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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不,法律規定近親是三代以內的血親,從你、你這一代、你父母那一代、你祖父那一代算起。 你舅舅和你娘娘是姐妹,屬於父母那一代,而你只是你這一代的第二代,你和你舅舅家是堂兄弟,如果確實有血緣關係,就不能結婚,因為婚後下一代患病的可能性很大。
你父母是表兄弟,所以他們不能結婚是按理說的,但是在早些年,婚姻管理不到位,確實有很多事實上的婚姻。 但是,也有特殊情況,比如你的父母一方不是親生的,只是名義上的近親,沒有真正的血緣關係,而你的母親和你叔叔是否是兄弟姐妹也是乙個考慮因素,如果他們不是親生兄弟姐妹,就沒有血緣關係,你和你的表弟沒有真正的血親, 這樣的關係其實是可以結婚的,婚後導致下一代孩子患病的可能性也很小,但在法律上還是近親。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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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禁止結婚,如果結婚,孩子生病的幾率比較高,所以結婚是謹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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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結婚,因為除了中國的婚姻法,近親不能結婚,近親不能結婚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這會大大增加隱性疾病的發病率,不利於後代的發育,如白血病、白化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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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家是什麼? 如果是你阿姨家裡的人,比如你阿姨的侄女什麼的,那也沒關係。 因為你阿姨雖然是你的親戚,但她是已婚人士。
與你沒有血緣關係。 她媽媽的家人,沒有問題。 但如果是你舅舅的親生女兒,那就是你自己的表妹。
這絕對不是不行的! 生理上容易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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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法律法規《婚姻法》規定,近親屬不得結婚。 而且,這個近親是五福之內的人,不應該被允許結婚。 所以大家在結婚前都已經清楚了,不然以後還會有糾紛。 法律不保護你,你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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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行,別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禁止近親結婚,而且有很多實際好處,近親結婚對孩子有一定的影響,請一定要考慮金額,不要娶近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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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這是第三代帶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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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近親的妹妹,有血緣關係,最好不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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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愛,什麼都不是問題。 歡迎來到德國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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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敏辰家弟妹的子女,不准結婚。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
如果婚姻因親屬關係而被禁止,則婚後無效。 同時,婚姻無效的情形有:重婚罪;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47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1048條.
禁止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通婚。
第105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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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否。 近親不能結婚。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姑姑和叔叔之間的子女不能結婚,因為姑姑和叔叔的子女屬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屬於近親聯姻,近親結婚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 民政局不予簽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1條: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為無效:(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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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沒有。
阿姨、叔叔和姐妹的孩子不允許結婚。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禁止通婚。
如果婚姻因親屬關係而被禁止,則婚後無效。 同時,婚姻無效的情形有:重婚罪;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47條規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阿姨、叔叔、兄弟姐妹屬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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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媽和表兄弟姐妹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法律禁止結婚。
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如下: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一方結婚;
2、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生不早於22周歲,女生不低於20周歲;
3.男女不能重婚,有配偶的人不能再登記結婚;
4、男女三代以內不得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
5. 男人和女人都沒有任何醫學上公認的疾病阻止他們結婚。
結婚所需的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
3、離婚人還需要提供離婚證;
4. 我沒有配偶和婚姻狀況證明(未婚、離婚、喪偶);
5.近期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
綜上所述,如果三代以內有旁系血緣關係,婚姻登記就不能辦理,男女雙方到民政局申領結婚證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會要求雙方簽署乙份承諾書,明確標明如果雙方隱瞞血緣關係的事實, 結婚證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
婚姻完全是男女自願的,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也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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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通婚。
第105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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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親不允許結婚。 法律禁止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結婚,如果婚姻是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則婚姻無效。 因此,三代以內屬於旁系血親的表親不能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禁止任何一方脅迫另一方,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相互干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8條: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禁止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應該有可能,科學關注的是三代近親不能結婚(有未來),這將對後代的發育產生影響,甚至先天性問題也會隨之而來。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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