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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終於買下了心目中的外套,卻撞上了一位小姐,小姐天天還穿著這件衣服,不敢穿。 有一次,自學完畢,本想去食堂吃飯,卻看到小姐姐突然出現在我面前,為了避免繼續尷尬,我轉身走到另一家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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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異性碰撞沒關係,他居然比我長得好看,這不公平。 大家都是同乙個班級的,我沒多想,但是我們班的每個人都說我們是一對,沒想到這件破衣服會給我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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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幾個朋友出去打撞球,其中乙個朋友的上衣和我的一樣,材質也一樣,所以我在優衣庫買了! 關鍵是我們都把它和黑色褲子搭配在一起。 我整個人都不好,花了很長時間才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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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人,如果和喜歡的女人碰撞就會暗自開心,真是心照不宣! 但如果你撞上了一件難看的襯衫,你就會有能夠躲得很遠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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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遇到乙個看起來特別低的人時,你穿的衣服和自己一樣; 或者那個人恰好穿得比自己好多了,大多數時候他會不開心、心煩意亂,和別人一起穿厚重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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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撞過乙個中年阿姨,我永遠忘不了我們回頭一笑的尷尬,難道我的審美眼光真的那麼差,我和阿姨有個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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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揉揉,快走,他沒看到我,對吧? 沒人看到我和那個孩子撞到襯衫,是嗎? 哎呀,我走了,你要脫衣服嗎? 拿起袋子並擋住它。 呸,終於走遠了,沒人注意到吧? 嘿,我去吧,我以後要少穿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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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男女,大家似乎都在“打襯衫很尷尬”這件事上達成了共識,更讓人難受的是,他們不僅打襯衫,而且在顏值上也輸給了對方。 那麼問題來了,人們對打手機、包包等都比較冷漠,為什麼輪到自己穿的時候會尷尬呢?
這是因為在社會活動中,人們傾向於用物質產品來建構自己的社會形象和身份,從而完成個性的表達,滿足突出自身獨特性的需要。 衣服和制服等物品是身份的象徵,最能反映乙個人的品味和個性。 在心理學中,乙個人的服裝被視為乙個人自我概念的重要延伸。
一旦你碰到襯衫,你的大腦就會想,“我不再是獨一無二的嗎? 有一種失落感,感覺自己不夠特別,這反過來又滋生了一種人格受到威脅的感覺,這導致了尷尬,這是人們試圖避免的事情。
此外,襯衫碰撞帶來的尷尬,也會產生有趣的負面行為效應——片刻之後,我們會失去對這件衣服的熱愛,它在我們心中的價值也會比以前少很多,而裂縫、鞋子、包包、手機、電腦等物品就沒有那麼個人化和明顯了,以至於我們撞到它們時會感到無動於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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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確你的觀點。
為自己打扮!
衣服的作用不再只是在舊社會,被窮人用來保暖和遮蓋恥辱。
隨著人們著裝觀念的不斷成熟,服裝也從一種特殊的裝飾融入到人們的身上,成為人們的一部分。 我們可以從這個人的衣服上看出很多關於乙個人的資訊。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人們不喜歡被毆打,而不僅僅是被第三者用對比鮮明的眼神毆打。 ,也因為他們的獨特性而受到侵犯。
穿衣服給別人看,但前提是你滿意了!
兩者之間沒有矛盾,這種滿足涉及舒適、得體以及與你腦海中的形象重疊。
但是,以上所表達的觀點,一定是建立在這樣乙個前提之上的,即乙個擁有正三觀和成熟思想的人,不會為了完全迎合他人而犧牲自己穿著舒適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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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我不打襯衫! 乙個不碰撞的東南亞小眾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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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很多人在網上購買,也很難......因為購買的人遍布全國各地我買了一件襯衫,大學裡有將近20,000人,但我沒有看到同樣的......作為乙個學期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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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品牌店買的時候,一般最多只有三套,還有個別的單件服裝,以免襯衫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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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去那些大家都喜歡去的店鋪買邦威宜春之類的衣服 太常見了 你不想打襯衫 其實是一種穿出自己個性的方式 可以搭配一些配飾,看起來整體感覺變了,就算打襯衫, 你不會注意到的 還有穿高檔衣服 或者去那些小商店買 然後就會很少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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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自己做,還有什麼是手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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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常識]參加宴會的著裝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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