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日期是什麼時候

發布 財經 2024-02-12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接受日期既不是簽發日期,也不是到期日期。

    這是銀行承諾無條件付款的日期。

    從理論上講,一般是出票人先出票,到期後持票人再去銀行接受銀行付款。

    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企業開出的票據一般都是先被銀行接受的,這樣持票人心裡就穩固了。

    即期支付的賬單意味著銀行看到賬單後會給你錢,所以沒有必要接受。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即期應付匯票無需提示承兌。

    商業匯票為定額付款或定期付款後簽發的,持票人應當在票據到期日前提示付款人接受。

    對看到匯票後定期支付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開票之日起乙個月內提示付款人接受。

    如果匯票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被接受,持票人將失去對其前任的追索權。

    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 承兌是一種獨特的匯票行為。

    銀行承兌匯票付款人收到出票人或者持票人到出票人辦理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出票人或者持票人出具收據,記錄匯票承兌日期並簽字。 付款人應當自收到匯票之日起3日內接受或者拒絕接受。 如果付款人拒絕接受,則必須出具拒絕接受證明。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銀行承兌匯票的到期日根據發行日期確定。

    銀行承兌匯票的到期日為承兌日,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期限一般為3個月至6個月,目前市場上的流通一般為6個月。 簽發日期是匯票簽發的日期。 承兌日是銀行承諾無條件付款的日期,即匯票的到期日。

    在簽發之日和承兌之日之間,票據可以是可轉讓的背書和海報。 一般來說,銀行承兌的期限不能超過六個月。 承兌銀行。

    在承兌匯票到期日前10天內,將通知承兌申請人到銀行辦理承兌款項。 申請承兌人表示不能承兌的,可以向銀行申請延遲承兌,一般情況下,承兌延遲不超過10日。

    銀行承兌匯票是付款人委託銀行出具的一種延期付款票據,銀行有票據到期即期付款的義務;票據最長期限為六個月,票據期限內可進行背書轉讓。 由於銀行保函,銀行對受託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單位有一定的要求,一般要求企業存入與票據金額相等的保證金。

    票據到期時,有的企業將票據金額的百分之十的存款存入銀行,但銀行必須向企業開具銀行承兌票據,授信額度。

    如果沒有銀行信用,就沒有資格開具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賬單。

    它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服務費**標準按票面收取。 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承兌銀行應當從支付單位的存款賬戶中扣除承兌銀行手續費。 例如,發票金額為1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的手續費為5000元。

    如果每張銀行承兌匯票的手續費低於10元,則按10元收取。 對於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辦理,目前對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費用沒有統一的規定,各行實行不同的標準。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迅速接受。 期限為十天。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自簽發之日起10日內,支票持票人應及時付款,超過及時付款期限。

    ,付款人不能只支付程式碼鳥和本票。

    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個月。

    延伸資訊: 1.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

    據中山市人民銀行訊國報道。

    《支付結算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支付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即票據中記載的銀行承兌匯票,從“簽發之日”到“票據到期日”不得超過6個月。

    2.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持有人對票據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內消滅,在下期限內未行使的,票據權利消滅。

    3.銀行承兌匯票的追索權。

    術語。 銀行承兌匯票的持有人有權在拒絕接受或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內對前一手人進行追索; 追索權不得超過該期限行使。

    四是銀行承兌匯票的追索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持有人對前一手的追索權,如在還款之日或訴訟之日後未行使,遲早失效。

    5、銀行承兌匯票提示付款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必須在承兌人付款前向其及時承兌,根據承兌地區不同或同一城市,分別給予對方乙個完整的催款期,即期為票據到期日後十天。

    6、拒絕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的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付款人應當自收到催款承兌匯票之日起3日內接受或者拒絕承兌。 如果拒絕,必須簽發拒絕證明。 《流通票據法》。

    規定付款人接受匯票不得附帶條件,接受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接受。

    7、銀行承兌匯票的公示提醒。

    申請期間。

    《票據流通法》規定,遺失票據的人應當自報失、停止付款之日起三日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或者票據遺失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8、銀行承兌匯票的公示提醒時限。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發布公告,並以書面形式向社會公示,督促利害關係人申報權利; 公示、提醒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決定,但不得少於六十日。

    九、申請銀行承兌匯票除權判決的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的公示和催示期屆滿無人申報票據權利的,申請人應當在公示期屆滿後乙個月內向法院提出消滅判決申請。

    有些法院已經做出了決定。 判決仍需在生效15天後公布。 自公告之日起,申請人有權要求付款人付款。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接受日期既不是簽發日期,也不是到期日期。

    這是銀行承諾阻止無條件付款的日期。

    從理論上講,一般是出票人先出票,到期後持票人再去銀行接受銀行付款。

    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企業開出的票據一般都是先被銀行接受的,這樣持票人心裡就穩固了。

    即期支付的賬單意味著銀行看到賬單後會給你錢,所以沒有必要接受。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日期是指銀行承諾無條件付款的日期。 機票的簽發日期和到期日期都不是。 銀行承兌匯票作為一種可轉讓票據,有一定的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的期限可分為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票據權利期限和追索權。

    期限等 <>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銀行承兌匯票的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銀行承兌匯票是一種商業票據。 是指存款人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向開戶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核承兌,並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確定金額的票據。

    承兌出票人出具的商業匯票,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信用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流通票據法

    愚蠢的草案第17條。

    (一)票據持有人對票據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兩年內。即期支付的匯票和本票自簽發之日起兩年;

    2)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應自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

    c)對前手的追索權持有人,自拒絕接受或者拒絕支付之日起六個月內;

    (四)持證人追索權的,自滲出之日起三個月之內。

    票據的簽發日期和到期日由票據當事人依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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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前面留一列? 如果公司沒有硬性規定,您可以在前面的空白欄位中貼上另一家公司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