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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之前,有很多優惠政策。
現在它基本上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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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稅收優惠的主要內容。
為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負擔,結合各國稅制改革的新形勢,《企業所得稅法》採用以下五種方式整合現有稅收優惠政策:一是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實行20%的優惠稅率,對需要國家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15%的優惠稅率; 擴大對風險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對企業投資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的稅收優惠。二是保留農林牧漁業投資、基礎設施投資稅收優惠政策。
三是對勞務企業、福利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採取直接減稅免稅政策的替代優惠政策。 四是依法設立的開展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特定區域(即經濟特區)以及已規定實施上述區域特殊政策的地區(即上海浦東新區)需要國家扶持的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 可以享受過渡性激勵;繼續對國家確定的其他鼓勵性企業(即西部開發區鼓勵性企業)實施所得稅優惠政策。 五是取消了生產性外資企業定期減稅免稅的優惠政策,取消了產品以出口為主的外資企業減半減稅優惠政策。
此外,根據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增加了“從事環保專案的企業收入”和“符合企業要求的技術轉讓收入”的內容,以體現國家鼓勵環境保護和技術進步的政策精神。 通過上述整合,確定的稅收優惠主要內容包括: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和環境保護節能、支援安全生產、促進公益事業和關愛弱勢群體,以及針對自然災害的專項減稅和免稅政策。
(二)對原享受法定稅收優惠的企業實施過渡措施。
為緩解新稅法出台對部分老企業稅負加重的影響,新稅法規定,對新稅法頒布前已獲批,按照當時稅法、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低稅率和定期減稅減免的老企業給予過渡性照料: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享受15%、24%等低稅率的老企業,可在新稅法實施後5年內享受低稅率的過渡性照料,並在5年內逐步過渡到新稅率;新稅法實施後,享受定期減稅和免稅的老企業,可以按照現行稅法規定的優惠標準和期限,繼續享受尚未享受的優惠待遇,但優惠期從新稅法實施年份開始計算。 考慮到過渡性措施具有高度的政策性,形勢複雜,新稅法規定,上述過渡的具體措施由***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稅務徵管第一節、稅務登記第二節、賬簿和憑證管理第三章、納稅申報第三章、稅收徵管第四章、稅務稽查第五章、法律責任第六章、附則。
1月31日,中國協會發布2018年度行業資料。 2018年,全國實際消費噸位連續6年保持世界第一,較2017年有所增長。 國內產量為噸,連續12年位居世界第一,與2017年相比,產量減少噸,同比下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