。 我相信有這樣的律師,如果是這樣的話,也算是有尊嚴的了。 不能排除檢方對老容志的指控與事實存在一定的不符,即使他是乙個十惡不赦的黑幫分子,法律也要客觀現實,做到沒有遺漏和錯誤。
當然,真正有這樣想法為老榮志辯護的律師應該很少。
如果沒有律師願意為盧榮志辯護,那麼相關機構也會為她指定律師。 這是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應享有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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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名聲,這個案子引起了那麼多的關注,他也可以藉此通過接手這個案子來建立自己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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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法院的規定,如果嫌疑人沒有願意為他辯護的律師,法院將安排自己的團隊中的律師為他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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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榮志是江西人,當過小學教師,男友在南昌一家三口殺了三人,在溫州殺了兩人,加上他在合肥的**,一共殺了七人,生了七條命。 他於 2019 年被捕,並於 2020 年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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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的老容芝遇到了比她大10歲的丈夫法子英,兩人離開了九江,然後綁架搶劫殺害了7人。 法子英於1999年被處決,而勞榮志在逃20年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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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比較值得關注的細節是,庭審當天,他們主要圍繞江蘇常州案和安徽合肥市案件進行了討論,辯方對峙非常激烈,辯方認為現有證據、主觀證據、客觀證據缺失, 並且無法證明他和法茲有相同的行為,檢方認為她在綜合案件的證據和事實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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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細節非常值得注意,首先,在這次庭審過程中,他一直否認自己是罪魁禍首,並表示自己是被對方逼迫做出這樣的行為,他的行為也得到了被害人家屬的不滿,被害人家屬也希望他能承認自己犯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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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他穿著防護服,表情特別平靜,否認故意殺人罪,求生慾望非常強烈,一直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解,偽裝成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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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二哥說,如果這次不成功,說不定還要繼續申訴,老榮志的態度很囂張,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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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家人將如何處理這件事,家人是否會繼續為此保護自己,還是她自己第三次申請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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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有關新聞報道,老榮志作為主犯被判處死刑,但他本人對此結果表示不滿,因此也提出上訴。 他的上訴自然引起了包括受害者律師在內的網友的熱議。 他說,羅榮志太會裝腔作勢了,他們的訴求毫無意義。
我個人同意律師的意見,確實因為他的罪行太嚴重,所以沒有辦法得到一定的救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我們觸犯了法律,那麼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所以這個結果是我們不得不承擔的,但不管是誰,相信面對死亡,每個人都會很害怕,純粹的磨爐這就是人性,只能說我知道為什麼我現在要這麼做。
當然,這也告訴大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為,不要觸碰法律,否則結果不是我們能承受的。 那麼我們該怎麼做呢? 下面讓我們簡單看一下。
首先,你必須遵守法律。 既然我們知道在法律之外我們不能做什麼,那麼我們自然必須遵守法律。 我們需要規範自己的行為,這樣才能避免觸犯法律,否則真的會出事,這種結果我們承受不了。
第二,要懂法。 很多時候,我們之所以接觸法律,是因為不懂法律,為了減少這方面的影響,我們需要更多地了解法律。 這樣一來,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法律,也可以幫助我們打扮得更好,避免違法。
我希望你能注意它,因為這些東西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 只有真正重視,才能減少他的影響,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意外,所以為了自己的權益,我們必須認真對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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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個人很虛偽,說這話沒有意義,我非常支援這位律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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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表示她很會演戲,並告訴她上訴沒有意義,最終結果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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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律師說,羅榮芝演戲很厲害,她的上訴沒有任何意義,結果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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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方義目不眸,郭承熙。 賈方義和郭承熙是國家任命的兩位律師,老容志本人也同意使用。 1996年至1999年,老容智與情人法子英合謀分工,老容志在娛樂場所從事護送服務,尋找犯罪物件,法子英實施暴力,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四起。
事發後,老榮志以“雪梨”等化名潛逃,於2019年11月28日被捕。
2020年12月21日,老榮志案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老榮志被控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三項罪名。 2020年12月的庭審歷時兩天,盧榮志作了最後陳述,最終法院宣布休庭,並宣布判決。
2021年9月9日,老容志因殺人、搶劫、綁架三項罪名被判處死刑[4],但老榮志不服判決,向法院提起上訴。 [7]9月16日,羅榮志案一審辯護人會見盧榮志,表示法院已收到盧榮志本人簽署的上訴申請書,仍希望接受法律援助律師的二審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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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死刑的概率非常高,不管她請什麼律師,她所犯的錯誤都無法抹去,已經有確鑿的證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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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判不會改,死刑概率高。 因為這些年打擾了不少人,雖然說自己整容逃走了,但最終天網恢復了,沒有洩密,而扎奧娜還是說自己逃不過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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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特別大,這個男人身上扛著幾條人命,雙手沾滿了鮮血。 它看起來很溫柔,很善良,但心裡卻很惡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