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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用人單位在招聘職工後,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勞動者才有受到勞動法保護的權利,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的,是變相剝削的。 正如你所說,如果你工作了一年半沒有簽訂合同,那是你自己的錯,申請仲裁沒有意義,因為沒有合同關係,你可以隨時隨地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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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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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仲裁,雇主能給你工資就好了,但不可能加倍賠償,小心連工資都拿不到,用人單位有很多藉口,所以要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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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沒有必要支援你的雙倍工資,但他可以補償你的社會保障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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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在員工入職後乙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以員工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要求仲裁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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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否則,違反勞動平衡統一法第十條規定,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工資一倍的法律責任。 期間從完成乙個月工作後的第二天開始計算,但不超過11個月。
如果您在工作 1 年零 2 個月後離職,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屬於勞動爭議,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有必要抓緊時間,因為申請勞動仲裁的時限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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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一年工作兩個月,只能要求9個月的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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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年零2個月後辭職,不簽勞動合同,因為是自己辭職的,所以不能申請勞動仲裁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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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報禁或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得到雙倍的工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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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對方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的兩倍,但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勞動仲裁可能不予受理,可以拿著勞動仲裁委員會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書到法院提起訴訟,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案件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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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關係,因為你正在其中工作。 如果用人單位要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你現在沒有勞動合同,而且你不繳納社保,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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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辭職了,你也應該有勞動合同,而且你是自願辭職的,那麼你應該不能申請這個雙薪,因為這個辭職是自願的。 更重要的是,你也沒有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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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工作了一年兩個月就辭職了,而且你上班的時候沒有籤勞動合同,所以我覺得你不能在勞動仲裁中申請雙倍工資,因為你沒有勞動合同,無法解釋問題,所以這個狀態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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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因為公司解雇你,給你補償而不簽合同,就算你籤了合同,你自願辭職也不會得到補償,因為這一輪的氏族輪子是雙方協調的,雙方都願意和平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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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你沒有籤勞動合同,但你要證明你能在他的公司工作,有工資卡,在工作中有一些**等的抗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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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和你簽訂相關的勞動合同,那麼你當然可以為勞務團隊申請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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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書面勞動合同是唯一的法律形式,口頭合同等形式不予承認,視為未簽訂勞動合同。 二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第三,您需要證明您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僱傭關係,如工作證、考勤記錄、工資單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書面工作檔案(有報告和通訊的簽名或用人單位的印章)、其他員工的證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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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作一年零兩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辭職只能讓單位補養老保險,沒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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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辭職了,其次,你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雙薪這回事。 雙倍工資只有在你沒有失誤,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才能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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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已經辭職了,就不要隨便這麼做了,否則以後其他單位會知道這件事,不會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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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雙倍賠償,則應在乙個月內與森友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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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仲裁之日起倒退一年,並在您為公司工作時申請幾個月的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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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工作一年零兩個月後辭職,並且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可以向勞航登記處申請雙倍工資仲裁嗎? 不是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如果合同一年不簽,也是簽訂的無限期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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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已經辭去了這個職位,而且你沒有這種情況,但是他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意味著你們兩個違反了合同法,我想你可以諮詢一下,看看能不能給你一點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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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 9 個月的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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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案件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是合理的,一年內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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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做不到,你應該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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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因為你有事實上的勞務合作,公司每月打卡工資就是最好的證明,也是同事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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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並索賠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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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問題:如果我繼續工作,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提出這個問題有法律依據嗎?
你沒看到嗎。
上面的問題還不到一年!
過去兩年可以嗎?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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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因為雙倍工資補償是有訴訟時效的,所以如果對方以你前幾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已經過期為由,已經過了訴訟時效,幾個月內將不予支援。 但是,仲裁時效未屆滿的,不受訴訟時效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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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您只能在沒有僱傭合同的情況下要求半年工資差額雙倍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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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已經工作了一年半,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還能申請雙薪補償嗎? 未簽名,勞動。 合同!
作為,勞動者。 右。 請求。
簽訂勞動合同! 單位、責任和義務。 和。
勞動者! 簽署。 勞動。
合同! 否則。 單位。
將承擔法律。 後果! 未簽字,勞動。
合同! 員工。 你可以斷言!
雙倍工資補償。 可以採用勞動仲裁。 法庭訴訟。
實現! 也可與單位一起使用。 談判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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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自受聘之日起,公司未與您(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但不足一年的,公司應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我不知道你在哪個省或城市工作。 雙薪的訴訟時效一直存在爭議,各地沒有統一的判決標準。 根據您所在的城市,您可以在 11 個月內將差額翻倍或只能獲得部分金額(如果訴訟時效從您就業日期的第二個月開始,很明顯其中一些已經過期)。
這取決於入境日期和出發時間。
另外,最重要的是,如果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你需要通過工資記錄、工作卡等方式證明與公司存在僱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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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有關問題的意見》(一)第二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視為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失敗。 “有前款情形的,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為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滿一年後的第二次工資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1、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期滿後至一年期滿前一天,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兩倍。
2.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的期限應為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內。 但是,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因此,雇主不再需要支付兩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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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但是,不同地方有一定的差異,以北京為例,通常提前一年,時間和入職一年的時間相差是工資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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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過一年沒有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因為其實根據我國法律的明確規定,如果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投訴渠道或仲裁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一年以上無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根據《勞動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勞動爭議的,無論勞動合同是否簽訂,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符合《勞動法》和《勞動法條例》的適用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解決企業勞動爭議的辦法》,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指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部門受理下列勞動爭議:因開除、開除、開除員工、辭職、自願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關於國家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法規執行的爭議; 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申請勞動仲裁的條件是什麼?
1、雙方當事人可以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因勞動權利、義務和問題而產生的爭議申請仲裁。
2、當事人為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及其職工的,勞動爭議應當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當事人與國有、集體、個人、合資、股份、鄉鎮企業之間,或者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機關、事業單位、群眾組織和職工之間的勞動爭議,應當向所在單位(工商登記地)所在地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4、勞動仲裁部門受理下列勞動爭議:因解雇、解雇、解雇員工、員工辭職、自願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關於國家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法規執行的爭議; 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在我國,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建立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勞動者已經為用人單位工作了一段時間,但仍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且用人單位已經意識到了原因,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以此來維護他的合法權益,並要求雙倍工資。
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主要刑罰,由人民法院審理,公安機關執行。 管制釋放是指罪犯不被拘留,但自由受到限制,依法進行社群矯正。 刑期為3個月以上2年,多項犯罪的合併刑罰不得超過3年。 >>>More
這是每個人成長都要經歷的階段,剛走出校園走向社會,難免會焦躁不安,看不到未來,找不到方向,但當有一天能冷靜下來,不再那麼焦躁不安時,有的會沒事的, 現在不要因為情緒問題而做太多決定,等到這個時候再想一想,想想自己的未來,做一些非情緒化的決定,對自己的未來負責,希望你早日走出迷茫期,找到適合自己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