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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僱傭合同的試用期最長為2個月,如果您已經工作了2個月以上,則試用期已過。 那麼雇主不能以你不符合就業要求為由解雇你。 這取決於解雇的原因。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需支付遣散費。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並符合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或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根據你在用人單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向你支付半個月的工資遣散費。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你在用人單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年限,向你支付雙倍的遣散費,即乙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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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將支付最多兩個月的工資,違反勞動法解雇員工將根據服務年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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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一年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過後,員工不能隨意解雇,有正當理由的,必須支付乙個月的通知或乙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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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半個月的工資,一般工作單位會根據實際出勤天數和平均日工資結算工資,但有些公司會要求你在試用期內必須工作一定天數,否則離職時不會發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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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半個月的工資,一般工作單位會根據實際出勤天數和平均日工資結算工資,但有些公司會要求你在試用期內必須工作一定天數,否則離職時不會發工資。
1. 法定節假日是否計算出勤天數?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支付工資。 出勤天數為扣除法定節假日後的天數,實際出勤天數與出勤天數相同,應領取乙個月的工資,法定節假日不能計入出勤天數,如在法定節假日出勤, 應按工資的3倍計算。
2. 幾天不工作有工資嗎?
用人單位不得對勞動者辭職給予經濟補償,但勞動者仍應按照試用期內實際工作天數支付相應的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只工作幾天或勞動者辭職為由拒絕支付或扣除勞動者的工資,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3、如果公司扣了我的工資,我可以直接向老闆請辭嗎?
您可以直接離開,但公司會將其作為曠工和無工作離開處理,並給予額外的處罰。
扣除工資的原因是什麼,扣除工資一般有三種情況:
1、如果出勤天數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天數,則應除以基本工資除以出勤天數,再乘以休假天數,得到應扣除的工資;
2、工作期間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其他處罰規定(如打架、曠工、質量事故等),具體金額按公司規定執行;
3.績效扣分,一般公司的薪酬體系都會有績效工資,即拿出一部分工資,根據績效考核進行分配,只有達到滿分才能拿到全部,這個具體參考公司的績效體系是怎麼建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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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不是前三個月不發,而是前三個月暫時不發,這三個月的工資會在接下來的幾個月全額支付,所以請大家放心。
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了 3 個月,前幾個月我沒有得到報酬。
您好,首先要說明的是,不是前三個月不發,而是前三個月暫時不發,這三個月的工資會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足額支付,所以請大家放心。
成立前三個月不支付工資的主要原因有三個:
一:入職問題:新入職的伏打輪盲員工,入職之初,會有很多空缺,入職手續需要乙個月左右的時間,他們中的許多人還沒有完成手續,大部分時間都用來忙這些事情,工資當然要耽誤。
工資總額只有在工資總額確定後才能支付,其中一項延遲是半個月,因此延遲支付工資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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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覺得不合適,公司盡快終止合同離開公司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和做法。
上班就像談戀愛一樣,如果覺得雙方都不打電話,不是很合適,一定不能說擔心對對方造成傷害,所以一時半會兒勉強相處,那你肯定會被當成渣男。 既然不愛,越快分手,不僅降低了雙方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還降低了機會成本。
在職場上也是一樣,如果你覺得自己不稱職,就會慷慨地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會及時止損,用你的時間、精力和財力去招聘新人。
你說你想為公司做一些業績然後離開,其實我覺得很難實現,因為你自己一直很努力,所以很可能的結果是你又浪費了幾個月,公司又多付了你幾個月的工資, 這對雙方來說都是一種損失。
如果你讀懂了公司對你的培養,當你能幫上忙的時候,你不會損害新公司的利益。
上班就像交朋友,當命運來臨時,你們相聚,心心相印; 不要勉強。 江湖雖遠,總會有團聚的時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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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斷離開青霄,是乙個非常嚴肅的決定,需要慎重考慮和權衡。 在以下情況下,您可能需要果斷離職:
1.職業發展受阻:如果你已經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時間,但沒有獲得任何晉公升或職業發展機會,公司也沒有提供任何培訓或學習機會,那麼你可能要考慮離開公司,尋找更好的職業機會。
2.惡劣的工作環境:如果你的工作環境很差,比如同事之間高度排斥或欺凌,或者公司文化與你的價值觀不一致,那麼你可能要考慮離開公司,為你尋找更好的工作環境。
3.薪酬待遇不平等:如果您的薪酬待遇與同事相比明顯不公平,或者公司沒有按時支付您的工資,那麼您可能需要考慮離開公司以尋求更好的薪酬待遇和工作條件。
4.工作內容不符合你的期望:如果你的工作內容不符合你的期望,或者公司不斷改變你的工作職責,你覺得自己不稱職,那麼你可能要考慮離開公司,尋找乙份更適合你的工作。
5.如果公司經營不善,例如頻繁裁員或拖欠業務付款,那麼您可能需要考慮離開公司以避免受到影響。
總之,果斷離開公司是乙個非常嚴肅的決定,需要仔細考慮和權衡。 如果您決定離開公司,最好提前為下乙份工作或其他生計**做好準備,以免影響您的生活和職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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