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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轉移戶籍,女性只有年滿20歲才能登記結婚,20歲以下不能領取結婚證。
《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八條 一男一女需要結婚的,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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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需要更改戶口資訊嗎? 不,你沒有。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結婚後,男女雙方的戶口必須轉移到另一方的戶口。
沒有要求雙方的戶口必須在一起。 所以,結婚後,完全有可能保留原來的戶口,但如果夫妻倆肯定能活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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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不移動戶籍的情況下申請結婚證。
要獲得結婚證,男女都必須攜帶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才能申請結婚證。 如果需要搬家,男方需要出具人口接納同意書,女方出具同意搬出戶口證明,然後到戶口登記處辦理新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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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不動,法律沒有規定。
但是,結婚並在這裡長期居住是很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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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女方戶籍是否要搬進男方家? 聰明的女人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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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沒有必要搬家。 婚姻是當事人戶籍變更的原因,但不是強制性的,一般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是否變更。 當事人因婚姻關係需要變更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遷出戶籍機關,取得遷出戶口證明,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准入證明》向常住居住地戶籍機關申請出境。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分居、合併、失蹤、找回等原因發生戶口變更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登記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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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結婚不必搬家,可以根據個人情況決定,可以不搬家,沒有硬性規定。 如需變更戶籍,需到搬家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口登記證,將婚姻狀況變更為已婚; 然後拿著搬家方的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搬家方的戶口簿等,到搬家方派出所填寫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 經批准後,持戶籍證明到搬出一方戶籍派出所開戶籍遷移證; 最後,將搬家方的戶口簿和搬家方的移民證明帶到搬家方戶口所在的派出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九條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戶口分割、合併、失蹤、找回或者其他原因發生戶籍變更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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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不一定需要換戶口,戶口是自願的,不是強制性的。 因為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結婚離婚時的戶籍必須遷往伴侶戶籍所在地。 也就是說,結婚時不要求將一男一女的戶籍遷到同一地點,離婚時也不要求搬家和分居。
畢竟在現實生活中,還有很多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樣,在同乙個戶口。 拿到證書後,很多人會選擇把戶口一起搬,寫在戶口本上,以求在生活中像一家人,在法律上像一家人,這似乎成了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它主要是基於女性戶口的遷移。
不動戶口的好處:
1.您可以繼續享受原居住地的好處,但一旦搬出就很難搬回去。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最好不要選擇不動戶口。
2.不搬家戶口的另乙個好處是,如果兩個人的關係破裂後面臨離婚,可以減少把戶口搬回戶口原來的地方的麻煩。
不動戶口的缺點:
1.如果夫妻相距較遠,以後申請出生證和護照等證件時,在兩地之間奔波會很麻煩。
2.不同城市的規定也存在差異,一般來說,如果兩個人不一起搬家,就不會申請出生證。
3.這關係到孩子未來的學習,因為有些地方會規定孩子的父母戶口必須在乙個範圍內,這樣孩子才能入學。
其實總結以上利弊,戶口遷移無非是需要考慮戶口所在地的福利,無論是自身的福利還是下一代的福利和城市未來的發展,如果兩個人所在的城市的發展不同, 那麼自然要搬到發展較好的湖口市,畢竟要考慮自己和子孫後代未來的發展。總之,一切都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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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必移動你的戶口來結婚可以根據個人情況決定,戶籍可以不動戶口,沒有硬性規定。 如需變更戶籍,需到搬家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口登記證,將婚姻狀況變更為已婚; 然後拿著搬家方的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搬家方的戶口簿等,到搬家方派出所填寫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 經批准後,持戶籍證明到搬出一方戶籍派出所開戶籍遷移證; 最後,將搬家方的戶口簿和搬家方的移民證明帶到搬家方戶口所在的派出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分居、合併、失蹤、找回等原因發生戶口變更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登記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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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戶口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婚姻不一定與搬遷有關。
資料副檔名
申請本市戶籍轉移,應持以下證明前往戶籍轉移所在派出所:
1)入住人員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城市戶口遷移證明;
(二)搬遷戶口簿;
3)新戶成立的,必須出具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住房產權證明;
(四)入住人符合申領或者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應提交兩張黑白大頭一寸裸頭紙,近期正面為裸頭的,年滿16周歲並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應提交**一張;
5)因結婚而搬入的,必須持有結婚證;
(六)農業人口遷入農村,須持搬遷地鄉、村委會同意書;
7)搬入非直系親屬的住戶,在辦理戶籍轉移手續前,應徵得當地派出所同意。
戶籍的概念是我國的戶籍制度實行在經常居住地登記戶籍的原則。 公民的慣常居住地發生變更後,應當將戶籍遷至現居住地,即轉移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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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婚姻不需要戶籍搬遷,這是對當事人自主權的充分尊重。 2、法律對是否轉移戶籍結婚沒有強制性規定,夫妻雙方可以在婚後選擇轉移戶籍或不轉移戶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你是不是以為他過去犯了錯,一定是很嚴重的背叛才讓你分手,你愛他,不能答應他的要求,所以我覺得嫁給這樣乙個非***的人是絕對不對的,你現在的不適是愛情,他很自私,想用婚姻來陷害你, 這對你不公平,沒什麼好想的!幸福仍然可以找到,只是不是現在。
這不一定,要看你們兩個人如何發展,如果你認為你們倆在一起,可以住在一起,可以結婚,如果覺得兩個人不相容,就不需要結婚,否則婚前就不幸福了。
理論上沒有,但這仍然取決於現實。 應該有很多真正相愛的人結婚,但也有很多人沒有。 婚後一直談戀愛,也是兩人努力維持的結果。 >>>More
是否要視個人實際情況而定,但對鑽戒一般都有要求,但是,選擇什麼品牌並不重要,畢竟鑽戒的價值主要取決於其4C等引數。 我覺得如果有求婚,那麼結婚可以給不給,如果求婚沒有給鑽戒,那最好還是結婚,因為女生心裡還是很在乎這個的。 如果你想讓你的愛情更有特色,那就選擇李維斯吧,它的每乙個男士定製都需要實名制,寓意“一輩子不拋棄”,很特別,我覺得意思很好!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