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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變更,只要出具了證明,雙方可以通過交警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打官司,交通事故案件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一般來說,交警部門應採取不起訴、不予理睬的原則。
2. 變更情況。
1)行政救濟: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事實不清、證據不真實、不充分、責任分工不公或者查處認定違反法定程式的,應當作出審查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2)訴訟救濟:由於交通事故認定書僅是交通事故處理的證據,人民法院審判中心應當當庭盤問,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檔案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對交通事故認定檔案有異議並說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 並有權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
當事人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自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複核申請的,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可信、不充分、責任分工不公或者查處認定違反法定程式的,應當作出複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查處認定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如果發現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可信、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式合法,則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內容。 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審查限定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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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簽署了責任書,您應該對您承諾的責任負責。 如果發現責任書有瑕疵,可以說明,或者有關單位或證人可以出具情況說明,可以變更。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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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律師,但一般來說,如果我在責任書上籤了字,就意味著責任書已經確定,除非後期拿出更有力的證據供復議,否則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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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籤了責任認定書,就不能改簽,因為既然你已經簽了,他就不能做任何改動,因為這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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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籤了字就不能改,現在字意就是你已經同意了,所以很容易在樹上寫乙個簡單的句子,所以是不能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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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您在責任證明書上簽字即可。
這基本上是法律責任。
基本上很難改變。
因此,閱讀責任書的金額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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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師,如果您簽署了責任認定書,可以不更改嗎?
如果真的簽了責任證書,那麼就不能改了,因為簽字的時候,已經看到了證書的內容,籤了字,所以一定要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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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籤了責任書,你看她會不會發展,她是不是被強迫的,如果沒有,我會被強迫,或者可以,那就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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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籤了責任書,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改的,這是有條件的事件,沒有冤假錯案是不能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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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認定表簽字後,不能變更,因為已經表明你已經認定了相關責任,不能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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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責任決定書,如果有新的證據。 它應該是可變的。 然而,如果沒有相應的重新出現,新的證據有點難以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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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況下,除非您有證據證明您在簽字時存在重大誤解或脅迫或其他違背您意願的手段,否則您將被視為同意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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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身體的利益,我們不能用責任書上的簽名來改變它,如果你這樣做了,我認為你仍然應該重新起草乙份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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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當然不能更改,如果這樣的證書可以隨意更改,那就毫無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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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簽署責任認定書,除非當事人同意責任認定無效,否則通常無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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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只要你籤了字,就意味著你同意了這個責任分工,你不能改變,但很遺憾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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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如果您簽署責任決定書,則意味著您已經同意這是乙個法律效率問題,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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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籤了字,那麼就不能再改了,所以簽字前一定要看清楚責任認定書,否則會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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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從法律上講,一旦簽字,就是有效的。 它具有法律效力。 它不能再被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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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簽署責任書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既然已經簽字,就有效,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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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位負責人有什麼要說的? 如果你欠這個詞,你不能改變它嗎? 肯定是這樣,誰讓你簽字的? 如果簽名後再改,那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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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經簽字了,所以在石穀鎮的最後一點鐘,他將有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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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責任書上簽字,你一般同意,如果沒有證據推翻它,你就不能改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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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是的,如果你在我們的書上簽字,這似乎無法改變,除非他有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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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已對證書進行簽名,則該證書具有法律效力,無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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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沒有被迫在現場這樣做,則在對證書進行簽名時無法更改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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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簽署責任決定書,您已經接受了責任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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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所以建議在簽署一些檔案時注意內容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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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論上講,它是無法改變的,簽字意味著你同意責任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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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可以修改,並且需要雙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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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即使籤了字,也不代表責任認定書上寫的內容是確定的,不能改變。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六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審查結論責令重新認定後,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偵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
重新偵查需要檢查、鑑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自確認檢查、鑑定結論之日起五日內,重新起草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檔案重新擬定的,由原辦案單位送交各方當事人,並書面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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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署後,不能變更,但如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可以申請複審。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的出具有異議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當事人逾期提出複審申請的,不予受理,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書應當載明複核請求、理由和主要證據。 對同一事件的審查僅限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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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檔案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法規規定,就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否違反規定,以及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而形成的檔案。
2)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區分事故責任,根據交通法規等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適當的處罰,為今後事故損害賠償的處理奠定基礎。
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訂後,可以變更交通事故處理簡易程式。在收到交警為事故雙方出具的證明後,表明對方承認事故的存在和責任分工,即雙方應對各自過錯的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並在交警隊留下了事故記錄。
1. 我需要親自簽署交通事故證明嗎?
交通事故認定證明檔案不一定需要本人簽字,交通事故認定證明檔案應當由辦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簽字或者蓋章,並加蓋公安機關辦理道路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門專用印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2. 交通事故證明書簽字後可否重新考慮?
如果您在簽字後對交通事故證明不滿意,可以重新考慮。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滿意的,可以在責任書規定的有效期內提出上訴。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檔案應當載有下列內容:
1)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車輛、道路、交通環境等基本資訊;
2)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過程;
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和事故原因分析;
4)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的過錯和責任或者事故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檔案應當由辦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簽字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專用印章,並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審查的權利和期限; 調解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1.糾正您的意見,現在火災事故鑑定證明和火災事故責任書已通過公安部《火災事故調查條例》統一為火災鑑定證明,消防部門將不再出具兩份檔案。 答覆確定火災事故的時限和送達文書的時限。 火災事故調查在30天內完成。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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