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可以結婚和父母一起去嗎?

發布 社會 2024-04-03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是的,我和我的孩子都和我媽媽在一起。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不,你沒有。 申報孩子戶口,如果缺少,需要申請孩子的出生醫療證明、孩子的父母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並向孩子父母任何一方登記的當地派出所申請。 非婚生子女,父母一方可持身份證、非婚生子女書面說明書、子女戶籍說明書到子女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七條:子女出生後乙個月內,戶主、親屬、看護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子女慣常居住地戶籍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情況。

    遺棄嬰,收養人或者育兒機關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出生登記。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可以遷移。

    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已婚子女搬遷到父親、兄弟和母親身邊,主要以當地戶籍部門的檔案為依據。

    戶籍改革後,各地已婚子女搬遷到父母身邊的要求和條件不同,地方政府是否可以不離婚搬遷到父母身邊,需要到父母戶口所在地諮詢,按照當地要求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不得早於男性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您好,親愛的,這是為孫娜整理的資訊,未婚子女可以在母親的賬戶上轉入父親的賬戶。 如果你沒有結婚,你有孩子,你可以和你的父親或母親登記。 只需在戶口所在地與母親一起申請戶口; 如果你想和你的父親安頓下來,你需要做親子鑑定,你必須用你的出生證明申請。

    如果你是單親父母,你也可以提供非婚生子女的解釋來申請。 根據《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戶籍登記問題的意見》,無戶口人非保單生育或者非婚生子女,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住地向開書、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書,自行或者監護人申請永久居留登記, 按照自願與父母定居的政策。申請與父親定居的,非婚生子,無戶口,還須提供有資質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親愛的,您好,以上是肯定的,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您以後有任何問題,可以繼續諮詢,我很樂意為您服務,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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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個回答2024-04-03

不結婚就拿不到戶口,連孩子的出生證明都拿不到,而且必須有出生證明才能拿到戶口,所以拿到結婚證,再生乙個孩子。

6個回答2024-04-03

戶口不能取消,收養關係可以解除。

12個回答2024-04-03

當然,你可以去找你媽媽,如果你同意,你爸爸也可以去找你爸爸那邊。

10個回答2024-04-03

戶籍搬遷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 離婚時,夫妻財產的處分可以分為兩個方面:(1)夫妻一方獨有財產的處分: >>>More

8個回答2024-04-03

一般來說,戶口簿申報不需要出具親子鑑定,如果必須出具親子鑑定,親子鑑定應由父母和孩子雙方進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