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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你們相愛,沒有什麼是做不到的,以後也可以做朋友,我就是這樣,現在朋友經常一起出去玩,感情很好,不用太在意,其實也沒什麼,只要你們還是和以前一樣,不要把隔閡留在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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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你的問題中,倪沒有明確說明“在一起”到底是什麼意思。 如果前期有過“同居”,則是指戀愛男女朋友關係。 後者中的“在一起”指的是普通的朋友關係。
所以我的分析是這樣的:感情不可避免地包含很多負面情緒:猜疑、自私、壟斷。
等一會。 我想,既然你和他的哥們兒在一起了,那麼你就不應該“做”或“說”任何讓他誤會你和他仍然有友誼的事情。
也要小心:不要給他的哥們機會對你們三個人的關係有任何負面情緒。 總結一言以蔽之:
和他做朋友沒關係,和他交往就像開水一樣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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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麼認為的,只要你處理得好,我身邊有這樣的例子,男人一般都非常寬容,即使曾經喜歡過乙個人,他們也想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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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就會覺得很孤獨,很簡單的小問題往往不需要幫助,只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那個時候你身邊沒有人,但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你也有你的想法,那個想法就是你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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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比較正直,大家都知道朋友老婆是不能欺負的,所以很少有人會做這樣的事情,我覺得你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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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無條件地對待你,請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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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男人不想對家庭有責任感,當他對你的熱情減弱時,其他女孩就會進入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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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 直系血親是指自生自產或自生的血親的上下輩,即所謂來自或來自自己身體的血親。 從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到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
旁系血緣關係是指彼此沒有血緣關係但由同一祖先所生的血親。 就像父母的兄弟姐妹、叔叔、阿姨和祖父母的侄女一樣,堂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都是旁系血親。 由同一父母所生的被視為全血親,由同一父母或同父異母所生的則為半血親。
近親結婚的範圍是不可能的:
1.當然,父母與子女之間,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間,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間,不能有婚姻。
2. 你不能嫁給你的叔叔、叔叔、阿姨或阿姨。
3. 你不能與自己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或堂兄弟姐妹結婚。
4.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 也就是說,同一父母的孩子不能結婚。
5.不同世代的叔叔、叔叔、阿姨、叔叔、侄女和侄子。 也就是說,叔叔(叔叔)不能娶兄弟(兄弟)的女兒。
6.阿姨不能嫁給她哥哥的兒子; 舅舅不能娶姊妹的女兒; 阿姨不能嫁給姐姐的兒子。
你不是近親,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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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我說,只要家裡人不反對,當然有你個人的意願。 古人不都算近親嗎,不是還有幾個傻子嗎,哈哈!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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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一起,只要家人不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