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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商銀行收取的徽商銀行承兌匯票為例
1。收款日期 - 您填寫銀行的日期;
2。付款人全稱:匯票上的“付款銀行全稱”應填寫在此,如XX銀行XX分行清算中心。
帳號:空白。
3。收款人:當然是貴公司的賬戶資訊。
4。托收憑證名稱:銀行承兌匯票+票據號碼。
5。金額:填寫所有字段。
注:匯票本身由背書人背書,需要填寫。
1。最後一張匯票的最後一欄背書:加蓋公司法人和財務印章,並寫上:委託托收,日期不能寫,背書:填寫開戶銀行名稱,但應否確認貴行的具體分行;
2。從後到前,在被背書人姓名上填寫緊接後蓋有財務印章的公司名稱(右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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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憑證為五份,第乙份為收款單,即收款單位銀行到收款單位的收據影印件; 第二張信用憑證是收款單位委託開戶銀行辦理收款後的信用憑證; 第三張借方憑證是支付單位開戶行付款的借方憑證; 第四份聯合托收通知書是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在收到貨款後發給付款單位的托收通知書副本; 第五種聯合承諾通知書是支付單位開戶行接受付款單位通知付款單位按時承諾付款的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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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一欄的全稱,當然是匯票上全名欄中的企業名稱,如果是銀行承兌,填寫付款人的承兌銀行(開證行)。
匯票是最常見的匯票型別之一,我國《票據法》第十九條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票據,委託付款人在票據即期或指定日期無條件地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 ”
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信用工具之一。 它是一種委託**,基本法律關係至少有三個特徵: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特徵:
1、從當事人的角度來看,匯票在簽發時,基本有三個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出票人是開具匯票的人,付款人是出票人委託支付匯票金額的人,收款人是要求付款人與票據一起支付匯票金額的人。
其次,匯票是一種支付訂單,因此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必須有真正的委託支付關係,並且有可靠的資金來支付票據的金額。
3. 應接受使用票據。 承兌是匯票獨有的法律行為。 它是指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一種票據行為。 匯票一旦被接受,付款人將取代出票人,成為匯票的主要債務人。
四是繳費日期多樣化。 匯票除了即期付款的情況外,還有固定付款、發行後定期付款和即期後定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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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票據持有人欄填寫企業全稱。
2:在匯票上填寫出票人的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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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銀行的托收收據樣式都是統一的,但列印方式不同,因此無法普及。 憑證需要填寫:
1、委託日期:即憑證送達銀行櫃檯的日期;
2、付款人全稱:需要注意的是,銀行承兌匯票和商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是不同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是銀行,所以這裡是票據的面貌"支付銀行的全名"列中付款銀行的名稱;
3、付款人:付款人欄未填,銀行核對填報;
5、付款人銀行:“付款人銀行”欄與“付款人”欄相同,即收款銀行的名稱;
6、收款人全稱:即收款單位;
7、收款人:寄至收款單位代收行;
9、受益人開戶行:受益單位傳送代收行名稱;
10、金額:面值大小寫;
11、支付內容:“支付”等;
12、托收憑證名稱:“銀行承兌匯票”,並在收款收款單右上角填寫票號;
13、附單證數量:有的銀行不要求填寫此欄,有的銀行要求要收繳所附匯票,一般寫成“a”此收單帆仿共五份,需要影印填寫,每件內容相同。
填妥後,在第二接頭左下角指定的地方加蓋單位預留印章。
1. 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時,是否需要提前申請付款?
