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變更程式、公司股東變更程式

發布 財經 2024-03-24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股權變更流程:

    1、獲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變更營業執照;

    3、變更首個證書的組織機構;

    4、稅務登記證變更;

    5. 更改銀行資訊。

    2、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

    1. 公司註冊變更申請表;

    2. 公司章程的修訂;

    3、股東大會決議;

    4、公司執照原件及影印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影印件;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步驟一:申請人應當連同相關材料向市政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提交申請,經驗收審查員初步審查後出具《錄用通知書》或《申請材料驗收表》; 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通知申請人所有應補正的材料(將發出通知)。 步驟2:

    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局應當當場作出是否批准登記的決定書,並出具《登記決定書》; 需要核實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出具《企業登記材料核實事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總局5個工作日後(申請材料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在發牌視窗續簽《批准變更登記通知書》和《登記決定書》。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更換公司股東的步驟是什麼?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託人證明書》(加蓋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由本人簽字)。

    3、股東大會決議; 4、股權轉讓協議。 5、股權轉讓給公司以外的股東的,還應提交新一屆股東大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

    6. 注意公司章程的修訂或公司章程的修訂。 7、新股東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股東為企業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按原件簽字); 股東為事業單位法人的,應當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明書》影印件; 如果股東是自然人,請提交身份證影印件(由股東簽名簽名,與原件一致)。

    8、營業執照原件及影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交易場所或者***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登記**應當由股東以簽注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 轉讓後,公司應當在股東名冊中記載受讓人的名稱和位址。

    在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之日前5日內,不得對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 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有其他規定的,以該規定為準。

    第一百四十條 持票人的轉讓,自股東將持票人交付給受讓人後生效。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股東變更程式如下:

    一:申請人向市政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提交申請,並附上相關材料,經驗收審查員初步審查後,出具《錄用通知書》或《垂直準備申請材料收據》; 不符合驗收條件的,應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有應當補正的材料。

    二、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格式的,由工商局當場作出是否批准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書剩餘銷毀通知書》; 需要核實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應當出具《企業登記材料核實事項通知》,商譽檔案管理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5個工作天後,申請人可憑《註冊決定通知書》在發牌視窗續期《批准變更註冊通知書》。

    股東變更申請人提交上述所需資料並完成公司股東變更所需手續後,我公司股東資格變更。 新股東將取代原股東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非股東轉讓股權,須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 股東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其股權轉讓的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購買轉讓股權; 如果您不購買,您將被視為已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應當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以該規定為準。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股權轉讓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向新股東出具出資證明,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的有關股東及其出資記錄。 對公司章程的此類修改無需股東大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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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和你的朋友應該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 >>>More

11個回答2024-03-24

首先,有必要看看如何商定更多的傳入股票以及如何入賬。 (同意股東會決議和驗資報告)。 >>>More

20個回答2024-03-24

《公司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撤回出資。 但是,這並不是說公司股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退出公司。 >>>More

7個回答2024-03-24

《公司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撤回出資。 與05年修訂前的《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僅將原來的“出資撤回”改為“出資撤回”,相差乙個字,但建立了新的法律體系。 結合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條關於公司回購股東股份的規定,找到了股東退出公司的途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