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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你的文字我有點累了,其實我覺得也沒什麼不對,但是我覺得你們還是應該在現實中相處一段時間,如果感覺真的很好,那就結吧! 畢竟以前你們主要在網上相處,你自己也說認識五年了,但中間也分過幾次合併,所以還是謹慎專注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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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乙個女人。 請允許我簡要地闡述我的看法。
畢竟婚姻一生只有一次,如果真的那麼愛對方,可以等到有條件再結婚。
或者你可以先訂婚,至於爸爸媽媽,你可以好好告訴他們,全世界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乙個幸福的家,只要你開心,你覺得他適合你,你的父母一定會支援你,但你要多考驗他,看看他是否適合你, 是否值得你為他關注,婚姻不是戲室,你必須謹慎,很多男人在婚前都是一樣的,婚後也是一種責任,你要三思而後行,幸福的你永遠是幸福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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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段婚姻還是很危險的,首先,你們已經很久沒有真正在一起了,可能還沒有完全了解對方,所以結婚會不會太倉促了,想想有沒有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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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字的口頭禪:順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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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能撿到,回國再婚就涉及重婚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 婚姻登記後,女方可以按照男女雙方的約定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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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登記結婚並回國與他人結婚被視為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結婚或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行為。 所謂配偶,是指有妻子的男人和有丈夫的女人,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仍然存在,即有配偶的人; 如果關係已經解除,或者由於配偶一方的死亡而自然消失,即不再是乙個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是指明知對方有配偶,即使沒有配偶,也故意與他結婚(包括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 這種行為是故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規定:
明知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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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已經出去了,他又回到了中國,找到了自己喜歡的人,嫁給了他。
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人,但我們還沒有見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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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人在國外有心儀的人或者回國結婚,有的在異地,有的喜歡他們回到當地結婚,因為根據各種原因,但也有一些人是真正在一起的,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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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真正的外人喜歡,回國結婚? 肯定有,而且喜歡自己國家的人還有很多,畢竟文化背景是一樣的,溝通也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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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真正的外人喜歡,回國結婚? 每個人都是不同的。 有的喜歡回國結婚,有的喜歡在異國他鄉結婚。 人形色色,各有各的志向,大多喜歡回家團圓,闔家團圓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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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喜歡可以在一起,距離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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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乙個名稱。 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有更多的人在談論它。 不可能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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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神奇的,可以改變人們最初的想法,回家結婚也很常見。
我覺得如果他受過傷害,只要他還喜歡你(還不如讓他把事情說清楚清楚,如果他不懂你一定要讓他想清楚,否則他會傷害別人,也會傷害自己),你就要對他好,關心他。 >>>More
你好,這位同學! 首先,祝你高中學習和生活愉快! 你身體不好,學校離家很遠,媽打算在學校旁邊租房子陪你,好讓你一心一意地學習,這就是你的幸福,你有乙個負責任的媽媽愛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