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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根據《婚姻法》第20條的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贍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贍養義務的,需要贍養費的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支付贍養費。
支援方應有意識地履行這一義務,尤其是在另一方生病或無行為能力的情況下。
希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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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應該加分。
精神疾病需要照顧,雖然是他娘家,但畢竟他結婚了,你也不是沒有收入,考慮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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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向你索要生活費,你就給他,畢竟你是她的妻子,如果你長期這樣住在你娘家,你應該養活她,確實應該給她生活費,這是沒有問題的。 我不需要支付生活費,但我也必須支付護理費,因為他患有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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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他回到父母家住了一年多,和尚不得不支付他的生活費。 它可以是出去的,也可以是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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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家庭成員,生活費應該由自己協商解決,沒有法律要求你支付生活費,所以這種事情應該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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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兒媳婦生病了,回到她父母家住,你要支付生活費,這也是你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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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妻子生病了,回娘家休養一年,你要感謝你的岳父岳母,他們幫你照顧老婆有多好。 你支付生活費是理所當然的。 應該毫無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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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還是要給一點生活費,畢竟是老婆自己管不了,老婆家幫忙照顧老婆,給她的家人一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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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應該給予的,它本來是嫁給你的,現在給你照顧,應該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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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是需要問的問題嗎? 不管你付不付生活費,難道不應該給她娘家錢嗎,這叫孝道,你直接給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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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們問你的時候也不太好,既然她是你老婆,又沒有經濟**,你要是通情達理的話,應該給一些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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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你還是應該主動給一些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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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要不要,是不是要主動給一些,不管多少,或者說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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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娶了你,你應該有意識地給,讓她的父母放心,他們會把她交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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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生活費! 再見,不雅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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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我是Ask的合作顧問,很高興在這裡見到您,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妻子和孩子住在母親家,丈夫是否需要支付生活費? 在這種情況下,丈夫必須支付他的生活費用。 首先,婚後夫妻是夫妻共同財產,這期間丈夫賺了一半的錢,其實妻子也有一半的錢。
丈夫和妻子有義務互相贍養,他們也有義務贍養子女。
如果妻子和孩子住在母親家,丈夫是否需要支付生活費?
您好,我是Ask的合作顧問,很高興在這裡見到您,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妻子和孩子住在母親家,丈夫是否需要支付生活費? 在這種情況下,丈夫必須支付他的生活費用。
首先,婚後夫妻是夫妻共同財產,這期間丈夫賺了一半的錢,其實妻子也有一半的錢。 丈夫和妻子有義務互相贍養,他們也有義務贍養子女。
你好,娘家蓋房子的時候,老公是木匠,幫他蓋房子,只給了我老公一半的錢,現在我和娘家住在一起,你要給錢嗎?
你自己有經濟收入嗎? 而且你要考慮到你老公現在的經濟能力,他能給你錢嗎?
我們沒有多少錢**。
要向老公要錢,首先要有錢,如果他沒錢,你就做不到,會影響你和夫妻的關係。
當然,如果他有錢,如果你對他講道理,即使他不養你,他也需要撫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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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合法夫妻與住在**無關,也不會影響到其他人。 丈夫和妻子不被允許在父母家裡住在一起,這只是一種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迷信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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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情況也很正常,也許你不能在你娘家呆幾天,就住幾天,所以不用擔心,你肯定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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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什麼,而且這是乙個非常普遍,非常普遍的現象,至於有些地方會說你不能和你娘家住在一起,這是以前的一些傳統諺語,不要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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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同居不正常嗎? 在一些地方,還是有一些習俗的,夫妻回到娘家不能住在一起,這是一種不好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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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很正常。 不是每年回娘家,女兒和女婿一起回去嗎? 這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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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家挨戶的女婿? 雙方都願意。 否則,夫妻倆就會賺錢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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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從法律角度來看,法律沒有規定離婚後回娘家要給多少生活費; 從生活的角度來看,離婚後,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回娘家給生活費,如果乙個月能賺5000,可以給父母1-2000。
您好,從法律角度來看,法律沒有規定離婚後回娘家要給多少生活費; 從生活的角度來看,離婚後,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回娘家給生活費,如果乙個月能賺5000,可以給父母1-2000。
子女對父母的義務主要包括經濟支援、日常照顧和服務、精神安慰等。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和贍養是無限期的,只要父母需要贍養,孩子就應履行贍養贍養義務。
《民法典》第26條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義務贍養、支援和保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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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們可以住在一起,但不能調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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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回到娘家也能住在一起,珍惜彼此是對的,這樣生活才能越過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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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父母不說,那也沒什麼! 當你想到它時,請握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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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住在一起,夫妻之間是什麼關係,也就是說,兩個人結婚了,誰在一起也是法律承認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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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和丈夫住在一起,說會給自己的家庭帶來不利,所以不能讓這對年輕夫婦一起住在父母的房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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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父母,我應該允許夫妻倆生活在一起,並積極為他們一起生活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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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讓夫妻倆一起住在父母的房子裡,有利於促進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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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們這裡的習俗是,年輕夫婦不允許在父母的房子裡住在一起。 其實,這是一種歧視女性的做法,也是家庭關係中男性優越感和自卑觀念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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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結婚了,我是局外人,所以當我回到父母家時,我不能和我丈夫住在一起。 大房子有不止乙個房間,所以我不被允許和我丈夫睡在同乙個房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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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裡的習俗是,誰也不能在一起,說怕影響到女人的舅弟或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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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地方,由於習俗,妻子不允許與丈夫一起住在父母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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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這裡做不到,說外人會在自己家裡過婚姻生活,對我們來說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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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習俗,我們這裡的硬性規定是任何人都不能在一起,因為必須遵守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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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住在那裡! 當我們回到她母親家時,我們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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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妻子沒有工作,太閒了。
2.你老婆從小就在家裡被寵愛,心理學上被稱為“還沒斷奶”。
3.像個孩子一樣,你也習慣了她,這不叫愛。 她會越來越糟。
4.如果你發脾氣,你會惹麻煩的!! 你為什麼怕她回娘家,有本事就不回來,回來後還求她哄她,不是你的錯嗎?
5.你是一切問題的根源,如果不合適,找乙個合適的,你能這樣生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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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婚姻是兩個人的事。
其次,家庭需要由你們兩個人來管理。 她不停地往回跑,說明自己還不成熟。
第三,她還沒有家庭的概念。 下次,不要給錢。
第四,好好溝通,明確自己的希望。 並暗示,如果你再做一次,你會找到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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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女人根本不應該結婚。
不同地方的習俗不同,你帶的東西也不同。 回門的禁忌也叫“桂寧”,即“回娘家”。 返鄉的禁忌多半是關於新娘的忌諱,而是指新娘回娘家的忌諱。 >>>More
在這個問題上,就算男人有女方家的鑰匙,如果沒有證據,也不能說男方拿走了女方的東西,因為沒有證據就不能隨便說,否則別人會說你是陷害的。
生活中最常見的事情可能是夫妻吵架和爭吵。 其實是很常見的事情,但也有大可小。 從小的角度來看,就是男人如何挽回,從大的角度來看,兩個人就要離婚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