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二級房東和租客之間有哪些法律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3-02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租客在租用第二房東房屋時應注意的法律知識: 1、轉租應得到房東的認可或同意,否則轉租無效; 2、轉租期限不超過20年,轉租取得的收益歸出租人所有; 3、租客在租用第二房東房屋時應注意的其他法律知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且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超出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被轉租,但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第七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分租人可以代為支付租金和違約金,但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抵銷次承租人應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如果超過應付租金的金額,可以向承租人追討。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二手房東驅逐租客是合法的,但必須根據情況成立,一般對於雙方未依法簽訂合同,或合同期滿前即可處理,若在合同期內驅逐房客的違約責任由其承擔。

    第一和第二房東驅逐房客是否合法?

    如果沒有簽訂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就有權力;

    1)租房時要注意的事項:

    1、關於房屋成本,目前業主承擔物業費和取暖費(北),您承擔水、電、煤氣等其他生活費用;

    2、目前大部分租金的支付方式都是一次性、三次支付定金,但也可以與房東協商其他支付方式;

    3、看房時要檢查房屋狀況,特別是一些有問題的家具、家用電器,要及時寫在合同上;

    4、同時,要把房子的原因核對清楚,避免被覆蓋;

    5、與業主就鑰匙等細節進行良好的溝通;

    6、用於拆遷等不可抗力情形下的房屋處理;

    7、違約責任必須寫得清楚。

    2)承租人。

    1、檢查出租人的房產證和有效身份證明;

    2、審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賃證明》;

    3、簽訂租賃合同時,應詢問租金內容,水、電、暖氣、煤氣(天然氣)及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4、要求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結清水、電、暖氣、煤氣(天然氣)等費用;

    5. 付款方式。

    3)出租人。

    1、核對身份證明,外省市人員是否在當地有合法居住證;

    2、承租人以出租為目的,並在合同中約定不得有違法行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無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明;

    2.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裁定,決定以其他形式查封、限制不動產權利。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的意見;

    4、權屬爭議;

    5、屬於違章建築;

    住房租賃合同按用途分為兩大類,住宅和商業。

    住宅物業租賃合同的簽訂是基於它是否更適合居住。

    在簽訂商品房租賃合同時,要看它是否更適合辦公。

    綜上所述,驅逐房東是出租人的權利,但也必須有法律理由支援自己對這項權利的看法,一般需要按照合同處理,如果這種做法違反了合同條款,則需要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從而保障其合法權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第二位房東有權讓Peminley起訴租客,起訴租客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提交起訴狀和有關證據材料,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起訴狀和證據副本,並提交準備好的材料。

    2、在立案庭負責立案的法官在接到當事人提交的起訴狀後,應當進行認真審查,如果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立即將有關資料傳送至微機,經庭長批准後,發出受理案件的通知書, 舉證通知書、支付訴訟費通知書應當立即送達原告。

    三、經審查決定立案的,應當立即制定時間表。 第一審民事案件,應當給予當事人三十日以內的舉證期限,二審民事案件應當給予當事人十日以內的舉證期限。

    (四)排期結束後,立案法院應當立即或者以郵政快遞方式將傳票送達當事人; 需要直接送達的,中肢應當由立案法庭移交司法警察組執行。

    5.支付訴訟費用。 當事人收到法院發出的預繳訴訟費用通知書後,應當在7日內向中國農業銀行駐法院收費辦公室繳納費用。

    6. 法院開具收據。 當事人應當立即到法院財務處換取加蓋中國農業銀行收據章的《人民法院訴訟費預繳通知書》。

    1、租賃合同中的糾紛如何解決?

    根據實際情況,租賃合同屬於合同糾紛,當事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根據請求作出相關判決。

    《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之間基於財產和個人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 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具有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引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經營糾紛引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糾紛引起的訴訟,應當由死者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約定,選擇被告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其他與爭議有實際聯絡,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等級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的場所。

    第三十五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轄權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乙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第一和第二房東是否有權驅逐租客 如果您沒有簽訂任何合同,或者合同已經到期,您有權利 租房時要注意的事項: 1.關於房屋成本,目前業主承擔物業費和取暖費(北), 以及您承擔其他日常生活費用,如水、電、煤氣;2、目前大部分租金的支付方式都是一次性、三次支付定金,但也可以與房東協商其他支付方式; 3、看房時要檢查房屋狀況,特別是一些有問題的家具、家用電器,要及時寫在合同上; 4、同時,簽字原因和房屋必須核對清楚,以免被覆蓋; 5、與業主就鑰匙等細節進行良好的溝通; 6、用於拆遷等不可抗力情形下的房屋處理; 7、違約責任必須寫得清楚。 1、檢查出租人的房產證和有效身份證明; 2、審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賃證明》; 3、簽訂租賃合同時,應詢問租金中包含哪些內容,水、電、暖氣、煤氣(天然氣)及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4、要求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結清水、電、暖氣、煤氣(天然氣)等費用; 5. 付款方式。

    1、核對身份證明,外省市人員是否在當地有合法居留證; 2、承租人以出租為目的,並在合同中約定不得有違法行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無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明; 2.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裁定,決定以其他形式查封、限制不動產權利。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的意見; 4、權屬爭議; 5、屬於違章建築;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與承租人就出租房屋的佔有權和使用權轉讓簽訂的協議。 是指出租人將房屋移交給承租人,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約定的租金,並在約定期限屆滿或租約終止時將完好無損的房屋歸還給出租人。 住房租賃合同按用途分為兩大類,住宅和商業。

    簽訂住宅租賃合同,要看它是否更適合居住。 在當前的經濟社會下,更多的人在買房和租房中選擇租房,租房涉及簽訂合同,有些房東要求租期最短,如果租客簽了合同,不能租這麼久,就會違反合同並支付違約金,那麼長期就會出現轉租的現象, 他將與其他人簽訂租賃合同,但所有活動都將按照合同進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這是乙個非常複雜的問題,租戶需要根據當地法律法規和租賃協議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以下是一些基本建議:

    1.了解當地法律法規。

    首先,租戶需要了解當地的法律法規,尤其是與屍體處置和房屋租賃相關的法律法規。 這有助於確定房東的行為是否違法,以及租戶是否有權採取行動。

    2.檢查租賃合同。

    在起草租賃合同時,應考慮對寵物、婚禮、橡樹派對、商業等的限制。 承租人可以檢查合同中是否有關於處置屍體的條款。 如果合同中沒有這樣的條款,可以簡單地通過支付租金等方式與房東協商,以尋求房東的合理性。

    3.談判和仲裁。

    如果租客和房東之間有分歧,可以通過談判和仲裁來解決。 您可以嘗試與房東協商; 您也可以向房屋租賃機構、居民物品管理機構、住房機構等相關機構提出投訴,主張承租人自身權益,尋求支援執行。

    4.尋求法律幫助。

    如果爭議以上述方式解決,租客可以考慮尋求法律幫助,尤其是在涉及法律糾紛的情況下。 您可以諮詢當地的法律中心或律師尋求幫助。

    總之,租客維權和糾紛解決需要遵守當地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住房租賃合同的規定。 同時,應尊重房東的人身安全和私隱,並應尋求多種方式解決和妥善處理。 如果實在解決不了問題,就需要尋求法律幫助,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如果大房東不允許第二房東轉租房屋,那麼第二房東轉租被視為違約,大房東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認定第二房東與第三方之間的租賃協議無效,驅逐租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住房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以承租人不同意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因租賃合同發生糾紛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出租人因承租人拖欠租金要求解除合同,次承租人代表承租人要求支付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權利時,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但是,轉租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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