電子承兌匯票是定額付款或定期付款後簽發的,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向付款人及時驗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流通票據法
第三十九條 定額支付或者定期支付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提示付款人接受。
及時接受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並要求付款人承諾付款的行為。
第四十條 定期支付匯票後,持票人應當自匯票簽發之日起乙個月內向付款人提出承兌匯票。
如果匯票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被接受,持票人將失去對其前任的追索權。
即期應付匯票無需提示承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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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很高興為您回答這個問題。 當驗收單在一月份到期時,請寫乙份收款說明,其中包含收款人的全名和此資訊,應寫在賬單的正面。
當承兌單在一月份到期時,寫乙份收款說明,其中收款人的全名和賬單正面的全名仍然是他們自己的。
您好,很高興為您回答這個問題。 承兌單是一堆同嶽的到期,收款人的全名和資訊要寫在票面上。
可以嗎。
我在這裡看了看,這是正確的方法。
好的,非常感謝。
不客氣,祝你有美好的一天。
如果您認為它對您有幫助,請豎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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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銀行承兌匯票利息貼現時:
借款: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 貼現利息支出。
信用:應收票據 - 公司名稱。
2、企業在期末結轉當年利潤時:
借款:當年的利潤。
貸方:財務費用 - 貼現利息費用。
企業銀行承兌匯票的利息貼現在期末結轉時,可通過與“財務費用”相關的二級賬戶和“當年利潤”等賬戶進行處理,其中“財務費用”賬戶主要用於核算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融資費用, 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益及相關手續費、企業發生或收到的現金折扣等。
承兌單通常提前印在票據背面,並提前印製多個背書欄,標明表示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句子,留有背書人和被背書人空白,供背書人在背書時填寫。 《流通票據法》一般不限制背書數量,可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滿載時貼上在票據上"粘性訂單"進行背書。
背書人應由背書人在銀行承兌匯票或粘性票據的背面背書"背書人簽名"第一被背書人應為後一人的背書人,前被背書人的企業名稱必須與後一人的背書人的財務印章一致。 如未註明背書日期,則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 此外,背書還必須記錄被背書人的姓名。
如何對商業承兌匯票進行會計分錄?
1.收到驗收單時。
借方:應收票據。
貸方:應收賬款。
2.折扣。 借款: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方:應收票據。
3、匯票到期後無需處理。
注:收到商業承兌匯票,由於存在因下位快速原因無法兌現承兌匯票的可能,因此需要記錄收發匯票、匯票資訊及支付情況,並建立匯票簿,必要補充憑證時, 在緊急情況下
銀行匯票屬於"其他貨幣基金"賬戶,銀行承兌匯票"應付票據".銀行匯票:借款: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
信用:銀行存款。
借來的購貨:材料。
信貸:其他貨幣基金---銀行匯票。
處理銀行承兌匯票時,借入:銀行存款-*保證金,貸方:銀行存款。
付款時,借方:原材料、應付賬款等。
信用:應付票據。
銀行匯票的會計處理如何?
1、匯款單位委託銀行開具銀行匯票時,應當按照收到的匯票委託書記入借方"其他貨幣資金 - 銀行匯票"賬戶、貸方"銀行存款"帳戶。 匯款單位用銀行匯票結算後,在收到銀行匯票第四份及從銀行轉來的相關發票、票據時扣款"材料採購"和其他相關賬戶,貸記"其他貨幣的資金 - 銀行匯票、洞穴存款"帳戶。
2、收款單位收到銀行匯票後,將扣款"銀行存款"賬戶,記入相關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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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憑證為五份,第乙份為收款單,即收款單位銀行到收款單位的收據影印件; 第二張信用憑證是收款單位委託開戶銀行辦理資金收款後的信用憑證; 第三張借方憑證是支付單位開戶行付款的借方憑證; 第四份聯合托收通知書是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在收到貨款後發給付款單位的托收通知書副本; 第五種聯合承諾通知書是支付單位開戶行接受付款單位通知付款單位按時承諾付款的通知書。
銀行電子匯票到期後的驗收流程如下:
1、付款人應自收到提示承兌匯票之日起3日內接受或拒絕承兌匯票。 付款人收到及時承兌匯票後,還應當向持票人開具收據。 收據應當註明承兌匯票的日期並簽字。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